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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水喻經》
 

[喬正ㄧ]

 

世事無絕對,佛教的業力不是宿命論,在漫漫的生死輪迴中,仍不斷會有新的業力加入。而且,在諸多複雜的業力中,影響力有大小之分,且有其相對性。

 

惡業,成熟時,其果報也會有程度大小之別。在《鹽水喻經》中佛陀提到了有的人只因為造了一點小小的惡業,竟然在來生就下墮入地獄;但有的人,卻可以在今生中使這些小小的惡業先成熟,而不會在來生招至地獄這麼重的果報。

 

這其中的差別便在於此人生時所造的惡業輕重與否,以及是否能精進修持身、口、意等善業,是否努力持戒,是否有禪修,是否聽聞正法增長正見與智慧,再加上壽命是否夠長,是否有足夠的時間或機會可以讓他再悔過修善,

 

以上,就成了足以改變整體業力的有利關鍵密碼。

 

在《鹽水喻經》中,佛陀以鹽溶入水來作譬喻:當一兩把鹽溶入一杯水中時,水中鹽的濃度就很高,這杯水會鹹得喝不下口。但如果這一兩把鹽是丟入(恆)河中,那麼~~,在大量河水的稀釋下,根本就嚐不到鹽的鹹味。

 

鹽就代表著惡業,水則代表著善業,善惡業不會相互抵銷,但如果有大量的善業,無量的慈悲喜捨來稀釋惡業的力道,那麼,惡業的影響程度相對就會被改變,反之亦然。

 

所以,業力如果真的能夠被扭轉,那應該就是善、惡業的影響程度彼此相互消長。⋯⋯

 

當然,我們也會看到經中有許多阿羅漢,甚至是佛陀,在生的時候遭遇許多危難。這些危難與挫折都是導因於他們前生多生以前的惡業所致。

 

或許有人會問:佛陀與諸阿羅漢的功德都非常的大,難道他們的善業不足以抑制過去惡業的成熟嗎?

 

是的,佛陀累積了四大阿僧祇劫的波羅蜜,天地間沒有眾生可與之相比。但佛陀過去生當凡夫的時候所造下的惡業,若以佛法的角度來看都非常的嚴重,他們若不是誹謗過去佛,就是誹謗過去的辟支佛或阿羅漢。其他的阿羅漢如目犍連尊者,過去生也曾殺害過父親與母親….。這些惡行都太過重大,大到除了來生必須到地獄走一遭以外,殘餘的惡業也都將會貫穿生生世世,就算是最後一生也難以消除。

 

此外,佛陀與阿羅漢都已解脫,他們留在世上的目的都是為了度化蒼生,所以他們都會坦然接受宿世惡報。

 

業力的改變,必須從行為上的多行善開始著手。什麼是善行?就是五戒十善!!多多累積「信」、「施」、「戒」、「聞」、「慧」、「慚」、「愧」等七法財,如果能夠依法奉行,善行就能累積愈多,善業的影響力也就愈大,命運也就能因此而改變了。

 

姑且就以某人生重病為例,雖說生、老、病、死,是每一個人都無法避免的苦。但若有些重大傷病來得又急又猛,讓人沒心理準備且措手不及,一般人的反應多半怨天尤人;但有的人卻平靜地坦然接受。這其中的差別便在於有沒有正見,平時有無修行~~

 

同樣是重病,同樣是宿世惡業的成熟,但很可能每個人接下來的遭遇都不盡相同。

 

有的人有權有勢,想盡辦法靠關係找名醫,結果大醫師竟然還會發生誤診。

 

有的人不靠關係,但卻一直遇到貴人,遇到有醫德的好醫師,耐心的護理師,精良的醫療設備,有效果的藥物等等...,結果,竟然快速痊癒。

 

以上這兩種極端的情況就是告訴我們:就算是惡業成熟,但自身所累積的無量慈悲喜捨的善業,就如同所累積的鉅額財富與龐大的權勢,在面對過往的債主上門來討債時,可猶如九牛一毛般,能輕鬆的償還,自在的償還,坦然的償還,還的沒煩也沒惱。

