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58016B4-5997-4A89-BCDC-2504241CBB44.jpeg

生命的實相——正確的認識生命

 

自《萬日法命》

 

南達悉諦禪師

Sayadaw Nandasiddhi

 

我們認識自己嗎?

 

修習智慧禪首先要認識自己。然而,「我們認識自己嗎?」這問題並不容易回答。如果不認識自己,我們或許會把自己托付於算命師。我們會向算命師詢問自己的前世今生,為何現在諸多不順,以及如何改變命運等等。可是,如果連自己的生命、自己的身心都不認識,我們又怎能期待他人了知呢?

 

無明所覆

 

智慧禪是觀照生命的自然現象,了知我們的心和身如何運作。名法與色法都有它們各別的特徵,其特徵在每個剎那都明明朗朗地呈現著,我們卻未曾注意。佛陀說,眾生都被無明所覆,因此沒有察覺生命的實相。

 

無明(avijjā),也稱為痴(moha),它有兩個作用: 

 

一、讓我們不知實相;

二、讓我們錯知實相。

 

許多時候,我們所瞭解的並非真正的實相,僅是概念而已。何謂概念?你們現在看到禪師,究竟何謂禪師呢?頭是禪師?手是禪師?這個身體是禪師?袈裟是禪師?其實,這些全都是概念,包括人、比丘、比丘尼,都不過是概念而已。了知實相的心所是智慧,當智慧生起時,我們能明白真正的自然現象。修習智慧禪要瞭解的並非概念,而是實相。

 

認識真實

 

巴利「sacca」,意為「真實」或「諦」。有三種真實:

 

一、世俗的真實,又稱世俗諦(sammuti-sacca);

二、勝義的真實,又稱勝義諦(paramattha-sacca); 

三、聖者的真實,又稱聖諦(ariya-sacca)。

 

修習智慧禪為了明瞭所有的真諦。對於聖者的真實,我們尚不容易明白,僅在體證到時才會明瞭。目前我們要瞭解的是勝義諦,即真正的實相。這在《阿毗達摩》中闡述得很清楚。

 

生命的主導——

 

習禪時我們觀照名法(心)與色法(身)。當觀照腹部移動時,我們標記「上、下、上、下」;行禪時標記「提起、推前、放下」。看到的時候標記「看到、看到」;聽到的時候標記「聽到、聽到」;聞到、嘗到、觸到時,全都觀照並標記。當我們觀照時,心覺知並安住在那個點上,這種定稱為「剎那定」。當心定在目標上時,它能了知實相。

 

覺知的是「心」。何謂「心」呢?

 

Ārammaṇaṃ cintetīti cittaṃ. vijānāti ti aṭṭho.

識知目標故為心。

心的特相是識知目標。

 

「心」巴利是「citta」。心是識知目標者,作用是能夠認知對象。了知目標者並非我,並非你,也並非他,而是「心」。每個人是否都具有「心」呢?我們能感知,因此有「心」。如果死亡了,則沒有「心」,僅剩一具沒有心識的身體,它不能感知任何事物,不會移動亦沒有感受,僅是一堆色法而已。人死亡後八個小時不能移動的說法是否正確?當沒有了心識,無論移動色身與否,他都已經無法感知了。

 

 色身的真相

 

動物可有心識?例如︰狗,如果我們打它,它會逃走。所有動物都有感知的能力,因此它們都具有心識。動物和人類一樣,有心識與身體。那麼,當心識不存在了,我們的身體和動物的身體是否有差別呢?其實,都僅是一堆色法,本質上並無區別。

 

動物死了,人類當食物吃;人類死了,一些動物也當食物吃。倘若我們買到或得到動物的屍體,會覺得很高興,因為可用來烹煮美味的菜餚。但是,人死後色身免費送給他人,又有誰敢接受此饋贈呢?這現象很吊詭,但卻是實情。當心識不存在了,動物的身體似乎比人類的身體珍貴許多,動物的身體可以做買賣,而人類的身體卻是賣也無人敢買,免費送人也沒人敢要。因此,我們都太執著於自己的身體了。

 

缺乏了心識,動物的身體無法驅使,我們的身體也相同地發揮不了作用,接著快速地就會腐爛、發臭。色身不過如此,這就是真正的自然現象。

 

《法句義注》第147偈講述了以下典故:

 

在王捨城中,有一位比丘迷戀上了一位貌美的妓女西莉瑪(Sirimā)。當西莉瑪忽然因病逝世時,佛陀要求國王保留她的身體。到了第四天,西莉瑪的身體開始腐爛,且長滿蛆蟲。當天,佛陀帶領眾多弟子前去觀看西莉瑪的身體,並要求國王宣佈任何人只需付一千金,即可以與她過夜。儘管價碼一再調降,直至免費,也沒人願意。佛陀於是開示:

 

Passa cittakataṃ bimbaṃ,arukāyaṃ samussitaṃ;Āturaṃ bahusaṅkappaṃ,yassa natthi dhuvaṃ ṭhiti.

