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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法概要(7)涅槃究竟.總結

 

[阿姜舒淨]

 

涅槃究竟

除了心法、心所法及色法構成了我們這個世間的有為法之外,還有一種究竟法,稱為涅槃,或者稱為無為法。無為法的意思是非因緣造作之法,它是不依賴任何條件產生和存在的,稱為無為法。無為法只有一種,就是涅槃。

 

心法、心所法及色法構成了我們這個世間,稱為“有為法”。為什麼稱為“有為法”呢?因為它們都是因緣和合的、經過造作的,需要很多條件才能夠產生、存在的。世間上沒有一樣東西是不需要條件就能產生和存在的,皆必須依賴各種因緣條件而產生、存在,故稱為“有為法”。因為一切存在的東西都有個產生、存在的過程,然後必然會滅去。有生滅的現象稱為“行法”(saïkhàra dhamma)。

 

涅槃是斷滅煩惱的法,心、心所和色無常、隨生隨滅是苦的因,要斷滅煩惱必須了解煩惱的因,也就是明白心、心所和色的無常、苦、無我。一點一滴慢慢熏陶如理作意的智慧,從而鬆開對心、心所和色的邪見執著。

 

涅槃有二,即有餘涅槃和無餘涅槃。當佛陀在菩提樹下證悟得無上正等正覺圓滿智慧,根除煩惱,但還有五蘊肉身,有心、心所和色的生滅,為有餘涅槃。佛和阿拉漢生命結束,命根斷絕之後不再輪回,即不再存有五蘊肉身,為無餘涅槃。

 

佛陀是覺悟者的意思,包括兩種含義:

1、已透過究竟解脫智,覺悟了應覺悟之法,稱為佛陀。

2、佛陀無需老師的指導而自己覺悟了四聖諦,同時還有能力教導他人也覺悟,所以稱為佛陀。

 

 

總結四究竟法

心、心所和色是無常、苦、無我的究竟法,是真實存在的真理。心、心所和色的生滅是可以感覺到,如看見、聽見、思想等等。不斷生滅的心各有不同的作用,各有各的特徵,以及有生起那個心的因緣。

 

心、心所和色的生滅是無比的迅速,以致我們覺察不到它們的生滅,於是誤會色(物質)是慢慢的變化,誤認為心隨著人或動物出生,人或動物死的時候心也隨著滅去。

 

假如沒有學習佛法,沒有培養如理作意的看清事物的真相,也就不知道心、心所和色是無比迅速的、沒有間斷的不停生滅。而且,一切法的呈現,必定有那個法生起的因緣條件,沒有了那個法生起的因緣條件,就沒有那個法的呈現。沒有佛陀的開導,就沒有人了解諸法生滅的因緣關係。

 

所謂人出生、動物出生,或神仙等的出生,實際上是人、動物、神仙等的心、心所在不同的色相下的現起,不同的因緣條件形成不同的色相。精微、細緻的因緣條件形成精微、細緻的人、動物、神仙等的心態。

 

“阿毗達摩”就是佛陀講解心、心所及色法的實相,開導眾生了解這個世間的經典,也被譯為“論藏”,而究竟法就是阿毗達摩中重要的經義。

 

諸行無常

諸行無常,色法的衰老和無常還可以看到,但是名法(心法)的無常很難感受到。儘管心、心所和色是不停的生滅,但是我們都感受不到,故此緊緊執著於時刻不停變動的精神和物質,即心和色,認為它們是真的,實有的。

 

不能如實感知名法和色法的生滅,也就無法領悟苦集滅道的四聖諦,不能夠超凡入聖。研習佛法而稍有心得的人,都會認同一個事實,即佛陀所諭示的佛法,並不是來自佛陀的猜測,而是菩薩經過過去無數世的修持,機緣成熟而如實證悟世界萬象的真相。世人遵循佛陀的教導,也必定能夠慢慢的逐步鬆開執著、減輕煩惱。

 

諸行是苦

苦,不是單單指身體的病痛,或是遭受到損失和心裡的不快感覺。諸行生起滅去,不論是善的心,還是不善的心;好的色,還是不好的色,同樣是生起滅去毫無間斷,這不停的生起滅去也是苦。

 

有的人可能會感到懷疑,因為快樂的心也會有的,為什麼說快樂的心也是苦?

 

所以說是苦,那是因為快樂的心也無常,隨生隨滅。心的苦不會持久,心的歡樂也不會持久,人們樂意歡樂的心,但留不住歡樂的心,不喜歡苦的心,也不能令苦的心不要生起。

 

實際上,我們所有的各種心思都不能隨心所欲的控制,所以說,所有的心、心所和色都是苦,因為所有的心、心所和色都無常,不能長久存在。

 

諸法無我

諸法,指的是四究竟法,心究竟法、心所究竟法、色究竟法和涅槃究竟法。諸法無我,不是任何人所能控制。

 

涅槃是和行法相反的法,行法有生滅,稱為有為法,涅槃沒有生滅,為無為法。行法也是世間法,而涅槃是出世法。

 

五蘊

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合稱五蘊。五蘊也即四究竟法。

 

心是識蘊。

心所是受蘊、想蘊、行蘊。

色是色蘊。

涅槃超離蘊,涅槃沒有蘊。

 

蘊的意思,包括了過去的、未來的、現在的,外在內在、粗細遠近、好壞等等的法相,也就是說,蘊是指有因緣條件造作的法相,涅槃沒有因緣造作,涅槃不生不滅。

 

三種究竟法為五蘊

1、心究竟:八十九、或一百二十一個心為識蘊。

2、心所究竟:五十二個心所中,受心所為受蘊,想心所為想蘊,其他五十個心所為行蘊。

3、色究竟:二十八個色都歸色蘊。

 

 

五蘊為三種究竟法

色蘊:為二十八個色。

受蘊:為一個受心所。

想蘊:為一個想心所。

行蘊:五十個心所為行蘊。

識蘊:為八十九、或一百二十一個心。

 

何謂教理行證?

教是教理,行是修行,證是證悟。教理是律經論三藏,行是修行戒定慧三學,證悟是聖道、聖果以及涅槃。這是構成佛法的三大要素。

 

第一、教理(pariyatti),或者說教法、聖典、學習。

第二、行道(pañipatti),即實踐、禪修、修行。

第三、通達(pañivedha),這裡的通達是指證悟涅槃。

 

因此,教理是教,行是修行,證是證悟。修行要依照教理,脫離了教理、脫離了三藏的修行是盲修瞎練。所以要先學教理,再依教修行,修行才能證悟。它們之間的次第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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