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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不必有名稱

 

平時,我們對一切熟悉的事物,都能知道它的名稱。但是法性,超越了名稱,只是我們都不知道這個真相。

 

 

舒淨:我們熟悉了各種事物的名稱,看到人,知道是人,看到玫瑰花,即使不說出,也知道是玫瑰花等等。

 

佛陀所諭示的世間萬法真理,法的真實相是超越了它的名稱。冷熱軟硬都是法,冷熱軟硬都是身體在接觸到外界時,心裏出現的感受,不論是用什麼語言,冷的性質就是冷,熱就是熱,不必要語言的表達。但是,要摒棄世俗的見解,從未曾聽過的理論角度來真正聽懂這些真實相,必須是相當長時間的如實觀察驗證。

 

所以聽經必須專注,一點一滴的聚集對諸法實相的知解。譬如看到色境(人、事、物等)時,乃是眼根與色境接觸而產生的眼識,是單純的“看到”。

 

看到是實有的法相,隨生隨滅,但是在心和心境的造作下,看到之後立即浮現了各種喜怒哀樂的直接反應,這些喜怒哀樂的反應將隨著個人的修養意念而異。

 

因為有心的感知,所以才有所謂的“看到”,假如心沒有感知,那面對著的人事物等就好像沒有存在。

 

同樣的道理,聽到聲音,是出於心的知覺,假如心沒有知覺到聲音,那即使是有響亮的歌聲,那歌聲也好像沒有。

 

心對外境的感知是一閃而逝,但是由於世人的執著,就會被自己的感情所欺騙,生出諸多煩惱、愁苦等情緒,然後再三的回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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