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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姜念]
7-1-4
四、四聖諦
在前一節中,我們知道修行三十七道品的目標是體證四聖諦,而四聖諦包括:
一、苦諦(苦的真理,五蘊或身心是苦)
二、集諦(苦的起因=貪愛或渴愛)
三、滅諦(苦的止息=涅槃)
四、道諦(八聖道)。

壹、四聖諦的特質
1)諦:以不安定,無法保持相同的狀態為其特質。身心二者都是不安的,身的不安是由於苦苦,心的不安是從未找到一個快樂的所緣-會覺得快樂,事實上只是暫時息苦而已,滅苦的聖者不會再一直迫切地追求不同的事物來滿足自己的快樂,因為他們的心已經平靜而且滿足。
2)諦:這種不安和尋樂的因是集(三種貪愛)。身心不停地運作:看、聽、觸、嗅、探究、取決等等。
3)諦:解除不安的特質,因為心已經遠離了貪愛而擁有涅槃的寂靜。
4)諦:以體證四聖諦及達到涅槃所必需具備的美德為特質。

貳、應用四諦法
1)會苦(苦是五蘊:身心)這不是一般的苦(酸痛等)而是根本的苦(苦諦)。
2)是苦的因。
3)槃(苦的止息:滅)。
4)行八聖道可以體證四聖諦。

參、此修法為何符合四聖諦
1)法顯示苦諦:因此我們修行是要體會苦,苦即身心。
2)法顯示煩惱造成苦:因此我們修行要拔除貪愛,我們越能體會苦就越能斷除渴愛(貪愛)-因為貪愛即是妄執身心為「我」,而且以為“我”受苦的邪見。
3)煩惱可以導致滅(涅槃),因為貪愛斷得越多,就越接近涅槃。
4)越接近涅槃即是越圓滿八聖道。
如果以般若智慧體證苦諦,就證到所有的四聖諦,修行也就圓滿了。

肆、苦諦
只要我們(身心)存在著,就一直要受苦,這即苦諦,而苦諦是無法對治的。(只有苦苦和行苦可以對治),身心是隨時隨地受苦的。

苦諦有兩種基本形式:
 1)惱而有苦,或稱心苦。
 2)體而有苦,或稱身苦。

第一種苦,可以在今生此地,由修毗婆奢那一直到證阿羅漢果而斷除的苦。第二種苦,肉體的苦是今生無法避免的苦。如果阿羅漢活著時,他還是有肉體上的苦。因為肉體是「果」-是投胎出生有身心(由集而成)就要受苦的必然結果。
身心本身是輪迴出生的結果,以無明、貪愛為因。唯有斷除無明貪愛才能不再出生(達到圓滿涅槃),才能避免五蘊身。

1)苦的四種形式:

1.苦苦(一般肉體上的疼痛-而心知痛-且身痛會引起心苦,只有證到阿羅漢果的人,才是只覺得身痛而不會引起心苦)。
2.行苦(修行在變換姿勢時正在變化或止息的疼痛。行苦比苦苦更難體會)。
3.苦相(照見身心的三法印而生起對苦的認知,這是在十六階智中的第四階智所體證的-生滅隨觀智。)
4.苦諦就是認知身心全然是苦,而我們無法改變任何事情的真理-這是真正的事實。如:我們無法改變老、病、死。由煩惱而生的苦在證得阿羅漢果以後就滅除了,但肉體上的苦只有在死後不受後有的情況下才能滅除的。
苦苦就像醫院中的病患。
行苦就像一個不樂於照顧病人的護士。
初學者要先體會苦苦,因為苦苦最容易體會。然後接著就體會到行苦,行苦比苦苦更難體會。而要體會苦相就必須具足實相般若了。
以智慧證得苦諦時,修行者就體會到世間唯苦無樂。而體證了苦諦就圓滿了所有四聖諦。

2)佛陀所發現的十一種苦諦:
1.果(肉體上的苦)
 (a)(五蘊的)生、(b)(五蘊的老)衰、(c)(五蘊的)死。
2.煩惱的苦
 (d)悲傷、(e)哀慼、(f)疼痛(肉體上的苦)、(g)苦惱(心靈上的苦)、(h)失望、(i)怨憎會、(j)愛別離、(k)求不得。

