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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悟之路Ⅱ

隆波帕默

第八章 什麼是“當下”


8.1 在念處禪中,有一條重要的原則:禪修者必須覺知當下的身心現象,禪修者不應回憶過去或期待未來。佛陀強調“當下”,如《吉祥經》(三藏14/527)中所教導:


不要回憶過去,也不要希望未來,
過去已過去,未來還沒有到來,
當現前的事情生起時用智慧去觀察它們,
不要讚美、也不要被打動而去思考它們,
今天就清掃它們,
明天死亡也許會來臨,
我們不會和死亡及它的魔軍有任何的瓜葛,
因而你應該熱心地、持續不斷地清掃,不分晝夜,
這是唯一有希望的使命,安撫的如是說。


8.2 “當下的身和心”是如下的意義:
8.2.1 色法必須真實地存在於當下那一刻,比如,禪修者也許覺知色身靜立或色身移動。
8.2.2 當現象消失後,在隨後相續的現前,心必須立即認出它。確切地說,覺知的心不是真正在當下那刻,因為在同一時間裡心只能覺知一個目標。當心覺知一個目標時,它不能覺知自己。比如,當色身坐著時,心在做白日夢,那一刻心已經忘了坐著的色身,基於無明的愚痴生起了。心也許迷茫了五分鐘,接著它認出剛才它迷茫了。那刻,迷茫消失了。

另一個例子,對朋友生氣了五分鐘後,認出憶起剛才生氣了,這是可接受的允許的。但不要昨天生氣了,今天才認出懺悔它,所有這些行動都不是在當下。昨天生氣而沒有覺知,即使現在為之難過,那也根本不是覺知,因為那是頭腦在思考昨天的事。另外,當一個人記起昨天對朋友發火了,現在想和朋友和好,他擔心朋友是不是會跟他和好,因而,擔心才是他當下的感受,但他沒有覺知到,因為他在思考未來。


8.3 一般地,心一次只能覺知一個目標,禪修者的責任是覺知當下的身體,或者在隨後相續的當下的心法。禪修者不應緊抓住過去的一個目標長時間不放,害怕沒有看清楚三本質(無常.苦.無我)。比如,眼睛看到一群色時,心如實覺知色,因為那群色是當下呈現的目標,稱之為“色所緣”(可視的目標)。接著,知覺生起,認出這群色是他的愛人。心對色法生起愉悅的感受,熱情生起。因而,此刻熱情成為一個新的覺知目標,當下禪修者的職責是覺知當下的因緣 – 熱情,他不應該冥想思惟他所愛的色是可惡的不淨的或其它方法來節制他的熱情。他的愛人那個色法已經成為過去,而熱情是當前呈現的目標,它顯現而後消失。


8.4 談到念住當下的目標時,有些人也許會產生困惑是不是佛教徒不做任何計劃呢,這個觀點是不正確的。任何時候,一個人有責任去制定計劃時,他必須去做。即便是佛陀自己他每天早上作計劃:這天他將給誰講法?為達到什麼效果將講什麼主題?佛陀是一位偉大的規劃家,因為(1)他確定一個目標;(2)他決定採用的方法;(3)他列出講法綱要:將傳遞什麼給聽眾;(4)他考慮聽眾會獲得什麼效果。禪修者應當知道怎樣以適時適當的方式修習佛法。當他有責任作出一個計劃時,他得制定一個計劃;當他有責任學習時,他得學習;當他有責任工作時,他得工作;當需要專注在工作上,他應專注在工作上;需要沉思考慮時,他得如此做。他不應該只持續修念處禪,而不讓他的心稍作休息,或不思考,或不依據他的責任考慮事情。


8.5 另外,念處禪中“當下”這個詞並不意味著今天、此小時、此分鐘、甚至此秒,它意味著覺知剛剛眼前心意識到的那刻所生起的色法,或者認出憶起前一刻剛消失的那個心法。念住(覺知)是指在最短的時間內知道,它是如此短的時間以致於除了“念住它”之外不可以做任何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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