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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味患離
四諦,就像解決問題的「四大綱領」,味、患、離,就像三個「實行細則 」,指導著修行者「苦滅」的過程。

128.凡愚眾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
於色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色;樂著色故,復生未來諸色。
如是,受、想、行、識。
當生未來色、受、想、行、識故,於色、受、想、行、識不解脫,我說彼 不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雜‧四四)

※如果不明白苦、集、滅、道、味、患、離,那麼,是永遠沒有機會脫離生 老病死、憂悲惱苦的。

129.緣色生喜樂,是名色味。
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
若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雜‧一0四)

130.欲味:於此五欲之中,起苦、樂心,是謂欲味。
欲過:辛苦而獲財業,是為欲為大過。現世苦惱,由此恩愛,皆由貪欲:作此勤勞,不獲財寶,便懷愁憂苦惱;獲財貨,恐後亡失;費散財貨,心意錯亂;共相攻伐,死者眾多。緣此欲本,不至無為。復次,欲者亦無有常,此欲變易無常者,此謂欲為大患。
捨欲:審知欲為大患,能捨離欲,己身作証,是謂捨欲。
色味:見女姿色端正,起喜樂想,是謂色味。
色過:若後見彼女(老、病、死、屍、腐、骸),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是謂色為大患。復次,此色無常、變易,不得久停,無有牢強,是謂色為大患。
捨色:除諸亂想,於色不著色,深知為大患,能知捨離,己身作証,是謂捨離於色。
痛味:得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時,便知我得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
痛過:痛者無常、變易之法,是謂痛為大患。
捨痛:除諸亂想,於痛不著痛,如實知其為大患,能知捨離,是謂捨離於痛。(增‧一八三)

※不論是令人愉悅的,或是令人痛苦的,只要人們難以忘懷,就算是處在「 味」的狀況中了。痛苦的「味」,故然是「禍患」,即使是愉悅的「味」 ,在終究會無常變化的情形下,也必然要轉為痛苦的「味」,而成為「禍 患」的。
人們為什麼會難以忘懷呢?追根究底,還是因為欲貪! 所以,解決禍患的唯一辦法,就是捨離欲貪,這是「離」的真正含意了。
因此,經中說,「離」就是「除諸亂想」;就是 「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131.世尊告諸比丘:我昔於色味、色患、色離有求有行。
若於色味、色患、色離隨順覺,則於色味、色患、色離,以智慧如實見。
如是,受、想、行、識。(雜‧一四)


※隨順覺,就是從如實觀察因緣中,覺了味與患,而終能隨順出離的。
「離」,也譯為「捨」。這不是逃避,也不是厭世,而是「除諸亂想」; 「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阿含經隨身剪輯(紙本311頁)  莊春江 剪輯

http://agama.buddhason.org/book/tb/tb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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