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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清老師分享一位南傳法師給予往生者及家屬的引導】

 

法友 京生 病重一個月,原是想來土耳其支援他,但來到了只能幫他及家人處理後事。有幸請到了一位住英國的緬甸法師能及時飛過來幫忙主持求懺悔及功德迴向的法事,在此與大家分享此行所得。

 

首先,對於後事處理,一般容易把遺體做為本人的代表,所以對遺體十分"執著"。而法師們反復強調,人死了後,色身是死物,像桌子、椅子一樣,而那個我們所認識的人,已隨業流轉,以另一種形式存在。所以,以多少東西"陪葬",或在遺體上做功夫都是徒然的。

 

為了去除,減輕親屬們對遺體的執念,首先有一個告別儀式,就是對著遺體求懺悔。請求亡者原諒過去所有的不對的行為,誠心禮拜後,就割捨了認為遺體是自己親屬的理念。

這對一個沒有正見的人是頗難接受的,因為我們一生都認為"這個色身是我", 而色身的死亡,就是一個"人"的死亡。但對於有正見的佛教徒來講,他們不難明白,色身只是業果表現的一部份,一個眾生的業識並不是我們所見的物質,所以不難割捨對"色身即我"的認同。

 

之後,我們找了一個亡者喜歡的清淨環境,法師誦經並恭請諸天神、護法、所有有緣的有情眾生,及令家人招喚"亡者" 一起參與禮佛皈依、施法、聞法、供僧、隨喜、迴向等善行。法師解釋,亡者已去世四天,如已投生的話,是不能參與此等善行的,但如還在鬼道,則可以前來參與的。

 

在誦經後,法師做了開示,我在此簡單記錄重點:

1. 佛經裡記載,世間有五種事是無法確定的:

一,壽命的長短

二,以何種方式死亡

三,死亡的時辰

四,死亡的地點

五,投生何處

 

2. 可以確定的是:我們是業的主人,也是業的繼承人。業也是我們真正皈依處,因為我們不能與業分離一剎那。因果法則是自然法,無人能豁免於它的規則。

 

我們的長相,際遇各有不同,原因是我們所做的業不同。

 

3. 善業/行,導致善果,導致使自他得到無過患(無貪,無嗔)的快樂;不善業導致痛苦。

 

4.既然業是我們的皈依處,我們應選擇做善業,因為它導致無過患的快樂。有十種善業是值得隨喜,導致無過患的快樂的:

1.佈施 2.持戒 3.禪修 4.恭敬大德 5. 服務、義工 6.隨喜 7.迴向 8.聞法 9. 法佈施 10.建立正見

 

雖然我們死後投生何處不能確定,但一生中日日、月月、年年常做十善業,死後投生應是人天善趣。

 

最後,法師說,佛陀及法師們指出這條離苦之路,但要靠每個人自己去實踐。有惡報時怨天尤人,痛心疾首是無用的;有善報時也要明白這是承受了自己的善業之果。

 

儀式的最後一部份是滴水分享功德。參與的人以清淨的善業,就像清水一樣,分享給逝去的親友,眾生,毫無保留,不執取這是我所做的功德,也不執取任何結果,像倒出的清水,以大地做為見證這份清淨的善行。

 

結束後大家都很歡喜,感覺圓滿了這次為京生及有緣眾生所做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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