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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當下的對象

[阿姜念]
  繼續練習下去,我們必須注意每一個對象在知覺時的初始狀態。我們已經對知覺的心理狀態能夠保持注意,現在我們也應該注意肉體。當我們在嗅某物時,應該留意嗅並體認這是一個肉體活動,當我們在嚐東西或味道接觸在舌頭時,應該留意味覺及此一肉體活動;另外,我們應該瞭解,味覺的產生並不是出於我們的欲望。例如,當我們吃到鹽時,雖然可能不喜歡鹹的味道,但無法改變鹹的本來特性,因此,如果我們看到鹹味的本來面貌,並非出於我們的好惡,那麼貪欲就不會在這個時候產生,這就是為什麼活在當下是避免貪、瞋的最重要方法。「當下」的意義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不受欲望影響的存在。我們必須留意每一個對象並認識其真正性質,如果有任何對象是因為我們的欲望而生起,那麼煩惱即跟著生起。我們必須瞭解,任何經由欲望去認識的對象,並不能真正顯露實相,因為它是建構出來的東西。我們如何能認識一個建構出來的東西之真實面貌呢?唯一能顯露真相的東西是當下的東西,是由其本身展現的東西,而與我們的欲望無關。

  我們必須瞭解什麼是當下的對象。有時候我們可能自認為已經在留意當下的對象,而事實卻不是這樣。當下的對象,是在剎那間出現,就好像在水中抓魚一樣,我們看到一條魚在水裡某處游,便以為可以抓到牠,要伸手去抓,但是這條魚卻溜往別的方向而失手,留意當下的對象也是如此,貪與瞋始終會把當下的對象推往他處。

  當我們留意任何出現的對象本身時,這對象就是當下的對象。然而,大部分的時候,我們並不是留意當下的對象或存在。讓我們舉個例子,當我們留意坐的姿勢,就是當下的對象,如果我們的心念轉到寧靜的觀念,我們的目標指向寧靜或舒適,此時就完全不是在留意當下坐的對象,我們並不想發現坐的姿勢的真相,而是在留意著尚未出現而想要獲得的寧靜的心。

  我們必須在所有身心活動的當下都清楚地觀察它們,然後才會看到它們是如何地無我與苦。如果沒有將當下的存在於當下觀察到,我們將是在浪費練習的時間。但是如果我們突然地發現,我們的心念已在當下的對象上溜走,那時候我們可以再度念念分明地回到當下的對象上。如果我們瞭解心理狀態的這些特性,將能夠於正確對象保持較長的正念時間,且較有機會體會真相。

  現在讓我們觀照「吃」。我們應該保持正念並思考吃東西的理由。經典告訴我們,我們吃食物並不是因為我們要它,不因為它是食物,而是因為它是維持身體所必要的。佛陀曾提到要維持生命的一個理由,就是要有足夠力量發展通往止息所有苦與煩惱的正道。具備這種想法是必要的,否則我們將無法避免煩惱的生起。我們必須瞭解,我不是因為食物好吃而吃它,而是為了治苦與滿足饑餓。當我們為了滿足饑餓而吃東西,那麼即使是不好吃的食物,也能解決饑餓;如果我們是因為食物的美味而吃它,當它不好吃時,瞋即生起,反過來說,如果它很好吃,那麼貪即生起,這表示我們吃東西祇會孳長煩惱;當食物好吃,貪或黏著生起,當食物不好吃,就不滿意了。吃東西時沒有思考這些問題,會產生更多的欲望輪迴、生死輪迴,這些就是苦的無盡延續。因此,當我們運用正念於吃東西時,我們必須於張開的每一口都瞭解吃的理由,使我們在吃的時候,祇是為瞭解除苦而吃。當我們吃東西的時候,如果喜歡與討厭都未生起,內觀即生起了。

  當我們洗澡時,也應瞭解這個動作是為了治苦,在我們日常的責任中,我們應該看到這些活動的理由,我們不應為了美觀而穿衣服,因此我們不要選這個或那個顏色,而是為了用衣服保護身體,抵抗寒冷與昆蟲如蚊蠅,這表示無論是什麼動作,它們都是為了實現涅槃與滅苦,當我們有了這種徹底的瞭解,對無常色身的黏著會變得愈來愈弱,但是要記住,我們必須認清肉體是什麼狀態,心念又是如何,而且要隨時保持明覺與認知。所有的存在不超過心理現象與肉體,沒有身體、沒有靈魂、沒有女人、沒有男人在坐,沒有人在站、行或睡,沒有人在嗅、看或聽等等,沒有人在瞭解或知道這些事情。

(取自<內觀的開發>阿姜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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