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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姜念]

7-1 第一篇
理論
一切有情,不管是已生或將生,無論如何,都要留下他們的軀殼而(死)去,認知了有情共同的命運,智者應該努力修行而過著梵行的生活。   

(無問自說經-小部)

...用虔誠的心歸依佛、法、僧,如此他將獲得更大的果報;用虔誠的心持戒:不殺生、...不飲酒-放逸之因...用虔誠的心持這些戒,如此他將獲得更大的果報;他所做的,盡是慈悲-陣陣慈悲的馨香...,如此他將獲得更大的果報。然而他所必須做的,只是一彈指頃的,無常之想。
(增支部) 
 
7-1-1 一、佛法

一、 佛法
二千六百年前,印度北方釋迦小王國的悉達多太子,因為見到他生活周遭苦的逼迫,離開了他的妻兒展開獨自追尋滅苦的方法。他追隨當時印度苦行者的修行目標尋求神我-或不死。他跟一位老師修行,成就了第七次第定(共有八個次第定、四種色界定、四種無色界定)。後來,和另一位老師修行,又成就第八次第定。但他很快地發現這些禪定只是暫時的狀態,根本無法滅苦。然後他開始修苦行,這種苦行是以絕食來淨化靈魂而擺脫苦痛。他一直修到全身只剩下皮包骨。最後他接受一位名為蘇嘉塔(Sujata)的牧羊女所供養的熱乳粥而停止了絕食的苦行。他體會到極端的欲樂(定樂)和苦行並非滅苦之法。唯有中道法才是滅苦之法。當夜,在禪定中,他體證了四諦法而徹悟了。他就是後來為佛教僧侶所熟悉稱頌的無上正等正覺者(三藐三佛陀)-或「不由他的覺者」。
今天世界上越來越多人,享受著前所未有的富足生活,但是內心卻覺得很空虛,都逐漸轉向學習四聖諦和中道法。釋迦牟尼佛經過四十五年辛勤地弘法利生,他只教導一件事:「苦和苦的止息」。佛陀並不喜歡探究類似「宇宙有盡無盡」這種令哲學家殫精竭慮的問題。然而他卻明白地指出整個宇宙的器世間是色法,而生於其中的有情是心法與色法(名色或五蘊)。在佛陀體證的教法中,並沒有永恆的自我、上帝創造的靈魂或人的靈魂。佛法的修持,其實可以簡單地定義成把身心當不斷變化的事物來觀照(明覺)而已。經過二千多年來,透過許多身心觀照的結果已經累積了大量的專門知識。(甚至近代西方國家對於「夢」的某些研究成果,早在兩千年前就為佛教徒所熟知了)。

 壹、什麼是佛法?

 真正的佛法不是寺廟、佛像、供養僧人托缽的食物或是儀式。雖然這些事物都很有價值,但並不能代表真正的佛法。那麼什麼是佛法呢?如果說佛法是以正念、正知修行,引發般若智慧而斷除煩惱並止息苦痛-這個概念更接近答案,但還不夠清楚。

如果說佛法是色心二法-那麼就更接近答案了,但還不十分令人滿意,因為「心」這個字所傳達的概念是:一個緊湊的心,整個是一體的,處理所有各種不同的精神作用。為了更真實地描述心,可以將心表示成很多心態(心王),每個心王個別生起並且彼此不同:如看的心態與聽的心態不同,妄想的心態與修行時觀身的心態不同等等。「我們」這個整體存在的感覺,也只是每一剎那生起其中一個心態,而下一剎那迅速地被另一個心態所取代而已。

但光講心態(心王)還不夠,心態(心王)其實是由五十二個心所法所組成的(例如:觸、受、想等都是心所法),所以對心的真正的定義變成「心王-心所」,如果現在將色法也加入佛法實相的定義中的話就成為「心王-心所-色法」。但心王-心所-色法還不是有情身心整體的「描述」。如果修行成就(體證身心非「我」)會達到一種狀態,此時短暫的道剎那將生起而斷除煩惱,這種道剎那是以涅槃為所緣,而涅槃是佛法的實相之一。

因此我們最後對佛法實相的定義變成身心和覺悟-或者用巴利文表達即是心王-心所-色法和涅槃。對佛法而言,這四法都是實相,這表示這四法在宇宙中都是「真實的」-亦即他們不用透過概念去了解。所以宇宙中每一個有情都由前三法所組成-心王-心所和色法,而涅槃-是開悟的四個道果當中,能斷煩惱的道剎那的所緣-是實相中的第四法(重要的是,要了解涅槃只是心在特定的般若智慧狀態之下的所緣,涅槃真正呈現的是非常短暫一剎那的安祥與寧靜-而它的屬性不與煩惱相應)。

