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57.jpg

於五陰,若知、若明、若離欲,則能斷苦。

(【雜阿含經】大正藏03~07)(【南傳相應部】S.22.24;類似經文.S.35.27;類似經文.S.35.27;前半.S22.29;後半.S.22.24;類似經文.S.35.27;S.22.29)

世尊告諸比丘: 於色、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

於色、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斷苦。

於色、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於色、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於色、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心不解脫者,則不能斷苦。

於色、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得解脫者,則能斷苦。

於色、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於色、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於色、受、想、行、識,愛喜者,則於苦愛喜;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

於色、受、想、行、識,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佛法與滅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