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第二個心所是念(sati)。念的意思就是憶念,不過在這裡「念」它作為心所,是心能夠當下很清楚的覺知對象,這個稱為念。而不是只是純粹的去記得過去,去憶念過去,想起過去,在這裡的意思是:它當下對心的目標很清楚的知道、覺知。它的特相是對於所緣念念分明,或者說不會忘失,或者不會流失。這種念我們可以用一種比喻來說明,念也是心的一種作用,它跟對象之間的關係,是念猶如一塊石頭,放到水裡它會很快沉入水底。它不會像蘆葦一樣放到水面,它會隨波逐流,漂來漂去。我們平時所說到修行要有正念,就是說我們把心沉入所緣,沉入我們心的對象。如果我們修行,修安那般那念的話,修入出息念的話,我們就把心沉入呼吸裡面去,這個稱為正念。因此我們把入出息念的念(sati),解釋為就是把心完全投入、沉入於呼吸。呼吸是我們修行的對象。好像佛隨念(buddha anusati)也是一樣,也有這個念(sati)。也就是當我們把心完全的投入於對象,沉入於佛陀的功德,執取佛陀的功德為我們心的對象,這個就是我們在修佛隨念。修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施隨念、天隨念,都是一樣。它的作用是不會迷惑,不會忘失,就是不會忘了所緣。如果在專注的時候,在禪修的時候,經常心飄來飄去,這個時候就很容意忘失,忘了自己的所緣。表現為面對對象,或者能夠保護心跟著一直守護著的對象。近因是強而有力的想(thirasaññā),或者四念處。念在修行當中是很重要的。對禪修的人來說,禪修有三樣東西非常的重要:第一、如理作意。如理作意是使我們的心處於善心或不善心的關鍵的分別點。第二、同時當我們在禪修的時候,正念也要很強。我們平時在禪修中,對禪修者強調要正念,要保持正念。保持正念的意思是:我們要時時記取我們禪修的目標,心不會晃動,不會動搖,不會隨風飄揚。三、還有另外一個是正知。正知就是智慧,智慧就是我們對於我們禪修的目標,保持了了分明,要清楚的去覺知,去知道對象,這個是屬於慧。我們說要如理作意,要保持正念,正知,就是這樣而已。

 

正念有四個目標,稱為四念處。哪四念處呢?四念處是四種念的住處,或者四種念的住力。念住(satipaṭṭhāna),sati是念,paṭṭhāna是建立起來,住立、安住、安穩的建立、樹立起來。把正念樹立起來。因此這個我們稱為念住。還有另外一種解釋,就是念的現起之處(satipaṭṭhāna bhavana),paṭṭhāna就是讓它建立起來,讓它樹立起來使它能夠起作用,bhavana就是地方。因此念的現起之處稱為念處。什麼是念的現起之處稱為念處?也就是我們正念的四種目標,正念的四個對象,哪四個對象呢?身、受、心、法。

 

身也就是我們身體、色法。在《無礙解道》裡面提到,身有三種身:第一、種色身(rūpakāya)。第二、名身(nāma kāya),包括一切的心念,第三、入出息身(ānāpānasati),入出息念的時候,呼吸就是我們稱為的身。因此我們的身在這裡特別是指色身。如果修安那安般那念的話,是指呼吸本身。第二是受(vedanā),就是我們講到的受心所。第三是心(citta),就是在五蘊當中的識蘊。第四是法,就包括其他的心所。這四個是我們培育正念的對象,培育正念的目標。四念處是正念與觀智的完整修法,四念處的唯一要點就是:正念的觀照諸法,觀照身、受、心、法。我們在講到四念處的時候,經典說:「以身隨觀身而住,以受隨觀受而住,以心隨觀心而住,以法隨觀法而住。」所以我們說正念的觀照諸法,它的差異別是在正念的觀照的四種對象不同而已。那麼我們再看看,這裡所說到的身、受、心、法四種所緣。其中的身,我們在《阿毗達摩》裡面叫什麼?色法。受呢?是不是屬於一種心所法。心呢?是我現在講到的心法。而其他的心所是屬於法。因此正念的四種對象,其實還是離不開名色法。那我們為什麼說它是觀智的完整修法呢?大家與受隨觀而住,看過《大念處經》否?

 

 

 

四、四念處

 

在《大念處經》裡面,佛陀一共教導了二十一種禪修的業處。其中身念處,以身隨觀身而住,裡面共有十四種業處,也就是十四種法門,十四種禪修的方法。佛陀在這一部經裡面,提出身念處包含的十四種禪修法門。哪十四種?