 

看這外表美麗的身體,只是支撐起的一堆瘡痍,病惱、諸多慾望的目標,於它並沒有恆常的存在。

 

那位迷戀妓女漂亮色身的比丘,聽了佛陀的說法之後,終於領悟生命的真相,證得須陀洹果(初果)。

 

人的殊勝

 

人類和動物的差別在哪兒?差別在「心」。動物(tiracchāna)有三種需求:吃、睡、欲樂。但是一些人類也僅知吃、睡、追求欲樂,這類人與動物差不多。因此,我們人類須知善惡取捨,了知何謂有利益或無利益,應該做或不應該做,這非常重要!

 

佛陀說,人類(manussa)的特質是:

 

Hitāhitaṃ manati jānātīti manusso. 

明瞭有益與無益故為人。

 

有意學習高深的佛法——內觀智慧禪者,已非一般普通人的層次,堪稱為「人上人」。藉由修習真正的佛法,當體驗實相時,智慧得以提升,心識的層次亦能昇華,不僅我們的想法和見解會產生變化,乃至我們的煩惱也逐漸改變。凡夫的心有諸多疾病,貪、瞋、痴、慢、疑、妒、慳等共有一千五百餘種煩惱,這些煩惱導致心不清淨,造成諸多痛苦。當我們繼續努力修習時,則能了知如何減弱乃至斷除煩惱。

 

 心在哪裡?

 

每一個人都具有心識,然而心在何處呢?如果我們擁有財寶卻不知財寶藏在何方,那是毫無用處的。

 

頭腦是心嗎?當我到西方國家弘法時,我問︰「心在何處?」他們回答︰「在頭腦中。」如果把腦部與心譬喻成機器,腦部屬於硬件,而心是軟件。腦部僅是器官,它無法抓取目標,而能抓取目標的是心,因此心和頭腦二者並不相同。

 

我們有六個根門,所謂「門」是管道的意思。譬如聲音通過耳朵才能傳進來,由於聲音傳進來,心才能夠對聲音產生反應,因此稱之為「門」。六根門是眼、耳、鼻、舌、身、意。每一次都是兩個根門一起運作,即意門與前五根門的其中一根門一起運作。

 

「心」是識知目標者,可是心在何處呢?心在根門生起。眼識在眼門生起,耳識在耳門生起,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都在其相應的根門生起。比如,現在大家能聽到我開示的聲音,聲音在哪兒了知?在耳朵。如果沒有耳朵則無法聽到聲音。在耳朵生起的「心」稱為「耳識」。在此,「心」、「意」、「識」意思都相同。

 

眼門的目標是色法,耳門的目標是聲音,鼻門的目標是香味,舌門的目標是味道,身門的目標是觸覺,意門的目標是什麼呢?

 

眼門僅能看到當下的色法,眼門無法抓取過去的色法,耳門、鼻門、舌門、身門也一樣,它們都只能抓取當下的目標。哪個根門能抓取過去的目標呢?意門。意門的目標是法所緣,法所緣包括物質現象、心理現象(心和心所)、概念以及涅槃。除概念之外,其他都是究竟法,或稱勝義法。想(saññā)是心所之一,屬於法所緣。想的作用是記憶,六根門過去的目標,如影像、聲音、概念等都可被記憶,當我們回憶過去時,即是意門抓取過去的記憶為目標。

 

心生起的因緣

 

當我們正念觀照時,當下即會明白心如何運作。

 

當我說話時,聲音碰觸到耳朵而領會聽聞的內容時,則表示耳識生起。尚未聽到聲音前,耳識沒生起;聲音尚未出來前,耳識也沒生起。耳識生起需具足四種因:耳淨色1、聲音所緣、空間和作意。當四種因圓滿了,耳識就能生起,它生起了立即滅去。當我安靜不說話時,大家沒聽到,耳識沒生起;我繼續講說時,大家持續聽到,耳識連續生起。因此,無人創造你的耳識,它是因緣聚合而生的。

