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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涅槃為目標

  本篇又名「志在必得」(It can be done)。

 

  此時此刻,堅定你的心來聽聞佛法。今天是傳統的聽法日(dhammasavana)。對我們佛弟子而言,這無非是學習「法」以增上正念和智慧的適當時機。長時間以來,我們一直都在偏愛和施予教法。今天這個日子,通常從事的禮讚佛陀、受持戒律、精進禪修和聽聞佛法等活動,皆應理解為增長心靈的方法與重心。除此之外,別無其它意義。

 

  比方說:傳授戒律時,出家人唱出戒條,在家人發願受持。切莫錯解這個儀式。事實上,戒是沒辦法傳授的,也不能從他人身上求取或承受,亦無法施給其他人。在我們的語言中,當聽人們說「法師傳戒」、「我們受戒」。我們這兒的鄉下都是這麼說的,於是也就成了慣常的理解方式。這種以為布薩日來跟出家人受戒,出家人如果不傳戒,我們就不得戒的想法,只是先祖們遺傳下來的愚昧傳統。這種想法無異表示我們摒棄了自我責任,對自己即無信心亦無信念。這種觀念延續到下一代,後輩自然也跟出家人「受」戒,而出家人更相信在家人的戒是他們所「授予」的。其實戒律不是這樣「傳」、「受」的;這只是在一些類似做功德的場合裡,我們必須依照傳統並使用名相來進行一種儀式。

 

  事實上,戒律就在人的意念裡。如果有意決心遠離有害活動和錯誤言行,那麼戒律已在你內心不遠處。你應有自知之明。跟別人一起發願受持是好事,但自己持念戒律也無妨。若不明白戒條的意義,可以詢問他人。戒律不是非常複雜而遙遠的東西。因此說實在的,想受「戒」和「法」的那一瞬間,你就已當下具備了。宛如我們周遭的空氣,只要一呼吸,就能吸收得到。善惡的道理亦然。如果有心為善,任何時空下、獨自或群體,均可行善。作惡也一樣;不管跟一大群或一小撮人、私下或公眾,一樣可以為惡。道理就是這樣。

 

  這些是存在的事實,而我們應該將戒律視為所有人平常就該修學的。沒有持戒的人與禽獸無異。如果你決心活得跟禽獸一樣,當然無善惡可言,因為禽獸並沒有這類常識。我們不會批評貓抓老鼠是不對的行為,那是因為它並沒有善惡、對錯的概念和常識。它們是人界之外、屬於畜生界的眾生。佛陀曾指出:此界眾生但依畜生界的業而生存;至於能辨善惡、是非者,則屬人界。佛陀是為人類而說「法」的。如果人類沒有戒(道德)和善惡的常識,我們便與畜生無異,所以最好學而時習之,讓自己能依教奉行。這才是善盡生而為人的難得機會;令它完滿成就。

 

  佛法之深,在於其不可無戒的教導。一旦有戒,才具備長養佛法的基礎。「戒」是指被禁止和允許的條規。「法」則是指自然及人類對自然的認知——不違自然而存在事物。自然不是我們所組合而成的,而是依諸多因緣條件而生成的。簡單的比方說:動物。以特定的物種——孔雀為例,它們天生便具多種花樣和顏色,並非人類所賦予或改造;它們天生便是如此。這是自然界的一個小例子。

 

  自然的一切都存在這世界當中——這仍然是以世間的觀點來理解。佛陀說法是為了讓我們瞭解自然,進而放下它,讓它隨因緣條件而存在。這種說的是物質界的「色法」。但說到「名法」——也不是指心,是不能讓它順其本性的;它必須嚴加管訓。總之,我們可以說:心(意)是身行和言語的導師,所以需要嚴格管訓。放縱它的本性只會塑造出一隻禽獸;它勢必得受教導和訓練。雖說心應能明瞭自然,但是,卻不能完全放縱其本性。

 

