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IMG_0620.JPG

【以正見、智慧為主導的禪修】


談到修習正念,眾所周知有四念處,指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與法念處,這四項是禪修的基石。而我所教導的禪修方法,是著重於那正在禪修的心,著重於「心」這個所緣。

這個禪修方法和其它禪修方法不同之處,在於重視態度、正見,以及禪修中思惟、智慧的重要性。

觀照當下的身心現象,是為了可以更了解身心。如果不知道當下正在發生什麼,那就是無明。換言之,每次當心覺知到當下的現象,我們已經防止了無明的生起。所以如果我們持續地保持覺知,心就會越來越覺醒,越來越敏銳。

心在觀察、在覺知的當下,就是在搜集資料,它不會改變任何事物,覺知的功能並不是移除或改變煩惱習染。只有智慧才可以移除煩惱習染。

我們為什麼要保持覺知?因為在有覺知的時候智慧才有機會生起,才有選擇的餘地;否則,我們的行為都只是慣性反應,基本上所有的慣性反應都是由煩惱所驅使的。有一分的智慧,煩惱就會減少一分;有十分智慧的增長,煩惱也就減弱了十分。

正見和正思惟非常重要,在八正道中列於第一位和第二位,接著正語、正業等道支才會跟著來。

正見指的是明白身心生起的所有現象皆是「自然的」,並不是「我」或屬於「我的」。正思惟不意味著要一直想、想、想,而是把思惟帶到正確的方向,往正確的方向去想。

我們要增長智慧,智慧增長了,其它的波羅蜜會跟著一起來。

欠缺智慧的慈心,不是真正的慈心。欠缺智慧的忍耐只是硬撐,不是真正的忍耐。欠缺智慧的佈施也不是真正的佈施,因為在無明煩惱當中,譬如帶著很重的貪心,是沒辦法去佈施的,要付出慈心悲心也很難。

一旦覺知和智慧準備就緒,在有覺知有智慧的狀況下煩惱也就無法生起。對於已經生起的煩惱,也不要期盼它們快快消滅。譬如說,在一張凳子上已經坐了一個人,那你當然沒辦法坐上去;但這個人若離開,你就可以來坐了。讓覺知和智慧常常坐在那邊,心的位置被佔據了,煩惱就沒有辦法來坐這位置,我們只能這樣預防煩惱。水火不容,水已經在那裡了,火就燒不起來;而一旦火已經燒大了,如果水太少了就無能為力。看來,我們是不是要多準備點水呢?從早上睜眼那一刻,到晚上睡覺那一刻,都要保持覺知去觀察。慢慢地心就會明白,火起來了要加水,不要加油,加油只會越燒越大。

每刻都有無數的心一個接一個的在生滅,但前一個心的品質會影響下一個心,它們有相互關係,而這些心可以是善可以是惡,心的品質傳承就是這樣。當下的心若有覺知有智慧就可幫助下一個心保持覺知,增長智慧。現在我們就是在培養善心、培養善法。禪修就是培養覺知、培養智慧,了解因果。

[德加尼亞]


 

【以智慧引導的禪修】


要有效地修習正念,我們必須了解正見。正見就是運用智慧。帶有覺知和定的心簡簡單單地去觀察,不久我們便會把心看成是自然的,不是「我」,也不是「我的」,心是自然的現象,沒有一個人在那裡。禪修就是去明白、領悟這自然法。

禪修時怎樣正確地去看我們的經驗?我們要把經驗看成是自然的,自然就是因果的過程。所有的經驗都是自然的過程在發生。

當下的身心無論發生什麼現象都不是「我的」責任,只是因緣和合生起的自然現象。我們無法控制這些現象如何發生,我們的責任是保持覺知,接受當下的狀況並從中學習。持續的覺知就是學習。但並不只是盲目的覺知,是要帶有智慧地覺知,需要在當下的經驗中探索和學習。

