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匯編(1)
[阿姜舒淨]
問:佛教的教義和別的宗教的教義有什麼不同?有什麼教義是佛教裡有,而其他宗教裡沒有的?
答:“佛教”的巴利語意思是佛的教言。佛陀教導我們反觀自己的身心,讓我們自己體驗一切有可能體驗得到的真實法相。佛教並沒有要我們相信一些不能印證的規則教條。佛教的教義教導我們認識我們內在的,以及圍繞在身邊的一切外在事物的真相,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那件事情必定發生的前因後果。佛教讓我們明白富貴與貧困、褒揚與誹謗、福祿與衰落、幸福和痛苦的因果關係。我們之經由眼睛、耳朵、鼻子、舌頭、和身體接觸到的好或不好感覺,其因是基於我們過去所造下的善業或惡業的果報。當我們逐漸了解一切事物都有其必定的因果關係,那在我們面對生命中的不幸事件時,就能夠較為理智的承受各種困難,以及培育我們的更加向善的心。
問:是不是要相信佛陀,才能算是一個好的佛教徒?
答:對任何理論,如果沒有經過認真的求證就相信的話,就是屬於迷信,真理必須是經得起考驗的,問題是你願意不願意耐心的去研究它。佛陀並沒有教人迷信,我們可以對佛陀的教言深入思考求證,培養出正確的理解和判斷能力,那時會領悟到佛陀教導的,確是世間的真理。
問:我能從佛的教言得到什麼好處?
答:當你了解生命的實相,明白發生在生命中的各種事故,自有其必會發生的因緣關係,那在得意時不會趾高氣揚的喜極忘形,在遭遇到不幸的時候,也不會哀傷欲絕的怨天尤人,能以較為理智的平常心面對人生過程中的不同境遇。
問:有的人即使不信仰佛教,也能過幸福愉快的生活。比如我的人生就很幸運,我對我的生活很感滿意,所以我沒有必要為了追求更幸福的人生來信仰佛教。
答:幸福的生活是一個廣泛的說法,但是在佛教中,幸福的定義僅是在每一個短暫的心念中的感覺,而生命是每一個在感知所緣的心的連續,所緣也就是心正在感知的目標。我們的心念變幻不息,眼睛看見後心裡會想那看見的景色;耳朵聽到後,心會想那聽到的聲音;聞到氣味、嚐到味道,與身體接觸到的,都會在心裡再回味,對於喜歡的,就會產生執著,對於不喜歡的,就會厭惡排斥,我們的快樂痛苦,很多都是由我們官能的感受而帶來。明白了這個道理,懂得反觀自心,就可見到心在接觸到外界時的變化不定的反應。
問:什麼是煩惱?
答:所有對人對己都沒有益處的不善行為,出於不善的心,都是煩惱,都是雜染。不善的行為給自己、和別人帶來的只有害處。譬如瞋恚的心是不善的心,在瞋恚時的心不平靜,表現出的態度是兇惡殘暴,還沒有打擊到別人的時候,自己已經先遭受到了怒火中燒的傷害。
問:憎恨怎麼會傷害自己?
答:憎恨使人心神不定,暴怒之下,很容易失去理智的做了一些日後會後悔的事。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可以見到一些人,僅僅就為了小事,就出口傷人、或動手打人,甚至闖了禍。你不妨注意自己在生氣的時候,心態是平靜正常的嗎?在怒火攻心下,已經沒有理智和不講道理,不能分辨自己行為是對的還是錯的。
問:是不是有絕對權威的人,即使生氣的也是無可厚非的?
答:不論是什麼人,或是為了什麼事情而生氣,有怒氣的心都是不善的心,對人對己都只有壞處。但也不是為了不生氣,就採取對任何人都逆來順受、不敢違拗的服從態度,為著他人的利益,有時還是必須據理力爭。然而,不論是在什麼情況下,怨恨和發怒的心都是不善的心,怨恨和發怒的時候,心失去了公正的判斷能力,很容易就行差踏錯。
問:除了瞋恚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不善心?