  我們既然生到這個人間,無例外的均具貪、嗔、痴煩惱。「貪」使我們追求種種事物,造成心陷於一種混亂失衡的狀態。自然便是這樣,它任由心逞一時之快而漠視不管。如此只會帶來熱惱,我們最好還是接受法,真理的熏陶。

 

  當內心起「嗔」時,我們會想找人宣洩,甚至可能氣憤到產生攻擊或殺人行為的地步。可是,我們不能順其自然地「放縱」它。我們明白它的本然,洞徹它的實相,然後再如是教導心。這才叫修學「法」。

 

  「痴」的道理也一樣。當它現起時,會讓我們為事所困。如果放任它,只會繼續愚痴下去。因此,佛陀告誡我們要認清自然(本性)、教化自然(本性)、訓練及調御自然(本性),並確實認清它的實相。

 

  比方說,人天生就有身和心。一開始,它們(身、心)先是出生,過程中有所變異,直到最後消失滅盡。這很平常,也是它們的本然。我們不怎麼能改變這個事實。我們盡可能地訓練心,一旦時間到了,就必須通通放下。要改變或越過這個事實已非人類的能力所及。佛陀所教的「法」,是用來讓我們在世時的行為、言語、意念都能正當、正確。由此可見,他是在教人心,使他們避免被蒙蔽在自然、世俗諦以及臆測之中。世尊指導我們要看清真理。他的「法」是凌駕、超越世間的教導。我們存在這世間、生於這世間,但他教我們要超脫這世間,不要淪落為世間法和習性的獄囚。

 

  猶如掉進泥坑的鑽石,泥濘和穢污再怎麼覆蓋,都不能減其光芒、色澤與價值。縱使泥濘附著其上,鑽石依然如故,不因而有任何減損,因為它們是截然不同的物體。

 

  佛陀因而教導要超脫世間,也就是指認清這世間。他所謂「世間」並非指天地和種種元素,而是在說「心」——存在人人心中的輪迴流轉。這種輪迴、世間才是佛陀意所指涉、所認清的世界;當我們說認清世間,指的就是這個。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佛陀可能得飛遍天涯海角才能「認清世間」;不是這樣的,它指的是個單一點。一切法都得回歸這單一點。譬如說:人——男人和女人。只要觀察一個男人和女人,便能得知宇宙間所有人類本性,其實大同小異。

 

  或如研究熱能。只要在熱的本質這點上明白了,熱的來源和因子便不是問題。這就是「熱」的,認清這一點後,對宇宙間任何地方的熱,我們都心裡有數。佛陀認清了這一點,因而說他的知識無遠弗屆。由於某方面認清了「冷」,所以當他在世上任何角落遭遇寒冷,他均已心知肚明。他教導單一點,以讓世間人生能認清世間、認清世間的本然。就像瞭解人類一樣,認清有男人、女人,就勘破了世上一切有情的眾生相。這就是他的智慧,知一法而識萬法。

 

  世尊所弘揚的「法」,目的在於離苦。這「解脫苦海」是怎麼一回事?我們該怎麼做才能「免於苦」?我們可得稍加研究;必須對心裡的思惟和感受做點研究,如此而已。它是我們現今所無法改變的,如果改變得了,就能解脫生活中所有的苦和不圓滿;只需改變這一點:我們對世間的成見、我們的思惟和感受方式。如果我們對事物有了新觀感、新見解,表示我們已超越舊概念、舊見解了。

 

