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的《阿毗達摩》(1)
[阿姜舒淨]
(1)究竟法
佛陀說法四十五年,歸納在三藏聖典中,即《律藏》、《經藏》和《論藏》。佛陀在開示佛法的時候,對著根機差別很大的聽眾,往往會因人而異、因材施教地開示,會採用種種不同的方法,以使聽眾能夠了解、明白,乃至通達聖諦。
《論藏》(Abhidhammapiñaka)是對世尊的教法、要義給予精確的、系統的分類以及詮釋的經典。
“阿毗達摩”是什麼意思呢?阿毗(abhi)的意思是上等的、殊勝的、卓越的。達摩(dhamma)的意思是法,法是指究竟真實的教法,特指佛陀所教導的法。
阿毗達摩的特點之一是分析諸法。分析諸法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這個原則就是把一切諸法分為四大類。即:心法(citta)、心所法(cetasika)、色法(råpa)、涅槃(nibbàna)。
心法和心所法也稱為名法,色是色法。名法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心理作用,色法就是我們的身體,也包括外在的物質現象。在阿毗達摩裡面,會把名、色法,也就是身心現象,分析得更詳細,經過分析之後,最終發現並沒有所謂的人,沒有所謂的我,沒有所謂的他,也就是所謂的“無我”。
佛學中的“心”,指的是感知的本能。心不會單獨生起,它的生起必定伴隨著若干的心理作用一起生起。換句話說,心在對外界作出任何反應的時候,並不是單一個的心理在起作用,而是有很多的心理同時在運作。其中執行識知對象作用的稱為心,伴隨著起作用的其他心理稱為心所,意思是“屬於心的”。
心
心和心所雖然是同時生滅的在執行“知”的作用,但是以心為主,以心為大。“心所”的意思是屬於心的、伴隨著心的,如果說“心”是主人的話,那麼“心所”就是心的隨從、部下。心與心所合稱為名法(nàma dhamma),也即一切心理現象或精神現象。
心,有善心有惡心。善心是身、口、意善行的因;惡心也是身、口、意惡行的因。有的心是屬於果心,還有一些心,即不是善心,不是惡心,也不是果心,这些心被稱為“唯作心”,唯作心絕大多數是阿拉漢聖者的心。心共有八十九種,再詳細可分為一百二十一種。
認識心的種類有什麼重要性呢?舉個生活中的例子,聽到不喜歡的聲音的心是果心,但對聲音感到不滿的心是惡心。我們不能選擇或控制自己,只能聽到自己喜歡的聲音,但是聽到聲音後的善惡念感受,就關係到一個人累積的習性造作。
心所
心所法有五十二種,它們是我們平時都可能產生的心理作用。心所可以將之理解為“屬於心所有的”,心所與心都稱為名法。心所的生起有一定的規律,當心生起時,必定伴隨著心所生起。舉眼識為例,在看的那一剎那,眼識屬於心,其他心理作用屬於心所。
名法與所緣的關係
名法包括心與心所,所緣就是心認知的對象。心認知的任何對象,都稱為所緣。所緣就是我們平時看到的顏色、聽到的聲音、嗅到的氣味、嘗到的味道、觸到的冷暖硬等感覺,還有所想到的任何東西。我們能夠想到、能夠知道、能夠感覺到的都稱為所緣,也就是心的對象、心的目標。只要有心與心所,必定會有所緣;也可以說只要有心,必定會有心的對象;不存在有心而沒有對象的。我們能看、能聽的是心,是名法。
色法
色法是什麼呢?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一切的物質現象。心法、心所法及色法構成了這個世間,它們都是因緣和合的、經過造作的,需要很多條件才能夠產生、存在的。世上沒有一樣東西是不需要條件就能產生和存在的,皆必須依賴各種因緣條件而產生、存在。一切存在的東西都有個產生、存在的過程,然後必然會滅去。有生滅的現象稱為“行法”(saïkhàra dhamma),所以佛陀經常說“諸行無常”。
名法和色法不外乎解釋物質現象與心理現象,換一句話說是身心現象。因此,研習佛法,就是了解我們的身心,因為世間離不開這些,除了物質和心理現象之外,沒有第三種現象。
涅槃
除了心、心所和色法之外,還有一種究竟法,稱為涅槃(nibbàna),或者稱為無為法。無為法的意思是非因緣造作之法,它是不依賴任何條件產生和存在的,稱為無為法。無為法只有一種,就是涅槃。
在論藏中,講解色、心、心所和涅槃的,稱為究竟法,也稱為勝義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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