所有的苦是來自於對五蘊的執取。
任何對肉體的存在感到欣喜的人;
對於眼見色、耳聞聲或想像認知、
或心行或意識的造作感到欣喜的人;
他就是喜歡受苦,對於這種喜歡受苦的人就無法滅苦。
(相應部

以上所引用的內容是談到苦的反面-樂,因為樂是無常,無法一直保持樂,所以樂也是苦,因為樂是無法控制的,是無我的。

為了滅苦,我們要靠修行來體會苦,以智慧照見苦可以使你脫離輪迴。因為煩惱是剛強而頑固的,所以必須以智慧體證苦來滅除煩惱。

修行者必須以當下的身心為所緣來觀照苦,因為身心即是苦諦。以智慧照見越多苦,就能從修行之中獲得越多利益。這種利益就是能斷除貪愛。而樂體會得越多,就遮蔽越多的苦,修行就越少受益。有些修行者不去體會苦,反而耽著的其實就是五蘊。五蘊有苦受、樂受、捨受-所以他們是特別喜歡五蘊中的樂受。有了這些樂受,修行者會以為這種樂受即是涅槃。這種樂受不像真正的涅槃一樣能斷除煩惱而拔除對身心的執取。(涅槃不屬於五蘊)

3)六根中的苦
五蘊(身心)的生起即是苦諦,而苦諦是由六根(眼、耳、鼻、舌、身、意)而生的。例如,眼見色時,眼與色是色蘊,見(或聽等)的作用是識蘊。而識蘊是由其他三蘊:受蘊、想蘊、行蘊所組成的。所以總而言之,由六根生起五蘊,而五蘊生起時即是苦諦。同樣的其他根門:耳、鼻、舌等亦復如是。我們談到佛法所說的「世間」,是指五蘊的世間或是六根的世間。

瓦席拉泰麗是佛陀當時的一位阿羅漢比丘尼,她說:「唯有苦生,唯有苦住,唯有苦滅,除了苦之外,一無所有」。

伍、集諦(第二聖諦)
第二聖諦是苦因聖諦(集諦)-而苦因即是渴愛或貪愛。有三種貪愛:
1)欲愛。(感官上的貪愛)是五根對五塵(色、聲、香、味、觸)而生的欲求,如果不對五塵受樂就不會產生欲愛,例如,如果你能善護諸根的時候就不會產生欲愛。欲愛在證得阿那含道(不還果)的時候才完全斷除。
2)色愛。(對生存的貪愛)「Bhava」字面上的意思是「有」(成為)的意思,是指在輪迴中重覆不斷地出生。共有三十一種「有」或生存的狀態,從地獄的有情到最高天界的眾生。色愛(求生欲)使人貪生怕死,即使是得了絕症、重傷或殘障者,也不例外。色愛在阿羅漢道時才完全斷除。
3)無色愛(因斷滅見而生的貪愛)。這是「斷滅見者」妄執人只活一生並且死後就一無所有的邪見。因為人只活一生,所以斷滅見者都希望活著的時候能夠盡情享樂。入流果的道剎那就滅除了無色愛。

每個人都有欲愛,但是有了欲愛就會有色愛或無色愛,因為他們不是愛求生存就是因斷滅見而起愛求。
以上三種貪愛都會導致一種新的生命形式(有)的出生。

陸、滅諦(第三聖諦)
涅槃是苦的止息或熄滅,泥洹和涅槃意思是一樣的。涅槃是滅除煩惱和苦痛的法。

這是因為滅除了苦因-集(或三種貪愛)。在涅槃的一剎那之間是沒有苦的,因為暫時止息了五蘊的作用。在這短暫一念之間生起的心稱為道心,修行者以智慧體會到苦的時候,他了解到貪愛是苦因,所以他要想辦法去除貪愛;因滅果就滅(貪愛完全淨除,苦果自然滅除)。

如果貪愛完全斷除了,就達到圓滿的涅槃而成就阿羅漢果。如果修行者不能體會貪愛的害處的話,他就無法達到涅槃-而因此滅苦。涅槃是:「貪瞋痴三毒的止息,非因緣法,佛教的最高教證,佛法的無上正等正覺,最後的解脫,所有煩惱和苦痛的熄滅。」(曼谷大宗派朱拉隆宮佛教大學佛學大辭典)

