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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婆捨那禪修二十八講》29/29

        [恰密]

澳洲 堪培拉 28天密集禪修開示

 

 

禪修問答:回答學員的問題

 

今天總共有十二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

請簡單敘述這種修行方法的歷史,是誰最初用這一個方法修行?為什麼對於這樣的修行法有一些諍論呢?

 

回答:

馬哈希禪師在他二十八歲的時候,跟隨一位非常有名大師——大家都公認他已經成就阿羅漢的一位禪師修行毘婆捨那。這位禪師叫傑達旺大師。

 

跟隨揭達旺大師一起修行的很多學生當中,有一位學生他嘗試過很多修行法,他想要找出一種最好的方法,結果他發現觀察腹部起伏上下這種方法最好。觀察腹部起伏上下這本身是四大裡面風大的現象。如此觀察修行,具有多方面的利益。他自己嘗試成功之後,也教其他修行人嘗試著來修行。結果大家修行之後,也在定力以及內觀的進展方面得到很大的利益。他們的老師傑達旺大師也印可這種方法。因為這是與《大念住經》當中佛陀開示的方法是一致的,因為《大念住經》當中有一章佛陀開示,要觀察四大的特殊性質,觀察地大、水大、火大、風大的性質。當你觀察腹部起伏上下,定力夠深的時候,你就觀察到移動的本身,這時候你只純粹見到移動本身,你沒有見到腹部的形狀或身體的形狀。

 

進一步,腹部的上升下降移動,你能夠觀察到這個移動的生滅,觀察腹部的移動就是觀察風大的現象。馬哈希禪師他也嘗試用這種方法來修行,結果他修行的非常成功,所以他開始弘揚這樣的修行方法。

 

你問了為什麼對於這樣的修行方法有諍論

 

這樣的修行法在緬甸是沒有什麼諍論的,有很多禪師,很多修行者都修行這種方法,因為他們瞭解這種修行方法符合佛陀在《大念住經》上的開示,所以沒有諍論。但是緬甸以外,外國的修行者對於這個方法就有意見,因為他們沒有實地來緬甸修行這種方法,他們沒有正確地瞭解到經上佛陀開示的要點:要觀察四大的現象。他們只著眼在名字上:這個名稱就是「腹部」。他們認為佛陀在《大念住經》當中並沒有教導人家觀察腹部,這是就他們之所以會有諍論的原因所在。因為他們沒有正確地瞭解到所觀察的是腹部移動的現象,這正是風大的性質,這是符合佛陀的教導的。

 

第二個問題:

請解釋在佛學當中,為什麼生氣不是一種感受?請問害怕和悲傷這些情緒作用與生氣之間有什麼差別?

 

回答:

佛法中將身心歸納成五種集合,就是所謂五蘊。第一個色蘊,是物質現象的集合;第二受蘊,是包括一切感受的心理活動;第三想蘊,就是指記憶、回想的心理活動;第四行蘊,是指剩下的所有心理活動組成,就是除了受蘊和想蘊還有識蘊這三種之外,其他所有心理活動都包括在行蘊裡面;第五識蘊,就是心意識的認知作用。這裡面受蘊,包括一切的感受,包括苦的感受、快樂的感受,以及不苦不樂的感受。你所講的悲傷是屬於感受,是第二受蘊所收攝。除了受蘊、想蘊、識蘊這三種之外,其他心理現象都是屬於行蘊所包含,因此害怕和生氣等等心理活動是屬於行蘊。

 

根據佛法,生氣並不屬於受蘊,並不屬於感受。因為佛法中講緣起的法則,說到「十二因緣法」,有十二環互相關連。因為「無明」,這種對身心現象的無知才產生「行」——做種種的行為;因為有這個種種的行為業力,才投生下一世最初的「識」——最初一念;有識才產生「名色」,就是身體、心理的現象;有名色才產生「六入」——六種感官;有六入才產生接觸,「觸」的現象;因為接觸之後才產生「受」,感受;感受之後才生起「愛」,貪愛或者厭惡;因為有愛才生起「取」,去追求,執取;有「取」就生起「有」,就是造作行為,造業;有了這個業,又感召下一生的「生」——生出來最初一念,開始一個新生命;有生,就有老、死、憂悲苦惱。因此這裡面的受——感受是由接觸而生起來,然後由這個感受再生起愛,貪愛或者厭惡,生氣是包括在愛這一項,它是屬於厭惡這一方面。如果你把生氣歸屬於受蘊,那麼你就少掉了一環,因為你的生氣不會生起貪愛,因此生氣不屬於受蘊,而屬於行蘊。

 

第三個問題:

在毘婆捨那修行當中,有沒有可能會坐禪坐得太久呢?