 

1耳淨色(sotapasāda):在耳洞裡,是狀如手指膠片、長著許多細小褐色毛之處。它是對聲音敏感的淨色。耳淨色的特相是準備讓聲音撞擊的大種之淨。作用是能夠取聲音為目標。表現為作為耳識的依處與根門。也就是說,能聽聲音的耳識必須依靠耳淨色才能產生,所以這種色法稱為依處。

 

眼識的生起也需四種因:眼淨色、色所緣、光和作意,這四種因緣具足時,眼識能生起。當看見並了知目標時,眼識就在當下,它生起了又立即滅去。

 

舌頭碰到味道,舌識生起。我們感知的味道每一剎那都在改變,一會兒辣,一會兒酸,一會兒甜。當有正念地觀照,我們就能捕捉到每咬一口其味覺的改變。

 

當身體碰觸到東西時,身識生起。身體的觸覺有三種目標:硬或軟是地界(pathavī-dhātu);冷或熱是火界(tejo- dhātu);移動或靜止是風界(vāyu-dhātu)。水界(āpo-dhātu)不能直接透過觸覺覺知。雖然我們能感覺到水的冷熱、軟硬或移動,但這些並非水界的特性,它們是地、火、風界的特性。水界的作用是把色法黏在一起,令其不會散失。這記載於《阿毗達摩》內,我們也能親自體驗及觀察。

 

 無常與無我

 

生命僅是這六根門在運作,除此之外,別無其他。當我們清楚了知心和身運作的方法時,我們找不到一個實存的「我」了。哪個是我呢?心履行心的責任,它識知目標;眼睛履行眼睛的責任,它觀看;耳朵履行耳朵的責任,它聽聞;身體履行身體的責任,它碰觸。究竟是誰在看?誰在聽?誰在吃?誰在想?

 

佛陀宣說的佛法清晰明瞭,而我們卻蒙昧無知、混混沌沌,因此我們聽聞的佛法很快會被遺忘,這是因為我們習慣於忘失。無明覆蓋,讓我們無法知悉真正的自然現象,僅能了知概念。因此,若要去除無明,我們須清楚地了知每個剎那目標如何生、如何滅、如何變化。

 

腹部的移動,一個「上」的移動與另外一個「上」的移動可否相同?有習禪者說:「全天觀腹部起伏,每一個上與下的移動都是相同的。」此乃缺少覺知、隨便草率的觀照,好比森林青色一片,就認為所有的樹都長得相同。其實,腹部每一次上下的移動都不盡相同,覺知的心亦有所不同。腹部的移動有各種變化,時短時長、時快時慢等,我們必須清楚了知這些改變,了知它們如何生、滅、變遷,而這其中並無一個造作的「我」。若能明白此生命實相,智慧就得以開展了。

 

究竟是誰在聽?誰在看?誰在吃?瞭解身心的運作後,我們找不到「我」了。既然無我,哪來「我的太太」、「我的家」、「我的車」、「我的廟」?就連這身體亦不是「我的身體」,一切有因有果,由因緣聚合而生。如此了知,所有生命的問題都迎刃而解了。透徹明瞭無常、苦、無我,每個剎那都能如此了知即是聖者。我雖學了三藏佛典而教導大家,但是從體驗而生起的智慧還須經由自己訓練。僅透過聽聞而沒有親自體驗及實踐的法,是無法深入內心,轉化自心的。

 

佛法深奧難遇。佛陀說,佛法的智慧超越邏輯、推理或思考的領域(atakkāvacara),僅有智者能知(paṇḍita- vedaniya),真正具備智慧的人才能明白。若無佛陀的教導,關於心生起的因緣、心的運作等實相,即使我們思惟一百年也不會了知。因此,應對具一切遍知智(sabbaññutā- ñāṇa)的佛陀生起深摯的恭敬心。佛法的美德是可以親自體驗、親自來看的,當透過修習而生起智慧時,這智慧能一直引導我們在正法的道路上成長。

 

向內的探索

 

大多數的科學家研究外在的世界,而修學智慧禪則是向內探索,往內觀照自己的身和心。佛陀因向內探索而脫離了苦,證得遍知佛果。這條向內探索的道路是佛陀教導的方法,因此我們也如此向內研究生命的實相。

 

每一天的修習應覺知地觀照每一個剎那。從清晨醒來開始,尚未睜開眼睛與移動身體前,就得覺知到心睡醒了,標記「睡醒、睡醒」。打板的聲音觸動耳朵,「咚咚咚」,我們標記「聽到、聽到」。心知道了,我必須要起床。觀照自己慢慢睜開眼睛、身體慢慢起來、下床、站立、行走、開關門、洗臉等,所有的動作,我們都必須給予標記與觀照。若沒有觀照並覺知,心容易起妄想。每一剎那保持正念觀照,令正念持續一整天,直到晚上入睡。若隨便草率地觀照,我們將無法瞭解自己的心和身如何運作。智慧禪學習的時間越長,體驗與瞭解越則豐富、越深透。

 

心真實存在嗎?

