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的《阿毗達摩》(8)貪欲的相貌
[阿姜舒淨]
貪欲的相貌
心有好多種,有惡心(不美的心)、有善心(美好的心)、有果報的果心,以及不是因,也不是果的唯作心。
不同的心不斷的出現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中,但是我們都不了解這些心,不知道何為惡心,何為善心,與何為果報心或唯作心。假如我們認識了這種種的心,我們就會了解自己,也了解別人,從而在他人有不當的行為時,能夠以慈祥的心態來原諒他。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喜歡別人的惡心,對別人的吝嗇或粗口感到不高興。但是我們不知道,當我們在對別人感到不滿的時候,我們也生出了嗔怒的惡心。以其僅注意到別人的惡心,我們實在也應該感覺到自己惡心的滋生。
沒有研習《阿毗達摩》(論經)的人,可能不知道什麼是惡,可能把惡當作善,因此累積了惡行而不自知。研習論經,認識了各種類的心,我們就會知道什麼心出現得最多,對自己更加了解。
首先,我們應該明白所謂“善”和“惡”的區別。依照《心經》(講解心和心所的經典可以稱為心經)的解釋,“善心”是和無貪、無嗔、無痴相應的心,這類心在精神上是健全的,在道德上是無可指責的,以及會帶來愉悅的果報。諸如:施捨、受戒、謙恭有禮、樂於助人、研習佛經、講經等等。
“惡”指的是“不善”,是與“善心”相反的心。惡行帶來惡果,沒有人希望得到惡果,但是大部分的人不能分辨惡行和善行,不知道什麼時候的心是不善的心,以致在不知覺中造作了惡行。
在論經中,惡的心有三個種類,即:
1、貪根心:有貪欲為根、為因的心。
2、嗔根心:有嗔恚為根、為因的心。
3、痴根心:有愚痴為根、為因的心。
愚痴(無明)與所有不善的心一起生起。實際上貪根心有兩個因,即貪欲的因和愚痴的因,嗔根心也有嗔恚的因和愚痴的因,因為所有不善的心都有愚痴的心一同生滅,所以愚痴的心沒有重複的提到。
貪根心,依照極強烈的欲望或貪婪,至極微細的喜愛和執著,分為八個程度的貪心。貪,是實際存在,是可以感知得到的法則。在佛學中,即使沒有文字語言的說明,也實際存在,而又保持一定相貌的,都稱“法”,講解這些“法”的經典,就稱為“究竟法”。貪,就是心究竟法裡的一種。
在日常生活中,在產生強烈的欲望時,我們可以感覺到貪的存在,但我們不知道,一些輕微的喜愛也屬於貪,它們之間只是在程度上的分劃區別。
貪念在我們的五官接觸到外在的色聲香味觸時不停的生起滅去,由於心的生滅是無比迅速,以致我們都感覺不到實際上我們的心,是無時無刻在喜歡不喜歡,在貪和嗔之間不斷的流轉。只要有導致貪婪生起的因,貪念就會生起,不受人的控制或支配。
佛陀諭示,貪是苦的因,失去心愛的人或物,自然會感到痛苦,即使是有舒適的生活,也害怕會遭遇到不欲接受的事件,在快樂中也存在隱隱的憂慮恐懼。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我們不願接受的事實存在,生老病死是自然的規則,但我們願意接受生,但對於老病死卻不想接受,我們不想接受諸法無常的事實。
站在鏡子前面仔細端詳,我們常常希望自己的這個身體永遠美好健康,但是我們的身體只是很多元素、很多色相的組合,這些元素和色相不停的生起滅去,沒有一個細胞是長久的存在。執著於身體的無常為常的,是一種邪見,稱為“我執”。
邪見有多種,執著於“有”是一種邪見。有的人認為今世有“我”,下一世也還有這個“我”。有的人認為只有今世,沒有下一世。還有人認為沒有所謂的因果,或認為可以通過祈禱、或一些特殊的方式來避免得到惡行的果報,這種人會認為行善無益。實際上,任何果報都有必將出現那種果報的前因,不相信因果的人多了,就會造就更多的社會問題。
八個貪根心,是依照三項原則來區別的,即:
(一)歡喜地生起貪,還是感受平平的貪
譬如你看見時髦的衣服,很高興的買下來,又很高興的穿上,這時你對這件衣服的貪愛就伴隨著喜悅。衣服穿久了,感覺就不像當初那樣的喜愛,但是還是貪著這件衣服,就是感受平平的貪。
(二)是否帶有邪見
一個人偷別人的東西,認為“不拿白不拿”,偷是出於貪心,認為“不拿白不拿”就是一種邪見。有邪見的貪在造惡業的時候,不會有慚愧心,而且還會繼續做。有時看見別人的東西,心裡只是純粹的喜歡,沒有想到佔有,就是不帶邪見的貪。
(三)主動的貪心,還是被動的貪心
譬如你看見時髦的衣服,很高興的自動買下來,這是主動的貪心。但是如果你看見時髦的衣服時,起初並不打算買下,但是在售貨員或朋友的慫恿下,很高興的買下,這時你對這件衣服的貪愛就有主動的貪心,和被動的貪心的分別。
八個貪根心,它們是:
1、帶著喜悅的感受,有邪見,自動的貪心。
2、帶著喜悅的感受,有邪見,被動的貪心。
3、帶著喜悅的感受,沒有邪見,自動的貪心。
4、帶著喜悅的感受,沒有邪見,被動的貪心。
5、感受平平,有邪見,自動的貪心。
6、感受平平,有邪見,被動的貪心。
7、感受平平,沒有邪見,自動的貪心。
8、感受平平,沒有邪見,被動的貪心。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有時會對眼前的事物感到喜悅,或是沉醉在喜愛的音樂中,在佛學中,對事物的喜愛執著,都屬於貪,不同的僅是貪的程度,強烈的貪會成為造惡業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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