 

回答:

這是可能的。在緬甸,有些毘婆捨那修行者,他一坐就可以坐十個小時、十三小時、十五小時,乃至二十多小時,身體都不動,因此這是有可能的,但是不需要。如果你一坐能夠坐兩小時,這就足夠令你達到相當深的定力,以及相當銳利的內觀覺悟力,能夠讓你透視了悟到身心現象的真實本質。

 

第四個問題:

當我們感覺觀照非常的輕易,然後心沒有一切目標可以觀察的時候,該怎麼辦?昨天你告訴我說要觀察「知道,知道,知道」。

 

回答:

當觀察的過程變得很輕鬆容易,「然後心沒有一切目標可以觀察」,你說「心沒有一切目標可以觀察」這句話是錯誤的。心生起的時候,必然有目標與心同時生起,如果沒有目標心不會生起。當你認為心沒有一切目標可以觀察,這時候你的心是觀察空無所有這種情況,所以你必須要觀察這個知道空無所有的心,然後你做記號說「知道,知道,知道。」

 

第五個問題:

妄想從哪裡來呢?心是不是像蓄水池一樣儲存我們所做的一切行為作用?

 

回答:

妄想是沒有來處,因為它不是物質的現象,也不是實質的東西。妄想的生起是由它的目標而決定,有目標才生起妄想然後了知這個目標。你問心是不是像蓄水池一樣儲存我們所做的一切行為?不是的。心並不是像蓄水池一樣,心是你必須要正念觀察,如此它就不會令你受苦,心不像蓄水池。

 

第六個問題:

請解釋五蘊與六根的關係。

 

回答:

五蘊這個蘊的意思是集合、聚集的意思,一切的身心現象都包含在這五蘊。第一是色蘊,就是物質現象的集合;第二受蘊,是一切感受的集合;第三想蘊,是一切記憶、回想作用的集合;第四行蘊,是包括一切心理活動組成,一切附屬的心理活動的集合;第五識蘊,這是一切心意識的認知作用的集合。而六根第一個是眼根,這是第一項感官。眼睛它是屬於身體現象還是心理現象呢?是身體現象,這是屬於第一色蘊,這是物質現象的組合。耳根,耳朵它是屬於身體現象還是心理現象呢?是身體現象,也是屬於色蘊。鼻根、舌根、身根都是屬於身體現象或者說物質現象,是包含在色蘊裡面。第六個意根,這是屬於哪一種現象呢?是物質現象還是心理現象呢?是心理現象,那麼是屬於哪一蘊呢?這是包含了行蘊和識蘊,因為這裡講到意根的時候並不是指單純的識蘊,不是指單純的心意識認知作用,而是包括和心意識同時生起來的附屬心理作用,也就是心所。所以說這裡的意,它是包括心意和心所,也就是包含行蘊和識蘊。

 

第七個問題:

昨晚的佛法講座您好像沒有講到求解脫的欲望,請簡單的解釋一下;而且您說到初果須陀洹所滅除的煩惱當中,您並沒有說到滅除對宗教儀式、戒律的執著,請簡單說明。

 

回答:

昨天晚上的講座,我是不是講到求解脫的欲望呢?我講到了,當時你可能有點了。你問:您講到初果須陀洹所滅除的煩惱時,並沒有講到滅除對於宗教儀式、戒律的執著。是的,在經上說到初果須陀洹他所滅除的煩惱是「我見」和「懷疑」這兩種,經上只提到這兩種。但是在經的註解上,還提到了初果須陀洹他也滅除「戒禁取見」。所謂「戒禁取見」意思就是執著錯誤的宗教儀式或者錯誤的戒律,認為奉行這些儀式、這些戒律就能夠解脫生死輪回,能夠解脫一切痛苦,這叫作「戒禁取見」。如果一個人他單純只執著宗教上的儀式、戒律,並不能算是「戒禁取見」。譬如說當一個人執著對佛法僧三寶禮拜的儀式,他能夠因此而得到福德,他的目的是要修善積德,所以他來奉行這些儀式,這種情形不算是「戒禁取見」。只有當一個人他以為執著奉行這些儀式、戒律,就能夠使他解脫生死、解脫輪迴,這種情況才算是「戒禁取見」的這種錯誤見解。佛經的註解上講到「戒禁取見」在初果須陀洹的時候能夠滅除,但是經典本身並沒有講到,我們應該依據經典所說的來作標準。