 

以下,我就以自己創造的偈語做一個總結,與大家共勉之:

 

惹得重大病纏身,妙手神醫豈通神

若非善業積得早,生死都教心如焚。

 


 

《中阿含經》業相應品《鹽喻經》第一

[喬正一]

 

    我是這樣聽說的:

 

    有一次,佛陀駐錫在舍衛國,由給孤獨長者為佛陀建造而成的勝林給孤獨園精舍內。當時,世尊正對著諸比丘們說法。

 

    世尊說:「比丘們!一般人不論他作出善業或惡業,都會隨著他的善惡業去感受相應的業報。也就是因為這樣,如果我們不精進修行八正道,便無法永盡無餘,獲得解脫。

 

 為什麼如來要這麼說呢?因為如果有人身、口、意作不善業,那麼未來將會感招地獄淒慘的果報。如果有人在生的時候,不修持身、口、意、等的善業,也不持戒,不開發心意,不聽聞正法增長正見智慧,再加上壽命太短,沒什麼時間或機會可以讓他再悔過修善,那麼此人於來世將會於地獄再生,去感受那淒慘恐怖的惡報。

 

 就好比一小杯水,裡面放進一兩大把鹽,因為鹽多水少之故,所以這樣做會使得這杯水鹹的無法令人飲用。

 

    不修持戒,不修持定,不開發心意,不修智慧等惡業就如同那一兩大把鹽;壽命太短,沒什麼時間或機會可以再悔過修善就好比那一小杯水;水鹹的無法令人飲用就好比地獄的苦果。

 

    但有一種情形,雖是作不善業,卻得以使此人在活著的時候,就令他現世提前輕受,於來世不會再感受地獄淒慘的苦報。

 

    那是什麼樣的情形呢?如果有人雖然犯過錯,但只要他知非即改,不二過,並努力修持身、口、意、等的善業,努力持戒,開發心意,聽聞正法增長正見智慧,再加上壽命夠常,有足夠的時間或機會可以再悔過修善,那麼雖然這個人在還活著的時候就已經非常的辛苦,但是因為無量慈悲喜捨的善業已沖淡其過往的惡業,這個人於來世便不會再感受地獄的苦果。

 

    就好比在印度的恆河裡放進一兩大把鹽,因為水多鹽少不成比例之故,並不會使得恆河水鹹的無法令人飲用。

 

    過往所犯的錯就好比那一兩把鹽;而修持身、口、意、等的善業,精進持戒,開發心意,聽聞正法增長正見智慧,壽命夠長,有足夠的時間或機會可以再悔過修善就好比那恆河水;恆河水不會鹹的無法令人飲用就用來比喻來世不會再感受地獄的苦果。

 

    我再分別為你們補充兩個例子解說剛才的道理:

 

    第一個例子是:

 

    有一個極有權貴的人偷了一隻羊,這羊的主人後來發現了,便向這權貴討回,但因為羊主人地位卑賤,所以當他向權貴討回時,態度必然非常的謙卑恭謹,甚至可能是跪地雙手合十向權貴哀求。

 

    過往所犯的錯就好比那權貴偷羊;而修持身、口、意、等的善業,精進持戒,開發心意,聽聞正法增長正見智慧,壽命夠長,有足夠的時間或機會可以再悔過修善就好比那權貴的威勢;羊主謙卑的哀求就好比來世不會再感受地獄的苦果。

    若情形相反,偷羊的人非常貧賤,而羊主是權貴,那麼當權貴討回羊時,可能會嚴懲竊賊,甚至折磨他一番。

 

    不持戒,不開發心智,不修禪定,不聽聞正法增長正見智慧,壽命太短,沒什麼時間或機會可以再悔過修善就好比那貧窮的竊賊;竊賊受到嚴懲折磨就好比地獄的苦果。

 

    第二個例子是:

 

    有人只欠他人五錢,但到期無力清償,債主討債時,便用盡種種恐怖的方式逼迫對方還錢,只因對方貧窮無勢力。

 

