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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修進階

 

  經過一再的練習之後,你可能會發現自己的功夫已有相當的進步,而在做基本的腹部起伏觀察時,專注力會延長持續。這時你會注意到,通常在「起」和「伏」之間稍有暫停。你若是坐著,在這暫停的片刻注意坐的姿勢,像「起、伏、坐」。在注意「坐」的同時,將心擺在坐直的上半身。若是躺著,仍應照此步驟,完全警覺地注意「起、伏、躺」。假如覺得很容易做,就繼續注意這三個步驟。若發現在「起」和「伏」之後都有暫停,則繼續照「起、坐、伏、坐」的方式練習。或在躺的時候──「起、躺、伏、躺」。當你發覺以上所描述的三個或四個步驟已經不再容易做到的時候,則回到原來的練習方式,只注意「起、伏」。

 

    在做固定的觀身練習時,不需要去在意影像和聲音,只要你能把心安住在注意腹部的起伏,自然而然會觀到這些。不過,你也許仍會想要注視某個目標,這時候不妨注意「看、看」兩三次,然後再回到察覺腹部運動。若出現某人的影像,也注意「看、看」,然後再回來觀腹部起伏。你曾無意中聽到聲音嗎?當時有去聽它嗎?若有的話,注意「傾聽、傾聽」,做完這個動作後,再回到腹部的起伏。假使聽到響亮的聲音,像狗叫聲、人在講話或唱歌的聲音,立刻注意「聽、聽」兩三次,然後再回到基本的腹部起伏練習。

 

    當明顯的影像和聲音出現時,若你無法警覺到,並使它消失,則會隨著它起聯想,而無法綿密地觀腹部起伏。這時腹部的起伏,可能變得較不清楚。而就在我們注意力薄弱時,會污染心靈的情緒才得以孳長繁殖。若產生聯想時,內心注意兩三次「聯想、聯想」,然後再提起來觀照腹部起伏。手腳或身體移動時,若忘了去察覺它,則內心要注意「忘記、忘記」,然後再回到一般的腹部運動觀察。

 

    有時候會覺得呼吸緩慢,或者不能清楚地感受到腹部的起伏。當這種情形發生時,你若坐著,繼續單純地注意「坐、坐;接觸、接觸」;若是躺著,就注意「躺、躺;接觸、接觸」。在觀察「接觸」的時候,不要把心安住在身體的固定部位,而是要按順序地注意身體各個不同部位。身體會有好幾個觸點,而至少有六、七個地方應該去觀察的。像大腿和膝蓋的接觸,兩隻手的上下相疊,或手指對手指,大拇指對大拇指,眼皮的張合,口內的舌頭,或上下唇的相觸。

 


 

 

基本練習四

 

  截至目前為止,你參加此一訓練課程已有相當一段時日。很有可能在發現自己進步不多之後,開始覺得懈怠。無論如何,不可中途而廢,只需要注意著「懈怠、懈怠」。在注意力、專注力,以及內觀能力尚未充分培養出來之前,都可能會懷疑這種訓練方法的正確性和功效。若有這種情形出現,應再回去觀「疑、疑」的念頭。你期待或希望好的成果嗎?假使有的話,把這些念頭當作禪修觀察的目標:「期待、期待」或「希望、希望」。你是否嘗試回憶到現在為止的訓練方式?有的話,觀照「回憶、回憶」。而在那個時候,你是否檢視自己所觀察的目標,來判斷它是屬於心法或色法嗎?這時,要注意「檢視、檢視」。你為自己沒有進步而感到失望嗎?若有的話,注意失望的感覺。相反地,你為自己的進步感到高興嗎?若有的話,觀快樂的感受。

 

    這種方法就是,當每一種心態發生時,去注意它,假使沒有念頭插入或感覺出現,就回來觀腹部起伏。

 

    在嚴格的禪修期間,練習的時間,是從你早上醒來的那一刻直到晚上入睡為止。再強調一次,整天當中,包括晚上,只要不是在睡覺的那幾個小時,你都必須不斷地做基本的腹部練習,或者清醒地注意觀察,不可有所懈怠。當禪修達到某個階段,即使把練習的時間延長,你也不會覺得想睡覺;相反地,你將能夠日夜不斷地做下去。


 

 

摘 要

 

  在這一個簡短的訓練過程裡,我們強調,當每一個善法或惡法發生時,或者每一個肢體移動之際,無論它是大幅度或細微的動作,或者每一種身心苦樂的感受發生時,都應該去觀察它。假使在練習期間,並沒有特別值得去注意的,就回來全神貫注地觀腹部起伏,當你必須走路去做任何事情時,每一個步代都要完全清醒,並且簡單地注意「走、走」或者「左、右」。練習行禪時,每一個步伐都得注意「提起、移動、放下」。參加這項訓練的學員,要是日夜精勤練習,在不久之內即可達到四種內觀智慧的初階(體驗到生滅),然後朝更高一層內觀禪修邁進。

 


 

 

進階練習─內觀階段

 

  如上所述,由於精勤的練習,警覺性和專注力已經增強,這時禪修者會發現「所觀的目標」與「對它的覺察」成雙出現,像「升起」和「察覺它升起」,「伏下」和「察覺它伏下」,「坐著」和「察覺坐著」,「彎手臂」和「察覺彎的動作」,「伸手臂」和「察覺伸的動作」,「抬腳」和「察覺抬的動作」,「腳放下」和「察覺放下的動作」。經由專一的注意力,他知道如何辨別每一個身心運作的過程:「升起是一個過程,知道它升起又是另一個過程;伏下是一個過程,知道它伏下又是另一個過程。」他瞭解到,「對它察覺」具有「趨向一個對象」的特性。這可解釋為我們心的功能具有「傾向對象」或「認知對象」的特質。我們必須知道,物質的對象愈明顯地呈現時,表示心觀察得愈越清楚。這一點《清淨道論》有如下的敘述:

 

    「當色法顯然、明了、且澄澈時,以色法為對象的心法,亦隨之清晰細膩。」

 

    當禪修者知道身行和心念作用兩者之間的不同時,他若是個單純的人,會從中直接經驗到:「升起和覺知它;伏下和覺知它」,此外別無他物;沒有「男人」或「女人」的名相,也沒有「人」或「靈魂」的字眼。假若他是個博學多聞的人,會從對象的物質和覺知它的心識活動兩者之間直接體會到:「此中唯有身和心,此外沒有所謂男人或女人的個體。在觀察中可發現,有一物質現象為對象,還有一心識活動去了知它,這一雙心物活動的現象即是傳統所謂的『有情』、『人』、或『靈魂』,『男人』或『女人』。」但是除了這身心二元的過程之外,沒有另一個人或有情、我或別人,男人或女人的存在。當禪修者發覺他在思惟這些道理時,必須注意「思惟、思惟」,然後繼續回來觀察腹部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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