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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為何?如何?有何結果?》3/7

隆波帕默尊者

 

(三)

知道原則,就可以透過修行讓心安住成為觀者:看見身不是心,只是被心覺知的對象;苦樂不是心,只是被心覺知的對象;所有的善與不善都不是心,只被心覺知的對象。一旦如此照見,心便會與所緣分離。

所有的色都不是心,只是被心覺知的對象,所有的音聲也非心,只是被心覺知的對象,一切所思所想也不是心,只是被心覺知的對象。若能如此照見,心就會跳脫而成為觀者。所緣是所緣,心是心。

有些人至此便感到滿足,以為即是了脫生死之處。事實上,這只是起步階段的風景,根本還未見法。見法就會處於純淨無雜的法之狀態——沒有「我」,「我」不存在,有的只是色法與名法。無人、無眾生、無我,如此照見,即會體證初果須陀洹。

繼續修行,直到照見此身是純粹的苦。心將不再執著於身,不再執取色、聲、香、味、觸。那是屬於三果阿那含的境界,心會願意扔下身體,心返回安住於心,整日整夜的獨立凸顯,無需任何呵護。

試想,心若保持這樣的禪定,不再跑去眼、耳、鼻、舌、身,將會快樂到何種程度?色、聲、香、味、觸,被稱為「五欲功德」,阿那含的心不再追尋五欲功德,心無須任何呵護而獨立凸顯的保持禪定,快樂有如泉湧。

大約是19839月,隆波最後一次去頂禮隆布敦長老,長老開示說:「最後階段的修行,見到知者要消滅知者,遇到心要消滅心。這才能抵達真正的純淨無染。」長老接著說,那些聲名顯赫的高僧大德,通過此關的微乎其微,絕大部分都去梵天成為「大鬼」。長老稱梵天神為「大鬼」,最多是不再執著身體,但依然執著於心。

最後階段的修行是放下對心的執取。心一旦連自己都不再執著,就會生起一種新的法的境界——純粹的法,心與法變成純粹的「一」。心有法,擁有無與倫比的快樂,那個法,即是涅槃!

在我們到達之前,起步階段,必須先體證初果須陀洹。須陀洹聖者有智慧照見實相——無我,無人,無眾生,無他,那有什麼?有的只是顯現的現象,只是色法與名法。比如,凡夫看見身體,覺得身是「我」,身是人,男人、女人、孩子、大人、老人,會覺得真的有人存在、真的有什麼。而對於須陀洹聖者而言,身只是色,只是物質元素,始終不停地有元素進進出出,如果身體消散,也只是元素消散,而不是「我」消散。

凡夫認為身體是「我」,須陀洹聖者則不認為是「我」,須陀洹聖者能夠清除五蘊是「我」的邪見。

因此要訓練自己的心,讓它反復不斷的去看——五蘊或名色(身心),不是我,不是我的,不是人、不是眾生。如果持續的去看,達到足夠的量,心會願意接受實相。

心何時接受實相——「我」不存在,有的只是色法、名法生起而後滅去。心就會照見:任何生起的必然滅去。

當心接受實相,就會體證初果須陀洹。修行的初期,偶爾也看見實相,但還無法接受,會膽戰心驚。比如,很多人修行以後分享說,當他們刷牙時——因為曾經發展覺性、訓練讓心安住,刷著刷著,心跳脫出來成為觀者,即刻看見——正在活動的這個不是「我」,只是一堆物質元素,第一次看見的時候,嚇一跳!「我」消失了!完了!這個不是「我」,胳膊變成一節一節的,是物質元素,不是「我」。心嚇了一跳,苦了起來,顫慄起來。

這很正常。幾乎每個人第一次見到都會害怕,幾乎每個人都會動搖,所以需要持續不斷的反復看,最後心才願意接受實相——此身非「我」,此心非「我」,「我」不存在。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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