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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法概要(1)

 

[阿姜舒淨]

 

佛教就是佛陀的教導,佛陀在漫長的四十五年的弘化說法,開示生命的實相,即一切法因緣聚而生,緣散而滅,無常、不受主宰、無我相的真理。佛陀所說的“法”(Dhamma),指的是一切真正存在的法則,涵蓋了宇宙間萬象的真實相,即真正顯現於當下的,超越了語言文字所表達的,概稱為“法”。譬如聲音、氣味、看見、快樂、痛苦……等等,儘管沒有文字語言的說明,聲音、氣味、看見、快樂、痛苦等等都確實保持一定的相貌,讓我們知道它的存在,都稱為‘法’。

 

作為一個佛教徒,我們應該研習佛陀的教導,了解佛陀在經過無數世的修行,最終證得的正等正覺是什麼樣的智慧。佛陀所證悟的真理,和我們所認識的所謂真理,有什麼不同。

 

佛陀開示,呈現於當下的各種不同法相,諸如善心、貪婪、憎恨、慳吝、歡樂、看見、聽見等等,它們屬於不同的法相,皆因為不同的因緣造作而顯現。各種各樣的法相在我們的生活中,不斷的變化和生起滅去,如果認為看見,是“我”看見。聽見,是“我”聽見。想念,是“我”在想念,就是邪見。

 

佛陀經過無數世的修行,證得斷除煩惱的正等正覺智慧,四十五年的講經說法,教導眾生認識一切法的本質是無常、苦、無我。不管我們知道與否,或是以何種名稱來稱呼它,各具有特征的法相是真的存在,法相不受控制,因緣而生,生起後隨即滅失。因為有生以來的無明,我們把生滅不斷的法相誤認為是實有的,於是對於喜愛的就生出執著的愛染心。

 

執著於一閃而逝的法相,就好象在烈日下看到遠處的水氣幻影,遠遠看去像有積水,但走近前其實又沒有。我們認為一切法相是真的存在,尋根究底就是來自心的記憶,心的造作。

 

眼識所見到的只是色(景象),而識知所見到的人、動物、男人、女人等等,是心的作用。所有的物質的名稱,是對眼識所見到的顏色的稱呼。實際上,不論是聲音、味道、冷熱、軟硬、鬆緊等等,如果沒有心的識知,那麼聲音、味道、冷熱等都不存在。

 

心識知顏色,識知聲音,識知氣味,識知冷熱,識知各種東西的名稱,以及心的思念各種事情……,心無所不知,心的法相就是識知,佛陀所開示的、有關心的運作、心的實相的真理,就稱為心的究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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