  佛陀的如實「法」所指的並不遙遠。它是在教育關於「我」(atta)這東西並非真我,如此而已。佛陀所教導的一切都指向「這不是我,也不屬於我所有,自我和他人是不存在的。」如今,當我們接觸到這段話時,我們讀得並不真切,也沒有正確地解讀「法」,依舊認為「這是我,這是我所有的」,仍然執取事物並賦予它們意義。一旦這麼做,表示我們仍解脫不了它們,以致涉入更深,狀況愈糟。若能認清「我」的不存在,身和心亦如佛陀所言的確實「無我」,再持續審查,最後終將達到確實無我的覺悟境界。我們由衷地覺悟自、他的不存在。愉悅只是愉悅,感受只是感受,記憶只是記憶,思惟只是思惟,它們無非「只是」如此。快樂只是快樂,痛苦也只是痛苦,善只是善,惡也只是惡。一切的存在無不只是如此,沒有真正的快樂,亦無真正的痛苦,有的只是種種因緣條件的存在。只是快樂、只是痛苦、只是熱、只是冷、只是眾生或人。你應該持續觀照以看清只是本然如此;只是地、水、火、風罷了。我們要繼續「解讀」這些事物、審視這一點,以至概念終得改變,對事物的感受也有所不同。「我」的存在和事事物物皆屬於「我所有」的堅定意念會逐漸釋懷。當這類想法蠲除之後,正向的概念才會逐步增進。

 

  一旦「無我」的覺悟達到極致,就能推及這世間的萬事萬物——推及我們最珍視的財產和瑣事、朋友及親戚、富貴、成就和地位,跟對待我們的衣服一樣。我們穿新衣服、新褲子,穿臟了會將它洗乾淨;穿一段時間後,它磨損了,我們就把它扔掉;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我們總是在丟舊衣、添新衣。

 

  這麼一來,我們就會對自己在世界的存在抱持同樣的觀感。我們不會怨天尤人,也不會受外界所苦、所累。它們依舊如故,差別在於對它們的感受和看法有別以往了。我們的認知除提升外,也將看見真理(實相),並證得無上的智見和應當明瞭的真「法」知見。佛陀教導我們應當明瞭和洞見的「法」,但這應當明瞭和洞見的「法」在哪兒?它就在我們當下的身和心裡。既然已經擁有,便應該明瞭和洞見它。

 

  例如:我們均已生在人間,在這裡所得到的注定會離散。我們見過人類誕生,看到他們死亡;看是看到了,但並示認清楚。有人誕生時,我們歡喜若狂;有人死亡時,我們痛哭欲絕。沒完沒了地繼續這樣下去,我們的愚痴終無止息的一天。若見「生」,那是不智的;若見「死」,一樣是不智的;除了沒完沒了的愚痴外,別無其它。好好把這一切看清楚,萬物都是自然生成的。思惟當下那我們皆當明白和照見的「法」;這「法」此刻當下已然存在。你的心對此要堅定,將收攝和自制派上用場。如今我們就在現世萬物當中,所以不應對死亡心存恐懼,應恐懼墮下惡道才對;應害怕墮下界惡道才對,而非死亡。在世時應恐懼的是犯下惡行。我們遵循的都是些老套,不是什麼新事物。有些人活著,可是對自己卻一無所知。「我現在做了什麼有啥了不起,反正死後也不知會怎樣。」壓根不知自己正在給未來種下新種籽,只看見舊的果報。他們只重視當前的體驗,而沒有覺察到「果」必來自於「籽(因)」;這些「籽」就等待被播種。從無明衍生出的行為就這般地連環下去,只是當你嘗受「果」報時,並不思考這一切環環相扣的關係。

 

  一旦心裡的執著很強烈時,我們就會經驗到熾盛的痛苦、劇烈的悲惱、艱巨的困頓。我們遭遇問題最多的地方,往往是我們最注意、渴望和在意的環境。請好好處理這個問題。趁你現在還有一口氣在,目不轉睛的盯著它、解讀它,直到你能「轉化」它,使問題迎刃而解。

 

  不論我們當下正遭遇生命中的那一階段,終有一天還是得跟它訣別,所以切莫虛度光陰,要修行心靈的開展。把訣別、離散和失落等等轉作此刻當下的思惟對象(所緣),直到你熟能生巧、視這一切無非尋常自然的事。當你為之憂惱、懊悔時,要有智慧認清這份憂惱與懊悔的界限,依真理(如實)來認清它們的底細。如果能這樣地看待事物,智慧就會生起。一旦苦產生,只要加以審察,智慧亦能在同一處生起。問題是一般人通常都不願去審察。