 

第一種就是入出息念(ānāpānasati)。入出息念,入出息就是呼吸,念就是正念。正念於我們的呼吸,就稱為安那般那念,或者有時也稱為安般念。

 

第二是四威儀,哪四威儀呢?就是說在行、住、坐、臥,在行走、站立、坐著跟躺臥,這四種身體的姿勢中都保持正念。

 

第三是四種正知,那四種正知?在經典裡面講到我們無論是作任何的事情,穿衣服、吃飯、喝水、咬東西、嘗東西、吞下去、說話、沉默、往前走、往後走、往前看、往旁看、轉身、伸手、放下、行走、站著、坐著、躺臥、睡著、醒來、大便、小便,我們做任何事情的時候,我們都保持正念與正知,這就稱為正知;就是對我們當下所做的事情,保持清清楚楚。在譯註裡面解釋四種正知;第一、是有益正知(sātthaka sampajañña),在我們做任何事情的時候,我們不要想做就立刻去做;我們要考慮到做這件事情有沒有利益,這個利益是指對善法有利益,而不是指可不可以賺錢,可不可以得到名利這樣的利益。而是說對培育善法是有益的就去做作,這就是一種正知。第二、適宜正知(sappāya sampajañña),即使是有益的,我們還要知道這個時候適不適合?要看時間、地點,如果即使有利益,這個時候不適合去做,那麼我們就不應當去做,這叫適宜正知。第三行處正知(gocorasampajañña),如果我們在禪修的時候,我們行走或做作任何事的時候,我們都保持,並且把自己的禪修方法放在第一位。如果大家是修安那般那念,專注入出息的話,那麼你做任何的動作你都正念自己的呼吸。如果你在修四界分別觀,那麼你在作任何事情的時候,你再觀照身體的四大。如果大家在培育慈愛的話,那麼做任何的事情我們都對一切的眾生散播慈愛。如果是修佛隨念的話,一切的時候,我們都憶起隨念佛陀的功德,這個叫作行處正知。第四種無癡正知(asammohasampajañña),就是我們在作任何事情的時候,都修毗婆舍那,我們都修觀,觀照一切的名法跟色法它都是無常、苦、無我,這是無癡正知。這是四種正知。   

 

 

 

五、三十二身分

 

第四種業處是厭惡作意(paikūlamanasikāra)。這裡的厭惡作意,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三十二身分,觀照三十二個身體的部份,是厭惡的,是不淨的。哪三十二身分呢?在《大念處經》中提到了三十二身分,它們分別是:頭髮、體毛、指甲、牙齒、皮膚、肉、筋、骨、骨髓、腎、心臟、肝、肋膜、脾、肺、腸、腸間膜、胃中物、糞、膽汁、痰、濃、血、汗、脂肪、淚、膏、唾、鼻涕、關節滑液、尿等,一共三十二個部份。佛陀教導我們觀照身體的三十二個部份,它們為厭惡的。是不淨的,這個稱為厭惡作意。

 

第五種是界作意。界作意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四界分別。我們在講到如何修習四大,觀照四大的時候,我們講的其實就是佛陀在這部經典講到的。佛陀在這部經典講到:「於此身中,去觀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我們去辨識身體裡面的地、水、火、風四大、四界,這個就稱為界作意。然後這五種再加上九種墓地觀,一共是十四種。九種墓地觀,是分別去觀察一個屍體被拋棄在墳場,被拋棄在墓地裡面,從死了二到三天,三到四天,身體已經開始發青了,開始腫脹了,一直到他腐爛,到剩下一堆骨,到最後連骨都已經變成墳墓了這一個過程。因為這十四種的對象,都有一個特點,都是色法;都是以身體為主,因此稱為身念住。呼吸也是屬於色法裡的一種;四威儀跟四正知,其實也是以身體的動作為主;厭惡作意是身體的部份;界作意是身體裡面的四大;九種墓地觀是外在的屍體──同時在觀外在的屍體不淨的時候,還要在同樣對比自身,要想自己的身體也會有這樣的法,也會有這樣的下場,而這樣的下場是沒辦法避免的。所以佛陀在這裡教導的是屬於身念住。

 

之後受念住。佛陀在經典上一共講到有九種受,基本上都是樂受、苦受跟不苦不樂受三種。然後每一種受,它又可以分為三種:屬於有污染的,就是貪著於物質,或者有欲樂汙染的受;與沒有欲樂汙染的受共計分成九種。但是因為受也是屬於一種受,因此它也是作為一種業處。