佛法立前三法(心王-心所-色法)的目的是要證明「你」實際上由許多部分組成(迅速生滅的心和迅速生滅的色身),因為沒有任何一部分是「你」,他們所共同組成的也不會是「你」,在佛法中,這種將色心二法分析成不同的幾個小部分的科學稱為阿毗達磨:這種科學能幫助我們更容易認清所謂的「我們」是非男、非女並且無我等等。
那麼我們第一次對佛法下的定義就是這些實相(心王-心所-色法和涅槃)才是佛法-真正的佛法。

 世界上每個有情都符合這個色心二法的定義(心王-心所-色法)。而無情只是物質,是色法。即使那些不了解這個定義,或未曾聽聞佛法的人,還是由心王-心所-色法所組成的,而涅槃還是存在於心完全清靜時可達到的一種狀態。希望在你讀完對真正佛法簡單的定義之後,能對以下各節中,我們老師針對這個重要標題所作更深入的討論,能有進一步的信心。
 
貳、討論

 可以將佛法定義成兩方面:
1)自然界的真實狀態和
2)佛陀的教法。

1)自然界的真實狀態
佛說「Sabbhadhammaanatta」意即「一切法(事物)無我」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宇宙中的四種實相-心王、心所、色法、涅槃都有共同的一個特性:他們都是無我的。
這四法是自然界的真實狀態(sabhavadhamma)-亦即無我、非男、非女、無上帝等。「sabhava」(實體),在這句話中專指無我、無男、無女等。無我是三法印(無常、苦、無我)之中,唯一可以適用於這四個實相。因為涅槃是出世間法:是常、樂、但無我的,而心王-心所-色法是世間法:是無常、苦、無我。

 1.每個人都具足四法中的三法(心王-心所-色法)。或者可以將這四法摘要成心和身(名和色)。或者將他們細分的五個部分,稱為五蘊:色、受、想、行、識。這三法(心王-心所-色法)將我們束縛於生死輪迴-不斷地生、老、病、死之中。這三法(心王-心所-色法)由因緣而生,而且彼此互為因緣(如:有身無心不能活動,有心無身不能作用)。而且身心在一生當中不斷地迅速生滅,不管我們察覺與否,每一剎那,身心都不斷地生滅變化,這是世間法,而這個體性的推動者並非上帝、梵天或其他神秘力量的介入。

 五蘊或身心是苦(苦諦)(「sacca」是「真諦」之意。因此「dukkhasacca」是苦諦-第一聖諦)。五蘊是真正的苦諦,是苦因的果,苦因是渴愛,如第二聖諦,苦集聖諦所述。身心真正的創造者是煩惱,煩惱是渴愛,或者對修行而言,煩惱即是貪、瞋、痴。也唯有煩惱才能創造身心。身心(五蘊)即是我們一般認為的男、女,或此人、彼人,或這個國籍的人那個國籍的人。這個因(煩惱)和果(五蘊)都有三個特質-無常、苦、無我,這是自然的法則,沒有任何一個有情是例外的。

2.涅槃也是實相,但它不屬於五蘊-亦即不屬於「世間」(佛陀說:對眾生而言「世間」即是五蘊,因為我們都是透過五蘊來經歷每一件事物。這個「世間」可以稱為「蘊界」或「身心世間」。)涅槃為道剎那所緣,道剎那可以斷煩惱而滅苦-道剎那生起於十六階智中的第十四階智-且果心會隨之而來(第十五階智)。涅槃稱為出世間法,因為涅槃可以斷除煩惱而滅苦。涅槃是常與樂,但它不是男或女-無我。

這是真正的佛法。悉達多太子憑著自己的努力發現了這個智慧-也就是四聖諦。沒有人教他,因此他被稱為「大阿羅漢-無上正等正覺」(「悟不由他的覺者」)。

2)佛陀的教法
這是佛法的第二種定義方式。佛陀的教法,視個人根機的不同,會產生三種不同的利益:
1.對現世有功德利益。
2.對來世有功德利益。
3.究竟的善法益,或稱為涅槃,能滅苦。

 1.例如經典談到不要生氣,佛陀教我們不要瞋恨。佛陀說「不要傷害你的心」。因為瞋恨只會傷害你自己而不是別人。
2.例如有關持戒律或修習禪定的教法。
3.佛陀教授達到涅槃的方法-涅槃的樂不再變苦,不像世間的樂是苦樂參半的。
這裏我們只談涅槃可以滅苦,真正的苦是五蘊或身心(名色)。最後五蘊完全滅盡時,才能完全達到涅槃(般涅槃)。如佛陀和佛陀當時的徹悟者阿羅漢自己都不會再出生而產生痛苦了。

 那麼,什麼是佛陀所教導滅苦的方法呢?
 他所教的是八聖道中的戒、定、慧(清楚認知)。

為什麼是八聖道中的戒、定、慧呢?