 

  快樂和不快樂的經驗在哪兒生起,智慧就能在那兒產生。如果我們認清了苦樂的真實面目,也就知「法」了。一旦知「法」,就認清了世間;果真認清了世間,就知「法」了。

 

  說實在的,對大多數的我們而言,只要是不愉快的,我們就不願意去知道它,亦擺脫不了對它的嗔惡。如果不喜歡某人,我們就不想見到他的臉,也不願意靠近他。這是愚痴、不善巧的人的個性,不是好人的作風。反之,如果我們喜歡某人,就會理所當然地想親近他,盡量和他在一起,並為此感到快樂。然而,這同樣是愚痴的。它們事實上就像手掌的手心和手背一樣,並無不同。手掌翻過來時,看到的是手心,手背在反面所以看不到;反之,則看不到手心。苦中藏匿著樂、樂中藏匿著苦,所以我們看不清;邪掩飾正,正又掩飾邪。只看到單方面的知識是不完整的。趁我們還活著的時候把事情做完善,繼續觀照事物、明辨真假、認清事物真相、追究到底、成就寂靜。時節因緣一到,我們自能徹底突破和放下。現在,我們有必要堅定意志地明辨事理,且不斷努力地突破。

 

  佛陀曾對頭髮、指甲、皮膚和牙齒做過教示,教我們要從此處著手分析。一個不懂得分析的人只知道要把持著它們不放。趁我們跟它們還沒一分為二前,藉它們來成就禪修罷。我們還沒離開這世間,所以應小心謹慎、廣行善施、常誦經文。善加修行,以增上無常、苦、無我的慧觀。縱使心不願言聽計從,也要這樣繼續分析下去,才能在當下覺知。這是無庸置疑、可以辦到的;可以領悟超脫世間的智慧。我們受困於世間;而這就是「滅」世間之道,透過思惟和超世間的見解,才能使人們在世時就超脫世間。縱然生活依舊在人間,但我們的見解是超世間的。

 

  在世間法裡,眾生除了行善,也會造惡;如今我們努力地修德、損惡。善報來臨時,不應屈就善,當能加以超越。如果不超越它,你就會淪為德行和善的概念的奴隸,使你陷入困頓當中,從此傷心淚不斷。儘管行善無數,只要仍執著它不放,你依舊不得解脫,傷心淚亦不得停歇。但善惡皆已然超越的人,不再有傷心淚可流;淚水乾枯了,終能有個了結。我們皆應學習善用福德,而不是被福德所用。

 

  概而言之:佛陀教法的重點在於革新我們的知見。知見是能改變的,只需要觀察事物,知見自會改變。我們出生後,必會遭遇衰老、生病、死亡和離散。這一切就在此地不遠處,不勞你往天上找或地下尋。我們所需明白和透徹的「法」,可以在每天的每一剎那,於當下我們的內心中得見。出生時,我們充滿喜悅之情;碰到死亡,我們就傷心落淚。我們就是這樣耗度生命的。這些都是我們需要明白的道理,可是我們卻仍未確實地審視它們,從而明白真理。深陷在這無明中的我們,還在問:「我何時才能見法?」可是「法」卻是此刻當下便能照見的啊!

 

  這才是我們該學習和參透的,也是佛陀所教導的。他並沒有教導關於梵天、魔王、龍天護法、羅剎、神靈等的種種,而是教導眾生應明白和參透的道理——我們確實能領悟的真理。外在的現象就這樣示現著三法印;內在的現象——意指此色身,亦是如此。在頭髮、指甲、皮膚和牙齒中就能看見真理。昔日英姿煥發,如今形色憔悴,青絲已化作白髮。事實就是這樣,你們看到了嗎?難道你會說這些你都看不見?稍加留意應當就能瞧見。

 