我們要抱持覺知,要有正念,是因為我們想了解這些經驗。每次覺知時,覺知會有兩個作用:第一是收集資料,第二是強化覺知本身。所以無論任何時候我們都要不間斷地抱持正念。

覺知並不把事物分辨爲好或不好,對或不對,只是如實覺知。如果我們覺得這些東西是好的,心裡就會說「哇!這個真好」,這就會有貪執;如果我們覺得這個是不好的,那麼抗拒的瞋心就會生起。智慧不會刻意區分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它會想,什麼是有益的、什麼是無益而導致痛苦的。

有些人批評佛教消極,講一切都是苦的、無常的。事實並非如此,佛陀教導的是正確的見解及心態,是如實知、如實見。

我們要試著這樣去禪修,以智慧做引導。

[德加尼亞]


 

【正 見】


我常強調的是正見。我們要明白身心當下所有的現象都是自然法,每個人都有善心和不善心,無論是善心或不善心,這些都不是「我」或屬於「我的」,都是自然法。

一般人的邪見都很強,認為這個身體就是「我的身體」,這個心就是「我的心」,這錯誤的認知是一種很牢固的觀念。我們要改變這觀念,明白身心一切現象都是自然過程,不屬於個人的。

熱是什麼?熱是個人所擁有的嗎?熱就是熱,冷就是冷,與個人無關,不是屬個人的,不是「我的」,這就是自然法的意思,明白這一點十分重要。身體有時候感覺冷或感覺熱,是氣溫在變化,只是自然現象的改變而已,與個人無關。身體的現象和心的現象都一樣。感受就是感受,並不是「我的感受」;思惟是自然法,是思惟生起了,並不是「我在思惟」;心就是心,思惟的心就是思惟的心,正見就是不把它當作是「我的心」和「我的思惟」。

我們必須知道禪修所緣的定義是什麼。所緣就是心能覺知到的,被覺知到的就是所緣。聲音是被心聽到的,聲音是所緣;痛是被心感受到的,痛是所緣;心也是可以被心知道的,心也是所緣。一切正在發生的經驗都可作為所緣,被心覺知到的所緣都是自然法,自然法沒有好或不好,只是因緣法則。我們不需要去評論這些經驗是好或不好,它們只是自然法。

問大家一個問題,嘈雜和安靜,哪一個比較好?如果你真明白所緣只是所緣,那麼嘈雜和安靜兩者就是一樣的,都是被心所覺知的所緣,是自然法;如果喜歡安靜,當聽到噪音時心便會生起負面反應。

出入息與腹部起伏,哪一個所緣比較好?如果明白出入息是一個所緣,腹部起伏也只是另一個所緣,就會認為它們都是一樣的,它們都是能被心所覺知的身體現象所緣。心能覺知到的一切都是所緣。如果有偏好,覺得一個比另一個更好的話,心就會執取,不喜歡和抗拒認為較不好的。

有妄念的心好,還是沒有妄念的心好呢?很多人都不喜歡心有妄念,但有妄念的心和沒有妄念的心,都是被心覺知的所緣。

痛和不痛,哪樣比較好?大家都喜歡不痛,對嗎?因為有貪和瞋,我們會有喜歡和不喜歡,這不是正確的態度。但如果有智慧便會知道任何經驗都是一樣的,痛和不痛兩者都是心能覺知到的所緣,這就是正見。如果心有正見,知道一切身心現象都是自然法,心就會接納,不會抗拒,也不會執取。當能夠明白,並接受它是自然的現象,沒有貪或瞋的時候,心自然就在定的狀態。心安定下來,這樣才能去如實觀照。定,就是心處於沒有抗拒、沒有執取的平穩狀態。

禪修並不是要控制影響自己的體驗,也不是想改變當下的所緣,只是觀照整個過程,整個經驗,從中學習。如果當下有喜歡、不喜歡的心生起,我們要先去覺知它。

[德加尼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佛法與滅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