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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法概要(1)

 

[阿姜舒淨]

 

在三藏聖典中,究竟法是阿達摩(論藏)的主體經義,究竟法有四,即心究竟法、心所究竟法、色究竟法、涅槃。色究竟法就是“色法”,心究竟法和心所究竟法合稱為“名法”,也就是心法,是究竟法中的基本要義,也是究竟法的中心點。

 

究竟法把世間一切劃分為有知覺的法相,和沒有知覺的法相兩大類。色法是沒有知覺的物質狀態,名法(心法)是有知覺的心理狀態。

 

每個人都有心,但佛學中所說的心不是指那個正在跳動著的心臟,佛陀所說的心,是指覺知、識知的精神狀態。由於心是沒有實質的感知狀態,所以很難明了心的功能僅是感知的實相,沒有佛陀的開示,世人就對心的實相一無所知。

 

心的特徵是識知,心不單是識知當下所看見、聽見、氣味、味道、以及身體的觸覺等之外,心還覺知心裡的各種各樣念頭,所感知後的反應,就基於各人心的造作。

 

有的人心裡累積多的是善念,那即使是接觸到惡人,累積善念的人也能生出慈悲的心,或是能夠友善相處。反過來說,累積惡念的人,心態就很容易產生嗔恨、煩躁,所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各人的性格因為心的累積和造作而不同,儘管見到的是同一個人,同一件事,但心的累積不同,各人的感覺也不相同。

 

我們生活在一個萬花筒般的世界上,但實際上,儘管這個世界是多麼的多姿多彩,但它們都是超不過我們的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和心的接觸。一切色相,如果沒有心的感知,那一切色相都好像沒有存在。

 

我們所看見的,好像是一個世界,但是從究竟法的角度來解釋,呈現在跟前的人或物,只是光線和顏色所組合的景象,景象碰觸到眼神經後,覺知景象的眼識生起滅去,緊接著生起的心識立即對該景象加以分析辨別,於是就成為所看見的人或物等。

 

一個心在生起時僅執行一個作用,所以,在看的一剎那,眼識僅僅是看,負責看的眼識滅去後,識知所看見的人或物,是隨後產生的心識的功能。

 

也可以說,我們說看見人物、房子、樹木等等,其實就是當時心裡正想著那些人物、房子、樹木等,而看和想是在不同剎那的心,看的時候沒有想,想的時候也沒有看。但是心的流轉無比的迅速,以致使我們覺得一下子就看見人物、房子、樹木等,而且它們都好像沒有改變的存在著。心的延續性,使我們無法覺知心的生滅變化。

 

覺知、識知的心並不是只有一種,心有很複雜精緻的造作功能,就表現在每個人千奇百怪的念頭上。我們無時無刻的、不管做什麼事,說什麼話,其實都是在心的主使下進行。

 

 

 

泰國佛學研習與弘揚基金會

http://cn.dhammahome.com/t/?cat=3&paged=3

由Neelapa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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