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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利益他人,也要利益自己。智者追求目標  ◊◊

【166偈】
莫以利他事,忽於己利益。
善知己利者,常專心利益。

【註解】
有些人只興趣於宗教活動,完全忽略了個人的修行,沒法獲得解脫利益。一個人若能更專注於自己的修行,以解脫、證涅槃為目標,在他的生活中,更能利益他人。一個人要完全理解個人修行的重要性,才能攀登更高的目標。

【利益他人的同時也要利益自己——阿陀達多尊者的故事】
佛陀居住在舍衛城的祇陀園精舍時,在一次開示會上,曾提及阿陀達多尊者。
  
當佛陀宣布自己將在四個月後涅槃時,眾比丘都感到恐慌,不知道怎麼辦,於是他們緊跟著佛陀寸步不離。可是阿陀達多尊者並沒有那麼做,他決心要在佛陀入滅前,證得阿羅漢果,於是他發奮苦修。眾比丘不明白他的動機,還把他揪去見佛陀,他們對佛陀說:「世尊!這名比丘不像我們一般的對您禮敬,他只顧守護著自己。」阿陀達多尊者向佛陀解釋,自己是為了要在佛陀涅槃前證得阿羅漢果,以報答佛陀所教,所以沒有前來陪伴佛陀。
  
佛陀對眾比丘開示說:「比丘啊!那些愛護我又崇拜我者,應該像阿陀達多尊者一樣,勤奮精進於我之所教,在我入滅之前獲得成就。那些只憑供花、供香和來探望我,並非對我真正的禮敬,只有你們在實踐我所教的法,努力求證,突破世間法的繫縛,那才是真正的禮敬我。」
  
阿陀達多尊者在聆聽佛陀的開示後,證得阿羅漢果。

【評論】
利益,在漢傳佛教一般譯為「福祉」。「不該犧牲個人的利益來獲取外來的尊崇」,這是一句很容易令人誤解的句子,不要以為不該無私的服務於社會、人群或個人,無私的服務是佛陀一向來所尊崇的。
  
相對來說,只從事弘法善導的宗教工作,能獲得的「福祉」就是來世有一個好的生活環境,對一名真正的佛教徒來說,這是遠遠不夠的,因為這畢竟擺脫不了生死輪迴,佛教徒的宏大目標就是解脫,登達涅槃。
  
在這裡利益是指一個人最終的利益——涅槃。
  
什麼是涅槃?很多書本裡都提到這個問題,也解答了這個問題,可是非但沒有明晰的對這問題給予解答,反而使問題越來越複雜,唯一可以接受的答案是「無法以語言把它完全及滿意的回答」,因為人類的語言太膚淺了,無法表達涅槃的真實性,涅槃的真諦或涅槃的基本實性。語言、文字是廣大群眾的創作,並用它來表達他們的官感與思惟的過程和觀念,像出世間的經歷的真諦或真實性就不屬於這一類,因此,沒有能表達那經歷的文字,就如在魚兒的生命裡就沒有形容陸地的文字。那隻烏龜告訴魚兒,牠剛從陸地散步回來,那魚兒說:「當然,你是指游泳吧!」烏龜盡力的解釋,陸地是實心的不能游泳,只能行走,那尾魚堅持不可能有那回事,陸地就像湖泊一樣有浪有水,唯一的活動就是游泳和潛水。
  
讓我們參考巴利經典給予涅槃的定義和形容:
  
「它完全徹底的終止那欲望,捨棄它、拋開它,從中解脫,從而得到解脫。」
  
「緩息於一切造作之物,捨棄一切煩惱,滅絕那欲望,無繫縛,終止,涅槃。」
  
「比丘啊!何謂真實(無緣生)?它就是貪的滅絕、嗔的滅絕、痴的滅絕。比丘啊!這才是真實。」
  
「比丘啊!欲望的滅絕就是涅槃。」
  
「比丘啊!任何有造作或無造作的事物中,其中無繫縛為最上,也就是說,無我慢,滅絕欲望,拔除貪,斷除欲望的衍生物使其滅絕,無繫縛,終止,就是涅槃。」
  
「比丘啊!於此四遍處,謂地遍處,水遍處,火遍處和風遍處。無地之生,無長度和寬度的觀念,無細微與粗大,無善與惡,無名與色,一切都滅絕,不在此世或他世間,無來亦無去,無生亦無死,無有一色可尋。」
  
若以為涅槃是滅欲後的自然結果,那是錯誤的。涅槃並非任何果,若它是果,是由何因而生?涅槃非因也非果,它超越了因果,真諦並非果或效果,涅槃也並非由神通產生或像後得智那樣在禪定中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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