    不修持戒,不開發心智,不修定,不聽聞正法增長正見智慧,壽命太短,沒什麼時間或機會可以再悔過修善就好比那貧窮的人;被催討債務受到債主恐怖折磨就好比地獄的苦果。

 

    反之,若欠錢的一方是極有權勢之人,即便是欠上百錢,債主也不至於用恐怖的方式催討。

 

    過往所犯的錯就好比那權貴欠錢;而修持身、口、意、等的善業,精進持戒,開發心意,聽聞正法增長正見智慧,壽命夠常,有足夠的時間或機會可以再悔過修善就好比那權貴的威勢;不會受到恐怖方式催討債務就好比來世不會再感受地獄的苦果。

 

    所以,比丘們!如來聖弟子應當努力修持:信、施、戒、聞、慧、等功德,這樣即便曾經犯過錯,只要努力改過修善,無量慈悲喜捨的善業便可沖淡過往的惡業,雖然會因現世精進修持而感到辛苦,甚至感受到一些不好的遭遇,但你們都不應該灰心,因為這些都是現世提前輕受的現象,來世不會再受地獄之苦,並不違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真理!」

 

    諸比丘們聆聽完佛陀所說的鹽水喻,心中都產生了堅固的信心,並因此感受到無比的法喜,決定遵照佛陀的教誨依法奉行。

 


 

原文/

(一一)中阿含業相應品鹽喻經第一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

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隨人所作業則

受其報。如是。不行梵行不得盡苦。若作

是說。隨人所作業則受其報。如是。修行梵

行便得盡苦。所以者何。若使有人作不善

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

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

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

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猶如

有人以一兩鹽投少水中。欲令水鹹不可

得飲。於意云何。此一兩鹽能令少水鹹叵

飲耶。答曰。如是。世尊。所以者何。鹽多水少。

是故能令鹹不可飲。如是。有人作不善業。

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

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

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

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復次。有

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

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

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

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猶如有

人以一兩鹽投恒水中。欲令水鹹不可

得飲。於意云何。此一兩鹽能令恒水鹹叵

飲耶。答曰。不也。世尊。所以者何。恒水甚多。

一兩鹽少。是故不能令鹹叵飲。如是。有人

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人

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

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

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復次。有人

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

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

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

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

報。猶如有人奪取他羊。云何有人奪取他

羊。謂奪羊者。或王.王臣。極有威勢。彼羊主

者。貧賤無力。彼以無力故便種種承望。叉手

求索而作是說。尊者。可見還羊。若見與

直。是謂有人奪取他羊。如是。有人作不善

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

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

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

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復次。有

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

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

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

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猶如有

人雖竊他羊。主還奪取。云何有人雖竊他

羊。主還奪取。謂竊羊者貧賤無勢。彼羊主者

或王.王臣。極有威力。以有力故收縛竊者。

還奪取羊。是謂有人雖竊他羊。主還奪取。

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

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

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

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

復次。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

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

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

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

果地獄之報。猶如有人負他五錢。為主所

縛。乃至一錢亦為主所縛。云何有人負他

五錢。為主所縛。乃至一錢亦為主所縛。

謂負債人貧無力勢。彼貧無力故。負他五錢。

為主所縛。乃至一錢亦為主所縛。是謂有

人負他五錢。為主所縛。乃至一錢亦為主

所縛。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

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

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

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

苦果地獄之報。復次。有人作不善業。必受

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

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

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

苦果現法之報。猶如有人雖負百錢。不為

主所縛。乃至千萬亦不為主所縛。云何有

人雖負百錢。不為主所縛。乃至千萬亦不

為主所縛。謂負債人產業無量。極有勢力。

彼以是故。雖負百錢。不為主所縛。乃至

千萬亦不為主所縛。是謂有人雖負百錢。

不為主所縛。乃至千萬亦不為主所縛。

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

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

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

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

彼於現法設受善惡業報而輕微也。佛說

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聖者和業的關係(業何時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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