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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法

 

[阿姜舒淨]

 

儘管我們認識的這個世界是由人類、動物、山林流水……等無數的東西組成,但是在究竟法中,不論大千世界是多麼的複雜,但是僅能通過我們的眼耳鼻舌身五個門戶,接觸到外界的一切,然後在心裡產生知覺。心如果沒有感知,外在的一切也不存在。

 

眼睛接觸到的是景象,這些景象在隨即生起的心念裡,被理解為人物、汽車、房屋等等。耳朵聽到的是聲音,聲音在隨即生起的心念裡,被理解成為各種各樣的意思。身體所接觸到的,不外是軟硬、冷熱和鬆緊,但覺知軟硬、冷熱和鬆緊是心的作用。實際上,冷熱軟硬、香甜苦辣等等,它們本身並沒有感覺,在佛學上,它們都是沒有感知的色法。

 

我們說看到一個人、一個物體、一行字,聽到一句話、一種聲音,實際上是這些顏色、聲音或者物體的信息撞擊到我們的眼門或耳門,緊接著在我們心裡就會進行接受、加工,再通過記憶、理解、想象、推理等等,給它們進行分門別類,然後才會知道這些信息所表達的是什麼。但是因為心的生滅運作無比迅速,以致我們感覺不到心的運作,也覺察不到眼睛見到的僅是景象,所謂男人、女人等等是出自心所造作的概念。

 

執著於一閃而逝的法相,就好象在烈日下看到遠處的水氣幻影,遠遠看去像有積水,但走近前其實又沒有。我們認為一切法相是真的存在,尋根究底就是來自心的記憶、心的造作。

 

什麼是概念法呢?概念法在究竟意義上是不存在的,但是它們卻能夠作為究竟法的影像而被人們所認知。

概念是怎麼產生的呢?是由於耳識或者耳門心路過程聽到了聲音之後,通過隨後生起的意門心路過程所領受的概念而了知它的意思、意義。

 

在平時的語言表達當中,我們必須借著概念法,才能形成我們可以理解、想像、推理、表達的具體東西。我們賦予這些概念法一個名字,使它們都有一個具體的符號、標記。這些符號代表著特定的物體和現象而被人們所認定、所共知,並且通過不同的語言來表達,這就形成了概念。

 

對於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認知方式。好比一個人,有人說他是好人,有人說他是壞人。這其實屬於概念,而且我們就是生活在概念當中。如果了解了概念之後,會發現我們起煩惱的不外乎是這些概念。我們因為概念而起煩惱,所有的煩惱都是因為把概念當成真實的關係。我們生活在這些概念裡,就給這些概念綁住,自己製造很多痛苦來折磨自己。

 

所謂的“罵”不過是一種聲音,在當時一說完之後就已經不存在了,然而你的心卻給它綁住了,給早已消失了的聲音綁住。如果我們的心給這些概念套住了,很多煩惱、很多痛苦接著就生起了。我們平時生活在概念當中,為了概念而製造了很多的痛苦,而且因為概念又再生起概念,再製造痛苦。

 

無可否認,我們每個人所認識的世界,都是概念的世界,因為被愚痴蒙蔽,我們不知道生命的究竟實相。

 

要如何才能了解這些概念呢?只能夠從研習究竟法來分析這些概念,讓我們知道事實上並沒有所謂的你我他,沒有所謂的你我他就沒有所謂的得失,放下得失就不會痛苦!

 

認識到任何的究竟法都沒有稱為“我”的東西,沒有可以被執取的“我”,沒有所謂的“靈魂”,這些都不存在。那個時候我們的心就能慢慢地把這些放下,不去執著。這是一個次第的、慢慢熏習、熏陶、磨練的過程。讓我們從煩惱當中、從諸苦當中、從你我他的是非糾纏當中、從概念的圈套當中解脫出來,這就是我們學習論經的究竟法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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