 

而心一共是八對心;1、有貪心,沒有貪的心;2、有瞋心(就是有生氣時候的心)跟沒有生氣時候的心;3.有癡心,跟沒有愚癡時候的心;4、有禪那的有定的心,跟沒有禪定的心;5、廣大心跟不廣大心;6、掉舉時候的心和不掉舉時候的心;7、散亂的心和不散亂的心;8、解脫煩惱的心跟未解脫的心,一共八對十六種心。而心作為五蘊當中,它也是作為一種業處。

 

 

 

六、法念處

 

在法念處裡面,佛陀教導了五種業處。

 

第一、是觀照五蓋,那五蓋?1、欲貪蓋,2、瞋恚蓋,3、昏沉睡眠蓋,4、掉舉追悔蓋,5、疑蓋這五蓋。為什麼稱它們為蓋呢?因為它能夠障住我們禪修,障住我們培育定力,障住我們培育智慧。在修行五蓋的時候,當我有貪欲的時候,我們知道,要了知這個是貪欲心;沒有貪欲心的時候,要了知沒有貪欲心。而且知道生起的貪欲心,如何去除;沒有生起貪欲心的時候,知道讓它如何不再生起。這個就是佛陀在《大念處經》教導的。

 

第二、觀照五蘊,要觀照五蘊。它們是色、受、想、行、識。

 

第三、觀照十二處,就是眼與顏色、耳與聲音、鼻與氣味、舌頭與味道、身體與觸所緣、還有心與法,共十二處。

 

七、七覺支

 

第四種業處是七覺支。是哪七覺支?我們在講到精進的時候就講到了,七覺支第一是念覺支、第二是擇法覺支、第三是精進覺支、第四是喜覺支、第五是輕安覺支、第六是定覺支、第七是捨覺支,這七種稱為七覺支。

 

 

 

八、四聖諦

 

第五種,也是最後一種業處,是四聖諦,四聖諦是哪四聖諦呢?它們是苦集滅道、苦的聖諦--苦的原因的聖諦、苦的完全的止息、苦滅盡的聖諦、以及導向苦的完全止息此條道路的聖諦。這四種聖諦,是四種真理,稱為四聖諦。因此佛陀在這部經裡面教導了二十一種禪修的業處。

 

二十一種禪修的業處其實包括了止觀的次第。有的人說我修四念處,我不修你們的止觀,我不修你們的戒定慧,其實這個是很武斷的。為什麼呢?修入出息念,是修止?還是修觀?是不是可以證得第四禪?這是止的業處。四威儀和四正知,包括了修止觀的方法,行處正知就是修止,無癡正知就是修觀。厭惡作意就是三十二身分,是屬於修止,可以證得初禪。界作意在《清淨道論》裡面,這幾種都是屬於止業處。四界作意就是四界分別,也是屬於修止,但是它可以進入修觀的門。九種墓地觀,前半部份就是修止,就是取外屍體的相而修不淨;最後當他拿自己的身體來比的時候,就是屬於修觀的門。在譯註裡面,講得很清楚。例如就講到入出息念,它可以證得第四禪。四威儀包括了止觀。厭惡作意只能證得初禪。而這些作為修觀的對象,只能達到近行定,稱為近行業處。然後受念處、心念處跟法念處,完全是屬於修毗婆舍那的觀法,這些其實是屬於名業處。然後當我們再觀無常、苦、無我的時候,這時候它就是屬於修毗婆舍那。好像五蓋一樣,貪欲心生起的時侯,這個時候也要觀,觀照它們是怎樣運作?它們是怎樣生起?它們生起有多少種緣?多少緣生起之後,它們又是如何滅的?我們應當要用什麼方法去止息這種貪?當瞋恨心生起的時候,心在生起瞋恨的時候,我們要知道,要覺知。之後我們要知道已經生起的瞋心要如何去除?然後讓那些沒有生起的瞋心,讓它不生起!所以佛陀在這些經典裡面是這樣教的,我們說到的四念處即是修行的所緣,是依照修行的對象來分的。如果從修行的次第來分,則是是戒定慧,因此不要把佛陀的教法,用人為分割出來,以為說你修正念的,我修止觀的,好像止觀跟正念毫不相關不是的。從禪修的次第來先說,先修止,後修觀,但是在修觀的時候,最主要的所緣還是離不開名色法,還是離不開色、受、想、行、識,還是離不開身、受、心、法。所以佛陀的教法是一個整體,一個體系,不要人為的把它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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