 

心一生起即滅去,並不真實存在。然而,許多人錯誤地認為心永恆存在,並稱之為靈魂或「命我」(jīva-atta)。佛陀說,相信心恆常存在是邪見。

 

佛陀尚未成道的時候,印度教在印度廣為流傳。印度教相信靈魂的存在,但是關於靈魂從哪兒來他們卻沒有頭緒。於是他們用推論及思考得出,恆常的心是「大我」或梵天(Paramātmā)給予的,但是若繼續追究「大我」從何而來,他們也無從得知。

 

佛教不相信靈魂,雖然這是公認的事實,但是有許多似是而非的佛教徒卻仍到廟宇拜祭靈魂。有些人還相信人逝世後八個小時內,靈魂還未出殼,因此不能移動大體等各種邪見。對佛法尚未生起堅定的信心,亦未獲得禪修觀智的人,無法真正明白靈魂並不存在。

 

》(Dhammacakkappavattana Sutta),經中闡述了四聖諦及八正道的修習方法。這一部經佛陀連續宣說了五天,然後開始講《無我相經》(Anattalakkhaṇa Sutta)。

 

佛陀宣說無我,這與當時盛行的「命我」教法背道而馳,許多外道因而找佛陀辯論。佛陀平靜地開示說,外道們所相信的「我」(attā)有四種:

 

一、主我(sāmi atta):主張身與心諸蘊是我所主宰,我是身與心的主人。

 

二、住我(nivāsī atta):主張身體內住著我,我存在於身體裡,相信逝世時靈魂出殼即屬於此類邪見。

 

三、作我(kāraka atta):認為是「我」在行、住、坐、臥、見、聽、動等,所有的作為裡有「我」。

 

四、受我(vedaka atta):認為是「我」在經歷、感受苦樂。比如頭痛,我們認為是「我」在頭痛。此類邪見須證得初果才能斷除。

 

心生滅的速度非常迅速,一剎那心有十萬億次生滅。當心快速地生滅相續時,我們誤認為心恆常存在。如河水奔流而下,每一滴往下流的水都是全新的,同樣,持續覺知的心也是全新的,巴利為「nadī soto viya」(如河流般),意即心的生滅一個接一個,有如流水一般。

 

我們的心如何快速生滅呢?現在你們看到我,同時也聽到我的聲音,還感覺到自己身體的疼痛等。幾乎相同的瞬間,我們能感知許多事物,這就是許多心持續快速生滅的原故。猶如馬達飛快轉動而產生能量,我們的色身能說會動,這是心的力量。

 

心不斷生滅,並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心真實存在。以打火機為譬喻,打火機由火石、瓦斯、打火輪等組成,火要生起,必須具足許多因素。如果沒有火石或其他組成打火機的零件,或沒有轉動打火輪,由於任何一個因素不具備,火就不能生起。但是打火機裡有火嗎?如果火在打火機內,我們把打火機放在口袋中,它就會燃燒起來,因此打火機裡並沒有火。火在哪兒呢?火僅是因緣具足而生起。

 

再以蠟燭為例。我們看到點燃蠟燭所燒起的火似乎真實存在,實際上那僅是每一剎那因緣具足而不斷生起的。由於蠟芯、蠟、氧氣等因緣具足,蠟燭能繼續燃燒。我們僅看到火的持續,卻沒有察覺每一剎那燃燒的生滅。燃燒的時間越長,蠟燭變得越短,蠟去哪兒了呢?被燒掉了,滅了。當蠟被燒完,火就熄滅了。

 

同樣,我們生命的存在也有其因緣。食物、天氣、業等,當因具足的時候,生命才能繼續;若一個因不具足,我們這期生命就結束了。明白了生命的自然現象,智慧會得到提升,解脫了煩惱障,終將成為聖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佛法與滅苦 的頭像
    佛法與滅苦

    "佛法與滅苦"

    佛法與滅苦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