  如果我們真在這些上頭用了心,一點都不含糊地認真思惟,便可獲得「真知」。如果這是件達不到的事,佛陀也不會費心去談論它。在他無以數計的弟子中,有多少人覺悟了這道理?只要願意去觀察事物的人,終能明白:「法」就是這樣。我們生活在這個人間,所以佛陀希望我們能認清世間。既生於人間,智慧自然得自人間。佛陀是一位清楚明瞭人間的「世間解」,意思是生在人間卻不被世間法所纏縛,處於誘惑和嗔怒當中卻不被誘惑和嗔怒所滯礙。這是平常語言就能詳述和說明的,佛陀也就是這麼教導的。

 

  我們平常雖說「我」(atta),談「我」和「我的」、「你」和「你的」,但在「無我」的覺悟中,心卻依舊不受干擾。回想一下:我們以小孩的方式跟小孩說話,碰到大人則以大人的方式說話。若用小孩的語言與大人說話,或用大人的口吻和小孩交談,都是行不通的。要善用世間法,就必須先明白此時是在跟孩子說話。雖然談「我」、「我的」,說「你」和「你的」才恰當,但內心中卻是「法」的、安住於「無我」的覺悟中。各位皆應當具備這種基礎。

 

  佛陀因此說:依「法」為基礎。既然生活和修行都在人間,你還會以自己、自己的觀念、慾望和想法做為你的基礎嗎?這是不正確的。「法」才應當是你的衡量標準。如果以自己為標準,會淪為自戀;如果把他人當標準,只會落入一種迷戀。對自己或是他人著迷都不是「法」的方式。「法」是不偏好任何人或順應不同風格的,它是依隨真理的。它不會一味迎合眾生的喜惡,這類習性反應跟萬物真理毫無關係。

 

  如果這點確實都詳細熟慮了,且徹底地審視以認清真理,就能入於正道;我們的生活方式會是如法的、思想是正確的、言行舉止是無誤的。因此,大家都應該深入地探究這一切。我們何以有苦?因為缺乏智慧、無知事物的生起與還滅、不解凡事必有「因」的道理;這就是無明。一旦無明現起,種種慾望繼之而生;隨心所欲的後果,便是製造「苦因」;接下來的結果勢必是受苦。當你撿拾一堆木柴,又在它上面點火,希望它燒不起來的機率有多大?你在生火,不是嗎?這就是起因。

 

  如果瞭解萬物的這些道理,戒德就會從此處產生,「法」亦從此處生起。因此,你們要做好準備。佛陀建議我們都要做好準備,不需太擔憂或太煩慮事物,只須往這裡看,往沒有貪、沒有嗔的地方看。佛陀曾教導要「成就涅槃之因」(Nibbana paccayo hotu)。如果是覺悟涅槃的因緣,就要去著眼萬物皆空、所做皆辦、達到止息的境界;著眼不再有「因」、沒有自他、我、我所有的境界。這種眼界於是成為達到涅槃的因緣條件。接下來,修習佈施也會成為了悟涅槃的因緣,持戒也是了悟涅槃的因緣,聽聞教法也是了悟涅槃的因緣。這麼一來,所有「法」的活動(修行)都將會成為涅槃的因緣。可是,如果我們沒有將視野放在涅槃上,而僅著眼於自我和他人,就會沒完沒了地執著下去,而無法成為涅槃之因。

 

  當我們待人接物時,人們談的總不離自我、我或我的,以及我們所擁的有的;我們毫不遲疑地認同此觀點,立刻認為:「是啊,沒錯!」但這是錯誤的。縱使心說:「對,沒錯。」我們都必須加以把持才行。這就像若是小孩怕鬼,或許是因為父母也怕鬼的緣故。但父母會因此忌諱談鬼;如果他們談鬼,會造成孩子覺得沒有庇護、沒有安全感。「不會,爸爸一點也不害怕。別擔心,爸爸在這兒呢!鬼根本不存在,沒啥好擔心的。」其實父親可能也害怕鬼。如果他提起鬼的話題,到時全家都會被鬼嚇到跳起來往外跑,導致父母和小孩子一家大小無家可歸。

