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D2E1C70-C08B-4354-A3BF-DA1AB9D3D876.jpeg

知恩報恩

感恩是隆波最顯著的品格。就如之前所提到的,隆波為了報答父親的恩惠出家,並且答應他終身不還俗。隆波也剃度母親出家以報答她的養育之恩。

對於他的戒師以及其他師長,隆波總是對他們崇高的尊敬,只要有機會,他都會服侍他們,並且也常常派弟子去服侍和照顧他們,供養他們資具。隆波不時提及他的老師,而且嚴格遵循他們的指導修行。他最尊重的其中三位老師是阿姜曼、阿姜金納利以及阿姜佟咯臘(Thongrat Kantasilo)。

關於阿姜佟咯臘這位和尚刻苦的修行、智慧和幽默感,在在讓隆波留下深刻的印象。隆波時不時向弟子們講述這位妙和尚各種出格的行為和軼事。例如,他教導弟子用餐時必須遵守威儀,可是自己卻從來未照著做。一次,他在村落裏托缽乞食,停在一戶住家前。看到他,屋主在裏面大聲的告知飯還未煮好。他聽了非但沒有離開,反而回應說,“哦,不要緊。孩子,爹會等你。把火扇猛些吧”!

阿姜佟咯臘與阿姜曼共住時,只要發現阿姜曼有段時間沒有開示,他就會耍些花招誘迫阿姜曼開示。比如,一次出外托缽,他插隊排到老師阿姜曼前面。另一次,他在路上把黃瓜從缽裏拿出來,不顧威儀的大聲咀嚼。還有一次,他在阿姜曼的茅蓬下裝模作樣練習拳擊。

阿姜曼的教育是出了名的嚴厲,而阿姜佟咯臘的這些作為讓其他僧人給嚇壞了。結果毫無例外的,接下來阿姜曼就會給予長篇大論的開示。

隆波給予阿姜佟咯臘的德行很高的評價,讚他是個過著清淨梵行生活,直到嚥下最後一口氣的修行人。他死時,人們發現他的僧袋裏只有一把剃刀,這就是他所有的財產。

說到感恩,隆波強調出家人必須對即使僅僅供養一小團糯米飯的施主感激。不管在家人供養什麼,食物、衣服、醫藥或是住處,這些都是在成就僧眾達到最終成果或解脫。這是為什麼他鼓勵出家超過五年的弟子,以自己的體驗弘揚佛法,作為報答在家人的恩惠。還有一點,是隆波時刻提醒弟子要好好保護他們的資具,就好像他們的性命那樣。特別是缽和袈裟,這兩樣是佛陀留下給出家弟子作為長養慧命的資具。隆波要弟子們保護他們的缽就如佛像的頭一般。

教導的重點

1、接受痛苦

面對痛苦時應該接受它,這是隆波的教導。“如果逃避痛苦,你就無法看清它、了解它。這樣一來,你就不能理解和克服它。其實,痛苦可以協助我們獲得智慧。遭遇痛苦時我們應該去面對它,省思是什麼造成痛苦,而不是選擇逃避。如果我們以這種態度來面對,那麼痛苦最終會帶領我們尋找老師,找出解決之道。”

當然,要真的度過痛苦並且克服它並不是件容易的任務,需要極大的耐性。為此隆波教誡,要熄滅煩惱,就要有耐心和毅力作為修行的基礎。

2、苦的原因

隆波要求弟子與他們的欲望對著幹的方式來消滅煩惱。如果對欲望千依百順,就沒法子看出它的危險,最終將沈迷於自我感。

3、苦的熄滅

隆波以他修行的體驗解釋苦的熄滅:“證到法的人超越一切世間的思維,他們的心超越人類語言概念的二元對立,比如好與壞、對與錯、高與低、黑與白、勝與負、生與死、樂與苦……證法之後就好像是對人們的問題已有現成的答案。面對痛苦時知道怎樣去應付。這是因為他明白苦一定會消逝,不會永存不變。能夠覺悟這點意味著他的心不斷地在工作。這就是修心。”

“……覺悟到色聲香和味本來的樣子,在心中看清楚它們共同的本質——無常、衝突和無我,那我們就不為它們所干擾。這時聽好像不是聽,這是心運作的方式。它自行持續不斷的運作,觀察真相,沒有東西可以與之相比,它不斷的解開、熄滅輪迴——受、想、行和識引起——的作用。”

“這是心的特性。它知道樂和苦是兩件不同的事物;受則又是另一樣。這就像即使是把水和油倒在同一個瓶子裏一般,它們就是不會混合起來,因為那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東西。”

4、道

關於修道,隆波再三強調行者必須了解戒定慧三者的關係,修行八正道才有可能進步。修行佛法時捨棄其中一兩項不顧是不行的。“佛法的修行有三個層面。如果是以人而言,那是身語意;就法而言,是戒定慧。一個人如果沒有智慧看到戒與定的利益,就無法好好的持戒和修定。舉個例子吧,有人說他今年持戒,明年修定,然後呢,再下一年他就會獲得智慧。之所以會有這種看法,是因為他把三者看成是三個互不相干的項目。想想看,沒有堅強的毅力和智慧,他怎麼能夠持戒呢?事實上,戒定慧都在一心中。當一個人持戒圓滿,定和慧必然會隨著產生。它們是一體而相互增上的。”

“不必到外面去尋找八正道,它在每個擁有兩隻眼睛、一對耳朵、一隻鼻子、一條舌頭和一張軀體的人之內。只要覺悟,或者是嘗試了解,什麼是適合的,什麼是不適合,那麼那個人的心就在正道上。不管錯得多離譜,只要他覺察到自己的思想,不讓它受干擾,那就是戒律儀,定和慧接著就會生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佛法與滅苦 的頭像
    佛法與滅苦

    "佛法與滅苦"

    佛法與滅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