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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法

[德加尼亞]


「一切都是法」是指當智慧現前,它能認知到一切都是自然法,能看到這些現象的本質。

禪修時無論接觸到什麼所緣目標,智慧都會了知為自然法。我們的身體和心是自然法、因緣法,其他眾生的身體和心也是一樣。所有的現象都是法,「看」是法,「聽」是法,「聞」、「觸」等所有六根門能知的東西都是自然法。譬如眼睛的看到,是眼睛和色塵的撞擊產生眼識,這些都是因緣法。

沒有智慧,看就是「我」看,聽就是「我」聽,是「我的」身體、「我的」心,「我」嗅到,「我」嚐到。如果用瞋心去看,所見的一切都是那麼令人厭惡。如果用善心去看,所見的一切就是如實的。所以問題取決於我們用什麼眼光去看待事情?沒有智慧的時候,看見什麼都不會明白那是因緣法。

相傳近代緬甸有一位阿羅漢叫孫倫禪師,未出家前曾是個農夫。有一天他到村子托缽,看到兩個村婦在吵架,他對身邊的人說,她們在法談。在他眼中,爭吵也是自然法的顯現。他只看到瞋心,沒有在意「人」的概念,因為智慧明白到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爭吵現象的呈現,是因為瞋心。所以說,一切都是法。一般人會認為她們在吵架,但是對於孫倫禪師來說就只是雙方的瞋心在生起而已。大家對待這件事的觀點不一樣,解釋就會不一樣。煩惱用概念法來演繹,智慧卻看到真實法。

(取自<從覺知當下的心出發>梅斯清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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