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習色法
我們在上一堂課講到色法,四種生起之緣,就是它們的生起原因,它們分別為業生色、心生色、時節生色以及食生色。在這四種色法當中,我們稱為有生命的有情,四種色法都有。對於外界沒有生命的無情之物,只有一種色法,就是時節生色;或者一切的無情之物,都是由色聚裡面的火界來的。之後我們又講了三界、四生,當中諸有情的色法它們的生起。三界就是欲界、色界、無色界。四生就是胎生、卵生、濕生、化生,其中無色界並沒有色法。我們就討論了欲界四種生都有,胎、卵、濕、化四種生都有;而對於色界的有情只有化生。我們就討論了在這些有情各種不同生,它們之間色法在生命期裡是如何出現。然後特別是講到以人為例子,在一生當中,哪些色法是最先生起,然後哪些色法是最後完全的毀滅,完全的消失。然後我們又在講到了,第二種究竟諦,就是心所(cetasika),心所也稱為伴隨那些心一起生起的心理作用。
二、復習觸心所
心所一共有五十二種心所,我們先講七個遍一切心的心所。遍一切心的意思,是所有的心都有的這些心所。換而言之,這些心所是心進行活動的時候,它必定會具備的。我們即使在睡夢當中,這些心所,這些心理作用都存在。這些心所是從我們出生就存在,我們一有了生命,一直到我們生命的終結,我們一期生命裡面,這些心所都在起作用,不過它們也是剎那、剎那生滅而已。我們在上一節課先講到了,七種遍一切心,心所當中的觸。觸,就是接觸的意思。是心跟所緣的碰觸,跟心所接觸的對象的碰觸。我們現在就來講第二種心所,它稱為受(vedanā)。英文叫be subjected to、就是我們說的感受。
三、三種受
感受它的特點就是感受。它的作用是享受或體驗對象的味。它的現起是讓相應名法愉悅,也就是說使跟它一起產生的那些心理作用有感受。近因是輕安,這個特別是對於樂受來說的。感受的受類似於我們平時所說到的感情,或者說感受、感情、情緒。但是在《阿毗達摩》裡面;受其實它是更精準的表達一種心理作用。我們平時所說到的感情,好像喜歡等等,其實它在世俗意義上來說,我們稱為感情。但是從究竟意義上來說,也就是由《阿毗達摩》的角度上來說,感情它包含有很很多種心理作用,雖然在這很多種心理作用當中,我們感受是起主導作用的。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我們在這裡學習「受」,是由《阿毗達摩》的角度來說,也就是它只是在很複雜的心理當中,這只是一種心靈的作用受。「受」到底是什麼呢?佛有時候在經典中稱為三種受;或有分為五種受。我們先講三種受,每一種心,必定與某一種受相應,只要有心,就必定會有感受。這種感受在我們的心靈裡面,一般它有三種。一種是「樂受」,樂受是體驗或者享受對象可喜之處,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快樂的感受,歡喜的感受。第二是「苦受」,是體驗所緣的不可喜之處。第三種是「不苦不樂受」,這是對於某些中性的,或者好壞並不明顯的,也就是沒有感覺到好的或特別不好的對象;體驗跟受用這種感受,稱為「捨受」。受可以說類似於我們的感受,我們對於任何的對象,我們心的對象,看的、聽的、嘗的,如果好的話,我們會喜歡;這種喜歡的感受,我們就稱為「樂受」。對於那些不好的,比如很醜的東西,很難聽的噪音,或者有人罵你,有人在詛咒你,或者你聽到別人在批評,還有吃到那些很難吃的東西,聞到很臭的東西,這個時候你的心會不高興,這種就是「苦受」。還有時候你想到一些很傷心的事情的時候,或者說受到委屈,或者很喜歡的東西壞了,跟親愛的人離開了,這個時候我們的心會感到很苦,很傷心,很憂傷,這種稱為「苦受」。有時候我們面對只是中性的,沒有好壞的東西,我們心平平常常的,平平淡淡的,比如你只是看著一樣東西,或者看一本書,那本書不是很枯燥,也不是說也很有趣,你在那邊看,這個時候,你沒有很明顯的感受,你不會特別喜歡,也不會特別討厭它,這種受稱為「不苦不樂受」,也稱為「捨受」。捨的意思,就是中等的意思。
四、五種受
