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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因緣】


盡量觀察事情從因到果的整個過程。如果心持續地覺知,同時知道心的活動,身體的活動,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從現象發生的開始、過程到完結,都能如實觀察的話,明白看見了就會比較容易明白因果的道理。所有現象都是因果,沒有一個獨立自主的個體存在,全都是一個從因到果的過程。

但是因為沒有看清楚整個過程,我們就不知道因果關係,並把所有自然現象看成是自我的。

整個因果的過程,就是我們的經驗;經驗就是禪修的所緣;所緣就是名、色,即心、身。

 

[德加尼亞]
 



【心的造作】

當心清淨時,禪修者有時會體驗到光明,光明是自然法。但在另一種情況下,光明是心製造出的產物,是概念。不僅僅是光,昏沈亦如此。如果打坐時,心預期會有昏沈,產生了這種期待,昏沈就可能會產生。這些都是心的造作。

 

[德加尼亞]

 

(取自<從覺知當下的心出發>梅斯清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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