因為八聖道中的戒、定、慧是中道法,而中道是成就四聖諦所必需具備的。

八聖道稱為中道並且是「唯一的道路」可以到達四聖諦而滅苦。
中道意即避免欲樂和苦行兩種極端的行為,這是佛陀從當時婆羅門教的修行者當中所發現的。這些婆羅門的修行者認為:自我苦行可以去除貪愛而自我放縱可以去除瞋恨,中道也有避免貪瞋的意思。

體證四聖諦有什麼利益?
這個利益就是滅苦。苦滅於以涅槃為所緣的道剎那,而道剎那生起時,能斷除殘餘的煩惱而滅苦(第四道果)。涅槃是非常快樂的,因為不再生死輪迴。

你說的非常快樂是什麼意思呢?

這種快樂是永遠不再變苦的樂,不同於世俗之樂,因此佛陀說「涅槃是非常快樂的」。

怎麼會生起快樂呢?
因為涅槃不屬於五蘊,五蘊是真正的苦(苦諦)。如果你沒有五蘊就不會再受苦-諸如老、病、死、哀傷、憂慼等等。這就是為什麼涅槃是快樂的,它不像世俗之樂是苦樂參半的,涅槃是佛法中最高的善法。

由戒、定、慧組成八聖道。而戒、定、慧那一樣先呢?我們是要先持戒清淨了,然後才能體證定和慧嗎?

八聖道當中的戒、定、慧是一起修的而不是一次修一樣。就像一顆藥丸有三種成分:我們是一次吞下去的。定的修持是平靜、喜悅的-尤其是達到專注(深定)的人,定是非常快樂的,那麼為什麼我們說唯有涅槃是樂呢?

雖然修定是善法,定能降伏煩惱(蓋),但定只是暫時的平靜,只有五蓋被壓制住時,才能維持定的狀態,而且快樂的程度是取決於禪定的深淺。
但這種禪定的樂受仍在苦樂輪迴之中。

禪定的修行在佛陀之前早就存在了。佛陀修習禪定直到他成就最高的(第八次第)定。但他發現這種定不能斷除潛伏的煩惱。後來他發現八聖道而體證四聖諦-也因此悟道了。然後他說「這是我的最後一生」。因此悟道(涅槃)能斷除煩惱而滅苦-不再輪迴-所以我們說唯有涅槃是樂。

世界上所有的哲學,只有佛法談到滅苦的智慧。我們怎麼證明這一點?好好地遵循八聖道就可以斷除苦的因-煩惱。而煩惱唯有用智慧才能斷除。

修行成就可以增長智慧,而這種智慧(內觀或實相般若)可以斷除煩惱,只有佛法可以完全斷除煩惱-意即達到涅槃。這證明修學八聖道可以增長智慧。

最後這些問題是有關於涅槃的重要問題:
(a)什麼是涅槃?(b)何處是涅槃?(c)你如何見到涅槃?(如果你相信涅槃存在的話。)
這些都是很好的問題,因為所有佛教徒都想滅苦,而要滅苦就要證得涅槃。我們將簡短地回答這些問題,但如果你修行成就時,你就會更清楚了。

(a)什麼是涅槃?
涅槃是短暫的道剎那的所緣。涅槃是實相,或者自然事物的真實狀態。道剎那以涅槃為所緣能斷除煩惱而滅苦。苦是「我」(身心)。如果沒有「我」(身心)就沒有諸如老、病、死等等的苦-因為涅槃的狀態是沒有五蘊的。五蘊是真正的苦(苦諦)。
我們每一個人都由五蘊組成:色、受、想、行、識。或者更簡單說,五蘊是身(色法)和心(心法)。(五蘊的後四項是心法)。五蘊是苦的真理(苦諦,或第一聖諦)。苦諦是一直存在著,但我們通常都體會不到。這是由於煩惱(渴愛),而這個煩惱創造了我們。創造我們的煩惱跟我們相處很長一段時間了-除非我們對它做一番改變。