 

第八個問題:

你講了一個故事:一個開悟證果的人他永遠是平靜快樂,不愛任何人,他完全漠然無視於一切外境。但是我認為一個開悟的人他必然是有憐憫心的,我感覺迷惑的是:如何一個有憐憫心的人,他同時能夠對外境漠不關心嗎?

 

回答:

你說我講到一個開悟證果的人他是永遠平靜快樂,不愛任何人。我並沒有這麼說。因為開悟證果可以分為四個階段:第一是須陀洹,第二斯陀含,第三阿那含,第四阿羅漢,只有達到完全滅除煩惱的阿羅漢境界,他才沒有一切所愛。在英語中所講到的愛love 是很難定義的。在公元一九七九年,我跟隨馬哈希禪師在IMS(愛摩薩)主持一次禪期當中,有一位修行者,大概是年紀三十歲左右的小姐問我說:「什麼是愛?」。我不知道她所指的是哪一種愛,因為如果在基督教當中所講到的愛,可以分作兩種:一種是愛你的同胞,一種是愛你的配偶。所以我回答她說:「我不瞭解愛,我所瞭解的是慈心,如果你想知道慈心,我可以為你解釋。」這裡所說的,當一個人完全滅除了煩惱成就阿羅漢的時候,他不愛一切人,這是貪愛的意思層面而說的。但是如果從慈悲心的角度來說,阿羅漢他愛一切人,因此我們必須分辨無私的慈悲與貪著的愛這兩者之間的差別。

 

你問:「我認為一切開悟的人必然是具有憐憫心的」。是的。慈和悲的作用不同,慈是願一切眾生得到安樂,悲是憐憫眾生,願一切眾生解脫痛苦,然而如果你有慈你就有悲,如果你有悲你就有慈,而不是貪著的那種愛。

 

在這一期禪修當中最初開始一星期的時候,有一位修行者問我,請我解釋「關係的愛」。我反問他說:「你所指的是哪一種關係」?他說是男女之間的關係。我回答他說:「我不知道那種關係,我所知道的關係是動機和身體動作之間的因緣關係,這是非常有趣」。

 

你問:為什麼一個有憐憫心的人同時能對外境漠不關心。你瞭解了沒有?還需要再解釋嗎?憐憫心並不是漠不關心,憐憫心是同情其他人的痛苦,希望其他人離開痛苦,這和漠不關心之間有很大的差別。

 

第九個問題:

我想到你所說的一個故事:一個人離開他的妻兒出家修行,他開悟證果之後遺棄他的妻兒而且毫不關心他們的痛苦,他這種態度令我不解,為什麼他一點也不憐憫他的妻兒?為什麼他不履行他對她們的義務?為什麼他要出家作比丘,而不作一家之主?我想阿羅漢應該是超越喜愛與厭惡的。

 

回答:

這裡你問他為什麼不憐憫她們?當這位比丘不睜開眼睛,不被他妻兒的痛苦所打動,這表示這位比丘非常憐憫她們,為什麼呢?如果那時他睜開眼睛抱起嬰兒,如此嬰兒的母親必然會想:這位比丘仍然愛我的嬰兒,仍然愛我。然後她可能過來擁抱這位比丘,而這位比丘是一位證到阿羅漢果的聖人。如果這個女人這麼做,這是一種惡業,會使她將來受到很大的痛苦。因此為了避免這種情況,這位比丘必須保持漠然,不應該被母親和嬰兒所打動。當這位女人看到比丘對他們漠然無動於衷,於是基於自我的驕傲與高慢,她就抱著嬰兒掉頭而去,如此這個女人就不至於受苦。

 

為什麼他不履行他對她們的義務?因為現在這個發問的人還沒有證到阿羅漢果,他以為阿羅漢仍然必須履行對俗人的義務,但事實上阿羅漢或比丘沒有對任何人有義務。丈夫必須履行對家庭和妻兒的義務,而比丘並不是丈夫,也不是在家人,他不必履行丈夫或在家人的義務,因為他已經與他以前的妻子、兒女沒有關係。