答:不善心有很多種,有三種不善心是其他不善心的根,它們是貪婪、瞋恚與愚癡。
問:那麼愛情是善心還是不善心?
答:我們必須探討,所謂的愛的出發點,是什麼性質的愛心,譬如有的是慈愛他人的愛心,關心的是他人的苦樂,在關心別人時,沒有想到自己的利益,那是無私的愛心。
愛情也可能是一種不善的心,當喜歡上某個人,在牽掛著某個人時,我們實際上在想到的,是為了自己的歡樂,這種以自己的愛慾為出發點的愛心,就是不善的心。在這種情形下,如果不能如願以償得到自己所愛的,就會感到痛苦。
問:看到一些支離破碎的家庭所帶來的社會問題,你會覺得不應該有夫妻的關係,或是沒有兒女也好嗎?我個人認為人與人之間,互相關愛還是很好的。
答:不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人是感情的動物,愛恨都是很自然的,但是有智慧的人會分辨出所謂的愛,是對人無私的關懷仁慈的愛?抑或只是為滿足個人的佔有慾,以一己的貪戀為出發點的自私的愛?兩種愛心在性質上有屬於善心和不善心的不同。慈愛的心會關心他人的歡樂或痛苦,但貪婪的愛心只是顧到自己的感覺。當我們渴望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或是愛戀自己舒適的家,這也是一種貪愛的心理,因為歸根究底,這樣的愛心是建立在自己的歡樂上,貪愛也是一種不善的心。
問:如果貪愛是不善,那是不是我們應該捨棄生命中所有令人歡樂的愛好或活動,例如唱歌跳舞、遊玩嬉鬧、購物消遣,或是與友人歡聚等等日常生活中的趣事呢?
答:我們沒有必要放棄我們生活中的喜好,我們還是依然過正常的日子,實際上還可以在進行這些日常生活的活動當中,觀察到自己累積的習性、性格傾向,以及隱藏在心底的煩惱。我們應該注意這些在外在因素的影響下,自然而然生起的貪婪的心和惱怒的心。我們可以尋歡作樂,追求我們喜愛的東西,但我們也可以通過細心的觀察體會,在進行各種活動的同時,漸漸地認識到貪婪、瞋恚、慈愛、歡樂、痛苦……等等一閃而逝的心態法相。
問:我喜歡美好的事物,也有一些自己厭惡的東西,我想這是很正常的。貪戀與瞋恚並不一定就會使人就此去做一些壞事,所以,我認為貪和瞋不一定都是不善的。
答:貪和瞋有好多層次,有輕微的好感到強烈的貪婪。我們喜歡上一件東西的時候,就希望能佔為己有,貪念會時不時的生起,強烈的貪婪會導致造下惡業的因,在貪婪的時候,心態是自私的、吝嗇的。無論如何,不論是輕微的貪,還是強烈的貪,都屬於不善心。對於看見的、聽見的,或其他官能感受到的,如果心生貪戀,就會不斷的累積貪戀的心,我們可能不知道自己執著於官能上的享受,也就是正在累積潛在的貪婪習性。瞋恚也有多個層次,瞋恚是凶暴殘忍行為的因。輕微的瞋恚,表現在不滿、焦躁、心神不定,這些都是瞋恚的法相。就是我們所知的,貪婪、瞋恚、和愚癡是一切不善心的根源。
問:為什麼說愚癡也是不善?
答:所有的不善的心都有愚癡的因,因為愚癡,我們的心彷彿處在黑暗中,不能分辨什麼是真實的,什麼是虛幻想像的;愚癡不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不善;愚癡使我們對諸法實相產生偏差的看法,比如我們認為我們的身和心是常有的、固定的,就是一種邪見。實際上,我們稱為“心”的,只是正在生滅不息、不停變更的心念。而我們的身體,也是由無數正在不停生起滅去的物質所組成,我們認為身體和心都是我們的,是我們所能控制的,就是一種錯誤的見解。實際上,我們對我們的身和心的各種反應特徵,都無法控制,譬如惱怒的特徵就是兇惡,你不可能把兇惡的法相改變為慈愛的法相等。錯誤的見解,自然會導致錯誤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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