還有另外一種分法,是稱為五種受。五種受是依身心來分的:第一是「樂受」;第二是「苦受」;第三「悅受」;第四「憂受」;第五「捨受」。這裡所提到的五種受,跟前面的三種受,它的名詞一樣,但實質有區別。那它們的區別是怎樣的呢?我們先看第一種「樂受」,跟前所講到的三種受的樂受,它們的名詞一樣,但代表的實質不同。這裡的「樂受」是當我們的身體,體驗到好的東西的時候,我們的身體非常舒服,這種感受,是屬於我們的身體的感受,肉體的感受。唯有那些很可喜,很好的觸所緣,碰觸到我們的身體,比如說有人按摩我們的身體,我們感覺到很舒服,所生起的這種受就是「樂受」;或者舒適的氣候,不太冷也不太熱,使我們的身體感覺到很舒適,這個是屬於「樂受」。第二種受是「苦受」,這裡的苦是指肉體的苦,肉體的苦好像肚子痛、頭痛、腳痛、牙痛,這些是屬於身體的苦。它跟前面三種受的苦受,名詞一樣,但實質上不一樣,不一樣在那些地方,我們後面再講。第三種有時候稱為「悅受」,有時候又稱為喜受(somassavedanā)。sa的意思是好的、善的,它的緣起是sumanas,manas是意、心意的意、意思的意。vedanā是感受。所以心好的心體驗到好的那種感受,稱為「喜受」或稱為「悅受」,這裡五種受講到的喜受,等於三種受裡的樂受。第四種是「憂受」(domassavedanā),du的原意是不好的、壞的;再加manas就是心意,vedanā就是受,就是心那種不好的受,稱為「憂受」。這裡的憂受,等於三種受的苦受(dukkhavedanā)。第五種受是「捨受」(upekkha vedanā),捨(upekkha),中等的、平等的,沒有苦也沒有樂,不偏於任何一邊的這種受,稱為「捨受」。這裡的捨受,跟三種受的捨受是一樣的意思。那身的受與心的受,它們之間有沒有必然的連繫呢?一般上來說,特別是對沒有修行的人來說,它們有必然的連繫。但是我們修行的人,特別是聖者來說,身的受與心的受是可以分離的。我們先講凡夫,或者一般人,特別是那些沒有修行,沒有經過心的訓練的人,他們的反應是這麼樣的;當我們體驗到身體的快樂的時候,我們的心會不會喜歡?我們看到好的東西,聽到好的聲音,吃到好的東西,特別是身體有一些很愉悅的碰觸經驗的時候,我們的心會黏著,會喜歡,我們的心會感到快樂。這一種是由於身的受,然後我們的心也會有樂受。這個是一般很容易產生的。還有另外一種,當我們的身體經驗到痛苦的時候,比如頭痛,肚子痛,特別是牙痛,還有一些生了重病,或者說身體的外傷內傷,或者說給刀割到,給火燒到,這個時候,我們會感到痛,感到痛苦,感到激痛,感到痛楚。當我們經驗到這種痛的時候,我們的心必然會不開心。當我們的身體受到苦受的時候,我們的心會不開心,有時候會埋怨,心會抗拒,會排斥,這個時候就稱為心的受。身有樂受,心也會有樂受;身有苦受,心也會有苦受,這個是一般的人普遍的反應─如果大家學了受之後,大家平時可以好好的去體驗─看到好的東西,你的身有快樂的受,你的心自然也會有快樂的受;當我們的身體體驗到不好的受,你的心會很快的排斥,不高興的情緒、情感。那對於修行的人來說,他們要學到的是,他身的受與心的受可以分離。怎麼說呢?比如說我們吃到好吃的東西,看到好看的東西,這個時候身受;身受是沒辦法避免的,但是他的心可以對這些東西,可以很中捨,很平淡。我們的身體嘗到快樂的感受,這是善的果報成熟,善的果報成熟,我們的身體會體驗到好的感受;身體的感受是沒辦法避免的,但是那時候的心有忍耐,如如不動的話,那麼外來的誘惑,他自然有抗拒的能力。那對於身體遭到苦受的時候,身體遭到苦受也是沒辦法避免的,因為這個是屬於不善果報;不善果報來的時候,我們直接體驗:我們體驗的時候,如果是一個禪修者,特別是聖者,我們要學到一句話:「身苦,心不苦。」
五、佛陀唯四受