 

  這絕非明智之舉。你必須把事情看清楚,再學習因應之道。即便是把虛妄的外相當做真實,你都一定得告誡自己:其實事實不然。就這樣地對治它,向內化育自己。當心以「自我」認知世間時說:「這是千真萬確的。」你就必須告訴它:「那不是真的。」你必須能置身於度外,不被世間習性洪流淹沒。一旦隨波逐流,大水勢必淹沒我們的心。我們可曾注意過事發經過?屆時是否有人留守「看家」?

 

  「成就涅槃之因」——不須將任何其它事物當作目標,一心以涅槃為目標。所有世間法的「有」和「生」、「福」和「德」的方式均無法達至涅槃。造福積善以期善趣時,不需心求太多,只要心向涅槃即可。想持戒、想入定,終究只會在原地打轉。不須太渴求這些,只須心向止息的境界。

 

  事情就是這樣。從「有」到「生」,我們對許多事物都極度焦慮。遭遇別離、死亡時,我們哀慟、落淚。但我只能想到:這有多愚蠢,我們為何哭呢?你以為人們死後會到哪裡?如果他們還桎梏於「有」和「生」,他們其實哪兒也沒去。小孩長大成人後,搬到曼谷大都市裡,但他們仍心惦自己的父母;他們不會去想念別人的父母。返鄉時,他們會回去自己父母的家,而不會到別人家去。當他們再次離鄉背井時,想念的依然是他們烏汶的家。難道他們會對別人的家鄉產生鄉愁?你認為如何?因此,當呼吸停止,我們的生命結束時,不論曾經幾世輪回,如果「有」和「生」的因子仍存在,「識」就會傾向它所熟悉的地方投生。我想我們對這件事都太恐懼了,所以請別為它落淚。想想這句話:業力牽引眾生投生種種生處,(Kammam satte vibhajati)所以它們(生處)離我們其實不遠;只在各個生處間來回輪轉,在未來世變換形象、得新面孔,只是我們無從得知,如此罷了。只是在輪回的流轉中來了又去,去了又還;其實哪兒也沒去,一直在輪回而已。猶如從樹上搖下的芒果,或像沒捕抓到黃蜂巢的捕蜂網掉落地上一樣,它只會原地不動,不會跑掉。佛陀因此說:以涅槃為目標(Nibbana paccayo hotu)。全力以赴達成目標,別到頭來淪為掉落在地的芒果,哪兒也沒去。

 

  如此革新你對事物的觀感。如果革新得了,就能得悟大平靜。請革新罷,來瞧個明白。這些都是我們該確實看清和明白的。如果確實看清也明白了,還需往哪裡去?戒自得成就,「法」也會成就。請好自審視這點,它並非遙不可及的事。

 

  知見一旦革新,就會明白:這與觀看樹葉飄零的道理一樣。當葉子枯黃時,會從樹上凋落。等到春暖季節來臨,又會綠意盎然。有人會為凋零的落葉而哭,或為新綠而笑嗎?如果會,那一定是瘋了,是不是?道理只是如此罷了。若能這樣看待事物,我們就會沒事;我們明白這都只是事物必經的過程。不論我們過去曾經歷多少次輪迴,道理仍舊不變。一旦學習佛法、獲得真知、如是革新世間知見,便會體悟平靜,解脫對此生現象的迷惑。

 

  但真正的重點其實在於:此刻、當下我們仍活著。我們當下正在經歷過去「因」所導致的「果」。有情眾生投生世間時,無非是過去行為(業)的呈現。凡有情眾生當下的歡樂或苦難,均是過去所作所為的結果;在過去衍生,於當下承受。接著,當下所承受的繼而影響此刻製造的「因」,成為未來的依據,因此未來所經驗的便是「果」。從此生到下輩子的輪迴亦是如此形成的。這點各位應當要明白。

 