(b)何處是涅槃?
涅槃不是一個地方;它不是任何地方。沒有人,甚至有超能力的人也沒辦法回答涅槃在那裏。涅槃不在天堂;涅槃就像風:只能由它的作用來認知它的存在。涅槃是非常殊勝的道剎那的所緣,涅槃是這種道剎那心的所緣。
凡夫沈浸於煩惱之中,但如果他修毗婆奢那而啟發實相般若時,他的心就轉成清淨了。這就稱為道剎那和道果。這兩者皆以涅槃為所緣(十六階智中的第十四階智和第十五階智)。
涅槃不是心,它只是心的所緣。當實相般若很強的時候,心就可以轉凡成聖。這種轉變稱為道剎那。道剎那後面緊跟著是道果。兩者皆以涅槃為所緣。當苦的因滅時,苦(果)就在那一道被殊勝的道剎那所滅。悟道的四個道是:入流果,一來果,不還果和圓覺或圓滿者(阿羅漢果)。有十種束縛障礙了我們悟道:
a)我見。
b)懷疑佛陀的教法。
c)執著儀式和典禮(戒禁取見)。(這是指相信任何儀式,諸如:點香或任何慣例的行為或禮拜,可以導致涅槃的任何信仰)。
d)欲貪。
e)瞋恨。
f)色貪。
g)無色貪。(色界是仍然有色身存在的地方。無色界是只有心存在的地方,所以六和七兩項都是關於貪求天界的存在欲)。
h)慢。
i)掉舉。
j)無明。

因此,在第一道,入流果的道剎那滅除前三項束縛;第二道,一來果的道剎那減弱了第四、第五項束縛;第三道,不還果的道剎那斷除第四、第五項束縛;而第四道,阿羅漢的道剎那斷除了殘餘的五項束縛。

(c)如何見到涅槃?
想要見到涅槃,必須以正確的方法修四念住。正確地修行四念住是導致悟道唯一的道路。
佛說:「比丘們!這條路是令凡夫導致清淨,唯一的道路。」
四念住是三十七道品的最初基礎。而誠如佛陀修過的,三十七道品可以引導體證四聖諦。當心完全淨除煩惱的時候,你是自知的-不需要別人告訴你-因為涅槃是實相,是由你自知的。
誠如比丘所誦的偈子中:「每個人由他自見」。

7-1-2 二、智階

二、智階
佛陀透過三個階段體證四聖諦。因為沒有人可以教他,因此他靠自己體會這三個智階。

壹、諦智
第一智階,稱為諦智,他體會到:
1)苦諦有十一種形式:(五蘊的)生,(五蘊的)老,(五蘊的)死,哀傷,憂慼,(肉體的)疼痛,苦惱(心靈的苦),失望,關於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
所有的苦都是由於對五蘊的執取。
2)苦之因(集諦):欲貪、色貪、無色貪(見1.4.5節「四聖諦」)。
3)苦之滅(滅諦):涅槃是止息苦因(集諦)和果(苦諦)的法,因滅果便滅。
4)滅苦之道(道諦):八聖道是中道,是唯一可以滅苦的修法。

貳、作智
這是以第一智階為基礎的實修。苦必須靠修行來認知。集(苦之因)必須靠修行來斷除。滅(涅槃)必須靠修行來證得。道(八聖道)必須靠修行來發展。

參、證智
證智是成果,或認知所修的與四聖諦之關係的智見。這三智(諦智、作智、證智)被看成是「三層相關的智見和內觀」-與四聖諦有關的三種直觀智見。

佛陀在悟道的當夜經歷了四聖諦的三個智階(他經歷了4×3=12階),然後他了解了三個智階(諦智、作智、證智),每一智階乘上四個聖諦。

修行者想要像佛陀一樣滅苦,必先了解第一智階(諦智),然後了解修法並遵循修法(作智)。這兩種智慧配合在一起,就是我們所要做的修行。

如果你了解第一智階(諦智),而修第二智階(作智),然後乘上四個聖諦得到4×2=8,就是你現在的毗婆奢那修法。如果你了解結果(證智)就是4×3=12,亦即修行者已成就了出世間法。

在佛陀悟道不久之後所做的說法(「初轉法輪經」)之中,他用以下的詞句描述三個智階:

諸比丘!我于此四聖諦,以如此三轉十二行相,如實智見尚未為完全清淨期間,諸比丘!
我于天、魔、梵天世界、沙門、婆羅門、人、天眾世界,不稱現等覺無上等正覺。
諸比丘!然我于此四聖諦,以如此三轉十二行相,如實智見已完全清淨故,諸比丘!我于
天、魔、梵天世界、沙門、婆羅門、人、天眾世界,稱現等覺無上等正覺。
又於我智生、見我心解脫不動。此我最後生,不更受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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