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傷害已經發生時,傷者或家人、親友首先應冷靜下來,再做各種急救處理,以儘量降低燒燙傷所造成的傷害程度,以下就熱液燙傷火焰燒傷化學傷電傷等意外傷害緊急處理步驟做一說明。






















迅速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或將受傷部位浸泡於冷水內,以快速降低皮膚表面熱度。
充分泡濕後,再小心除去衣物;必要時可以剪刀剪開衣服,並暫時保留黏住的部份。儘量避免將傷口之水泡弄破。
繼續浸泡於冷水中30分鐘,可減輕疼痛及穩定情緒。但若燙傷面積廣大,或年齡較小,則不必浸泡過久,以免體溫下降過度,或延誤治療時機。
用清潔乾淨的床單或布單,紗布覆蓋。勿任意塗上外用藥或民間偏方,這些東西可能無助於傷口的復原,並且容易引起傷口感染,及影響醫護人員的判斷和緊急處理。
除極小之燙傷可以自理外,最好送往鄰近的醫院做進一步的處理。若傷勢較大,則最好轉送到設置有燙傷中心的醫院治療。






























身上著火後切忌到處奔跑,這樣只會迎風而助長火勢,周圍的人可用棉 被或大衣包覆著火處以滅火。
應立即以雙手掩住臉部,就地臥倒。
就地臥倒後翻滾,或以大塊布巾包住滅火。
等火熄後再依上述熱液燙傷急救方式處理。





















無論化學劑的成分或酸鹼度如何,受傷後要立即用大量的自來水沖洗受傷部位,沖洗時間至少六十分鐘,以減低皮膚表面的化學劑濃度。
特別是眼睛被波及,應睜開眼睛以大量的水來沖洗或潑水二小時,再送醫處理。

















急救時,要先切斷電源,或用絕緣體將附著的電線移開。受傷者發生呼吸或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體外心臟按摩術急救,同時儘快護送到醫院進一步治療。
除非是火花燒傷(衣物著火燒傷),一般而言,電傷受傷程度通常較深,不同於皮膚表層較嚴重之燒傷或燙傷,可不必經過上述沖水,泡水等過程,而直接送醫治療。

 


 


《轉貼自 中華民國兒童燙傷基金會http://www.cbf.org.tw/client/index2.html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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