  聽聞教法理應能解決你的問題、釐清你對事物的見解,進而轉變你的生活方式。一旦狐疑不再,痛苦自能止息。當你停止貪愛和心理的憂惱時,不管任何遭遇,即便是困擾你的事,都會因明白它的無常變化而不受其困苦。反之,若有令你高興的事,也不致於得意忘形,因為你清楚適當的放下之道。你的見解維持中立,是因為你瞭解無常,也知道如何如「法」地處理事情。你明白善、惡的因緣條件是不斷在變化的。認清內在的現象就能認清外在現象;對外不執著,對內就不執取。審視自我的內在和外在其實是無有差別的。

 

  如此一來,便能安住於平常心中,也就是平靜、平等之中。若受到批評,我們不為所動;若得到贊許,亦持平如一。讓萬事萬物如此來去,我們不受其所擾;這才是解脫。明白正反兩極的真相,就能體會安樂,而不著於任何一邊,才是真正的快樂與平靜、超越一切世間萬物、超脫一切善惡、超越因果、超脫生死。雖生於人間,卻超脫世間。超脫世間、勘破世間,才是佛陀教法的本懷。他的目的不在讓眾生受苦,他切盼眾生能得到平靜、認清萬物真相、悟得智慧。這就是「法」,亦即認清事物的本然。世間萬物的生成本是自然,毋需庸人自擾。這道理不論身在何處都一樣。

 

  最重要的一點在於:趁我們還活著時,應訓練心對萬物都持平如一,能施予他人財物。一旦臨命終時,當能將一部分佈施給需要的人,如同施予自己小孩東西一樣。這種施予會令人相當愉快;如果能將財富全部佈施出去,一口氣不來時,因為一無所有,自然沒啥好執著或憂惱。佛陀教導要在「生前死去」,在萬物未消滅前,先行止息。這樣就能安然了;事物未毀壞前,先令毀壞,未結束前,先令止息罷。這才是佛陀教「法」的本懷。縱使百千劫來不斷聽法,若不明白這些重點,還是無法離苦得安樂;無法洞見「法」。可是,若依佛陀本懷地明白事理、處理事物,便稱之為「見法」。這種知見能止息苦、解除一切熱惱。只要是全心全意精進修行者,能竭盡所能地安忍、訓練和增上者,終能證得安樂與止息。不論身至何處,苦不相隨;無論老少,苦皆解脫;任何處境、從事任何工作,由於心已處於離苦、安樂的境界,所以了無痛苦。事情就是這樣;這就是自然。

 

  佛陀因此說:要革新知見,而後才能證法。當「心」與「法」相融時,「法」便能徹入內心;於是「心」和「法」無有分別。這是修行、革新知見、體認事物者所證悟的。整個「法」都在於「自知作證」(paccattam)的,絕無可能由他人授予。如果我們執意為艱難的,它就不容易;如果我們視之為輕鬆的,它就不會太難。思惟並洞見此一重點的人,並不須懂太多。洞見一點、洞見生死、洞見現象依自然法則生而又滅,便能知曉一切萬物;總歸不離真理。

 

  這便是佛陀的道法。佛陀為饒益一切眾生而說法,冀望我們皆能離苦得安樂。離苦要先死了才行,不應該以為死後才能離苦;我們可以在此刻、當下超脫苦難。我們可以在今生今世透過心中生起的見解,於事物的認知中解脫苦。如此一來,坐時,我們快樂;臥時,也快樂;不論做什麼,我們都快樂。我們不再有過失、不再遭遇惡果、安於解脫的境界。心清淨、光明而平靜,不再闇暗、煩惱,是達到佛道究竟喜樂的人。請大家好自審視這點。各位在家信眾,請善加思惟這點以獲得領悟和能力。你如果苦,那就以修行來減輕你的苦罷。如果是大苦,就讓它化小,由小化無。這點是大家都必須自己去落實的,所以請稍加努力地好自反省這段話。

 

願祝各位成就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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