 

為什麼他喜歡出家作比丘而不作一家之主?阿羅漢應該超越喜愛與厭惡,他也是超越喜愛與厭惡的。他出家作比丘不是因為他喜歡作比丘,而是比丘的這種身份適合他清淨的心境,沒有煩惱的心境,所以他必須過著比丘的這種生活,而不是他喜愛作比丘。因此,你也應該學習這位比丘超越喜愛與厭惡。

 

第十個問題:

一個人臨死,最後一念消失的時候,是不是會想到下一生要生到哪裡去,或者生作什麼人呢?

 

回答:

當一個人死的時候最後一念消失,緊接著下一念在下一生的身體生起,這一念是最初的心念,叫結生識(paṭisandhicitta)。這一念也會立即消失,然後下一念繼續生起,心念是迅速在生滅當中,它沒有要生到哪裡去,或出生作什麼人的這種意圖。這樣解釋你可能會懷疑,那麼什麼原因造成一個人出生作富翁,出生作畜生,出生到地獄去?這個問題你應該是知道的,原因是什麼呢?因為過去生所造的善惡業引導他的心生到天堂或者地獄或者人間或者畜生,臨終最後一念它是不需要作這些決定的。

 

第十一個問題:

我所關心的是如何將內觀修行法實際運用在日常生活當中,想成功地在日常生活中修行內觀,最重要的必須觀察什麼?如何才能知道自己內觀修行的很好,或者不很好?如果沒有經常跟老師做小參,我們能不能自己判斷自己的修行是好或者是不好呢?我們能不能自己衡量自己的進步呢?

 

回答:

這是一個很實在的問題。是的,在你日常生活當中,你應該盡可能繼續修行內觀,但是不必做得很特別專注和很仔細,做任何事情你必須保持平常的正念、一般的正念,而不是特別專注的正念。譬如說,當你要伸手去拿東西的時候,你不必將動作放慢,你應該用正常的速度進行,但是你要保持正念,注意到伸出的動作:「伸出」;屈手的時候也是一樣,不必將動作放慢,要用正常的速度,但是要保持一般的正念:「屈手」。

 

你問:想成功地在日常生活中修行內觀,最重要的是什麼?必須觀察的是什麼呢?是心理活動和情緒,這是最重要且必須要觀察的對象。因為是你的心指使你在做善事或者做惡事。如果你能夠正念觀察邪惡的念頭、錯誤的念頭,那麼你將能夠超越戰勝這些惡念。這些惡念消失之後,你就不會說邪惡的言語,不會做出罪惡的行為,所以心是你最重要且必須觀察的目標。

 

接著你問:如何才能知道自己修得很好,或者不很好?沒有經常與老師面談,小參,我們能不能自己判斷自己的修行情況好或者不好呢?當然,當你沒有辦法經常與老師面談。可是你有機會與老師面談,這樣是最好。但是如果不能,你自己也能夠判斷自己的修行是好,是不好。判斷的則就是定力:當你的心能夠很專注觀察一切日常生活的舉動,你可以說你修行的好;但是如果你的定力不夠穩定,不能夠專注觀察日常生活的行動,這時候就可以說你修的不太好。

 

接著你問:我們能不能自己衡量自己修行進步的情況?你可以衡量自己修行進步的情況:在你觀察日常生活的時候,如果你得到新的經驗、新的發現,你可以說你的內觀修行在進步當中。如果久久你都沒有新的經驗、新的體會,你可以說你的內觀修行停滯不前進,這就是你衡量的標準。

 

第十二個問題:

馬哈希禪師說到初果須陀洹還有疑,能不能解釋這句話?

 

回答:

你是在哪裡看到馬哈希禪師說這句話的呢?哦,不,不,馬哈希禪師不會說這句話,也許翻譯的人把意思翻譯的偏差了,你應該再閱讀馬哈希禪師其他的著作,這樣你會瞭解馬哈希禪師不會這麼說的。

 

所有問題都解答完畢,最後祝願大家在這期禪修當中都有新的體驗,瞭解到內觀修行的利益,能夠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繼續修行,每個人都達到更深的了悟,證悟到解脫一切痛苦的涅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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