生命的復始

 

    業的循環跟著發生果的循環,輪迴是以這種方式發生。臨終的人會有心相,那是由於他一生當中所做的善或惡行的結果。有行為()的影相,是關於他行為的目標和情境,以及由此行為緣生的來生。這些趣相在瀕臨死亡的時候,會閃過他的心頭。如此,當執著於心相的其中之的時候他便去逝。

 

    死亡沒有什麼,不過是始終不斷生滅的心理過程,隨著最後剎那想法的消滅的中止,但不是完全的中止,根據瀕死的人最後剎那執取的心相,在新的住所、新的生存會生起新的心識,連同這個再生識會跟著其他的結果,亦即名和色、基礎或入處、觸和受聚在一起。因此有五種緣由(無明等等),以及行為的循環,跟隨著後者而有果的循環(心識等等)。同樣地,從結生的剎那到死亡的剎那,身心現象不斷地生起,在它們生起的期間,樂和不樂的感受引起渴愛等等,而這些互相地引生來世的(再生)識,因此只有因和果,由於無明、業等等而生起新生命、識等等,然後我們談到人的往生天界或墮入地獄。

 

    事實上沒有人、眾生或實體的轉生,由於前生業的結果,只有名色在稍後的生命中重新生起,在一生期間,由於往昔心識狀態的結果,我們只有身心過程。你應當藉由聆聽說教與閱讀經典,了解生命的自然現象。具有這種知識的人免於兩種異論,亦即「斷見」相信人死後徹底斷滅,和「常見」相信死後靈魂會移徙到另一個地方並持續恆常。

 

(摘自台灣佛陀原始正法學會20134月出版的《減損經講記》p.20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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