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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眾生皆畏懼死亡及身體上的痛苦,以身作則,不殺生,也不指使他人殺生 ◊◊

【129偈】
一切懼刀杖,一切皆畏死,
以自度他情,莫殺教他殺。

【註解】
包括人類在內,一切眾生都畏懼於刀杖等刑具,一切眾生都畏懼於死亡,推己及人,自己不殺害或傷害一切眾生,也不能指使他人殺害或傷害一切眾生。

【推己及人——兩組比丘的故事】
佛陀居住在舍衛城的祇陀園精舍時,在一次開示會上,曾提及兩組比丘鬥毆的故事。
  
一天,有一組比丘來到祇陀園,他們選定了一所寮房,清洗打掃一番,準備在此居住下來。這時,又來了另一組比丘,他們對打掃寮房的那組比丘說:「我們是長輩,輩分和資格都比你們高,因此你們必須尊重我們,這地方就讓給我們,再說,我們打算在這留宿,也沒有人能阻止我們。」
  
那組先到的比丘對他們的這番言論很不滿意,和後到的那組比丘吵了起來,可是卻被那組後到的比丘痛打了一頓,他們忍受不了痛苦,高聲呼叫。
  
佛陀聽到他們的呼叫聲,制止他們鬥毆,譴責他們一番後,設定一條新的戒律,出家人不可相互鬥毆或互相傷害。

【評論】
佛陀很全面的分析了死亡的現象,在《十二因緣相應論》中,佛陀很學術性的把死亡分為四類:
  
一、生的業力耗盡。佛教徒相信,人類一生中最為強烈的意念——心或欲,在死亡之時決定轉世的條件。在這最後一念的過程中,有一股特彆強烈的潛力,這種潛力——接生意識,它維持體內器官的操作和活動,當這種潛力耗盡時,生命在未結束前就停止了,尤其是生在惡道的眾生,這種現象是常見的,但它也會發生在其他生界。
  
二、生命期結束。因生界而異,自然死亡,如年老而死,可歸入這一類。不同的生界有不同年齡的限制,與業力無關。一個人達到最高年齡都得面對死亡,若生的業力極為強大,這業力會在同一生界現前,或在天界或更高的境界現前。
  
三、生的業力耗盡與生命期同時結束。
  
四、較強的敵對業力在生命期未結束前突然阻礙生的業力的流動。無論大人或小孩突然的死亡,就是這個原因造成,就如一股強大的力量阻礙飛箭的進行,並使它掉落;同樣的,一股極為強大的業力(過去所造的),抵消最後意念過程的潛力,進而毀滅生命的原動力。提婆達多尊者的死就是惡業現前,而導致死亡。
  
前三類稱為合時死亡,後一類為不合時死亡。猶如一盞油燈,在四種情況下會熄滅,一、燈芯耗盡。二、油耗盡。三、燈芯與油同時耗盡。四、被外來的力量,如被風吹熄;同樣的,死亡的情況與油燈類似。
  
很少人對死亡有心理準備,他們都想長壽,這是一種愚痴的現象。現在我們來研究和討論這個現象。如果一個人相信,如許多人一般,這只不過是一系列生命中之一的話,那麼對長壽的欲望將和緩,那欲生者有很多次的轉世機會,而在此生開始,這開始的工作不必忙著結束,但在來生可以繼續下去。死亡的真實痛苦因人而異,並非所有的人都經歷肉體上的痛苦。但有另外一種痛苦,在一個即將死亡的人心中所產生的可怕壓力——逆境思惟,這是最後能真正證明肉體非我的證據。如果肉體是我的,我將隨心所欲,但在死亡的那一刻,欲求生命的延續,可是它卻就這樣的離去(死亡),而我卻無能為力。若我們對死亡毫無心理準備,那麼在死亡之前的一刻,將會產生恐懼和無安全感,這就是執著肉體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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