涅槃的特性是平靜安祥並遠離煩惱,能體會涅槃的美好而欲求涅槃的人,也就能體會世間(五蘊)的苦。如果一個認為世間是快樂的人,涅槃對他而言是無意義的。

到達涅槃就不會再出生也就不會再死亡,也不會再有身心或五蘊了;身心也不再是修行的所緣。涅槃不是一個地方,但它仍是存在的。它就像風,你只能由它的作用來認知它的存在性。涅槃是超凡或殊勝的心的所緣,此心即為道心。凡夫沉浸於煩惱之中,道心也就無法從他心中生起-除非他修毗婆奢那。因為一個人修毗婆奢那就可以將心引導至完全清淨,這種清淨心稱為道心,道心是以涅槃為所緣。涅槃不是心,涅槃是心的所緣,而這種心就是道心。

實證涅槃的人是自知的-不需要老師告訴他。除非修毗婆奢那,透過實相般若將心轉為道心,否則沒有人能夠達到涅槃的。
涅槃是苦的止息,但除了實踐八聖道之外,是無法達到涅槃的,共有兩種涅槃:
1)有餘涅槃(已證涅槃,但色身猶存):這是煩惱已斷而五蘊身猶存。
2)無餘涅槃(已證涅槃,煩惱、五蘊身皆除):這是煩惱已斷色身也死亡,亦稱為般涅槃。

柒、道諦(第四聖諦)
道諦是可以導致滅苦的八聖道,「Magga」是道的意思,是通往涅槃之道,而涅槃是滅除苦痛的法。要奉行八聖道只有一個方法,就是修四念住-四念住是三十七道品的初步,可以導致清淨、斷除煩惱。八聖道是由戒、定、慧所組成,是滅苦的唯一道路。

八聖道

慧(般若):
1)正見:體證四聖諦就是體證實相(本來面目)。對世間法而言,身心是心的所緣;對出世間法而言,涅槃是心的所緣。
2)正志(正思惟):範圍包括-出離(無我)、無瞋和無害。正志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在修四念住時它可以幫助正念正知正確地運作。

戒(尸羅):
3)正語:不說妄言、綺語、兩舌、惡口。(貪、瞋、痴是三惡根,如果有正志就無三惡根)。
4)正業:戒律-如:不傷生害命(有正志即有正業)。
5)正命:不從事對別人有害的生計,如販賣軍火等。(甚至為了療飢而吃也是一種正命)

定(三摩地):
6)正精進:以四正勤斷除煩惱,四正勤(見1.3.2節)可以幫助定慧的生起。
7)正念:是指四念住的念住,要以正精進來培養正念。
8)正定:對於四念住而言,正定是心一境性或專注於保持在當下。要以正精進和正念來輔助正定。

如果要正確地達到正定,必須以四組念住(身、受、心、法)為所緣。
我們稱之為「道」的意義何在呢?

是導致開悟的唯一道路。這條「道路」包含八個要項,因此八聖道就像一顆含有八種成分的藥,必須一次吃下去。
八聖道是佛所發現的,在他之前並沒有人知道。

八聖道是中道法,中道法可以破除無明,當無明完全破除時就體證了四聖諦。

八聖道事實上有八個心所,它是無我或靈魂、非男或女。它是實相因此沒有人知苦諦,沒有人斷集諦,沒有人證得滅諦,也沒有人行道諦(有苦而無什麼受苦者,有作而無作者的存在,有滅而無入滅者,有道卻無行者的存在。古老偈頌,節錄自《清淨道論》,第十六品)。

捌、體證四聖諦的般若智慧
1)體證苦的智慧可以破除顛倒妄想。(顛倒妄想-亦即「妄執身心是常」等等)
2)體證集的智慧可以破除妄執我們是由高層次的力量所創造,而不是因緣而生的邪見。
3)體證滅的智慧可以破除妄執定境為涅槃的謬見。
4)體證道的智慧可以消除對錯誤修法的執著,而顯示真正的滅苦之道。
因為貪愛(因)已斷,五蘊的「世間」亦除,苦也因此而滅。只有在佛法中才能發現體證四聖諦的智慧。

玖、結論
誠如《清淨道論》所述,苦諦如重擔,集諦如扛著重擔,滅諦如放下重擔,所以我們會感到舒服,道諦如放下重擔的方法。(相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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