身體的苦無法避免。好像佛陀一樣,佛陀在世的時候,他也有病痛。在《律藏》裡就記載了;有一次佛陀得了一種瀉痢的病,這種病很嚴重,我們當時的耆婆名醫就給他一種很厲害的藥,這種藥因為太厲害了,他不敢直接給佛陀吃,他就放在蓮花裡面叫佛陀聞,結果佛陀去聞了一次蓮花,就去瀉了十次,瀉了十次肚子,一共瀉了三十次,結果才把這個病治好。在《大般涅槃經》裡面講到,佛陀當時在毗舍離城雨安居,在那個雨安居裡面,他背痛得不得了,他的背受到了很激烈的痛苦,那時佛陀受到了背痛強烈的折磨,於是他就用四神足,決意入果定,把這種痛苦減輕;又再入滅盡定,再把這種痛苦減輕。但是佛陀為什麼會受到這種病痛呢?在他過去世,很久遠以前,他曾經是一個摔角師,他可以摔很大力,當時對手經常欺騙他,但是對手為了贏他,對手就說:「你假裝輸給我,然後我下次報答你。」結果一次兩次,對手都賴帳。後來那個摔角師就沒有再聽信對手,結果把對手的腰,如折斷甘蔗一樣,把他的腰折斷。因為這樣,佛陀在最後一世還是要接受這樣的果報。這個是苦的果報。好像佛陀在入般涅槃的前一天,也有痢疾腹瀉。提婆達多也推石頭要傷害佛陀,結果沒有傷到,但是佛陀被一塊小石頭碰傷到腳趾,腳流血。所以在佛教史上,只有一個人是出佛身血,就是提婆達多,就是這個原因。所以佛陀有這個身體,有了這個五蘊,有了這色身,他還是要受到苦受;但是呢,佛陀沒有任何的第四種受--憂受。憂受必定伴隨著瞋心,佛陀不會傷心,不會悲傷,因此這是身有苦,但是心沒有苦的最佳例證。我們其實通過如理作意的話,仍然就可以做到。例如當我們的身體感受到一些病痛,或一些傷害的時候,還是說自己痛苦的時候,我們平常的反應是怨天尤人,或者是賴在其他的原因上;如果我們如理作意,正確的思惟,就知道這是我們的果報,要承受的話,就要承受。當我們受到別人不好的待遇的時候,我們平時很容易的反應,就是排斥並跟他對抗作對;這個時候,我們用如理作意的話,身體遭到了苦受,遭到了不平的待遇的時候,但是我們的心如果是對對方散發慈愛,我們用包容,用同情,或者用忍辱,很快的,身體遭受到的苦,但是心理不會跟著一起受苦。因此,我們知道這種受對於凡夫來說,這五種受都有;但是對於聖者來說,就是對第三果跟第四果聖者來說,第四種受已經不可能有了。身體的受,只要有這個身體必然會有樂受跟苦受;但是心的悅受還是有。佛陀有時候也會笑,而笑它必定要有這個悅受;有的時候,他的心平平中等,那是屬於捨。因此在五種受當中,其中第一跟第二它是屬於果報的,我們不能夠說它是善是惡,它的本質只是果報,他要承受。由於一個善的業成熟,一個人可以經驗到樂受;這是身體的受,由於一個不善的業,惡的業成熟,一個人要承受苦的受,這個是屬於果報。但是第三種,它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不善的,善的是:例如我們很歡喜的作功德,作善業,很歡喜的布施,很歡喜的禪修,這個時候我們的心因為是屬於悅受;但是悅受也可以是不好的?我們貪著很歡喜一樣東西,很歡喜金錢,很歡喜財物,很歡喜自己的愛人,很執著,這些他也有樂受,這種樂受是屬於不善的。憂受必定是不善的,憂受沒有善的,憂受因為它伴隨著瞋心。捨受也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不善的,如果是善的話,好像我們平平很中捨的去做事情,那個時候,我們沒有感到不高興這種心情,這個是屬於捨受。例如現在大家在這邊聽課,沒有什麼感覺,這個是屬於捨受。有時候,捨受可以是一種很高級的捨受,好像第四禪的捨受,第四禪的受,是屬於捨受。如果一位禪修者修到高級的毗婆舍那,高級的觀智的時候,他的受也是捨受。捨受也可以是不善的,好像愚癡的心,二種癡根心都是屬於捨受。有些貪心也可以是捨受,貪心,一般人認為是歡喜的,為什麼是捨受呢?自己如果是喜歡一件衣服,你穿了它,你就會高興;如果這件衣服你穿舊了,你雖然還是喜歡,這種受可能是捨受。大家回到家,見到自己的愛人,可能那個時候是捨受;但是談戀愛的時候,是什麼受?是不同的。為什麼呢?捨受跟悅受,這個是心的造作,但這業也是跟對象有關係。一般人如果是新的東西,人的心更容易黏著,它還是屬於有貪愛;但是如果經常接受,慢慢的那種感覺會漸漸的消退,新生的感覺已不在,但是感覺還是有黏著,這種黏著還是屬於貪,那時候的感受已經屬於中捨的受。所以,大家明白這五種受的區別沒有?因此,我們應當是培育善的悅受跟捨受,而不應當培育不善的。至於第一種樂受跟第二種苦受,那不是我們培育的,但是我們要學習承受這兩種感受。
六、想
我們講了受了之後,再講下面一個想(saññā)。想的特相是認知對象的品質,或者說它能夠體會對象的品質。作用是對對象作標記,或印記,以便再見到對象之後,再次體驗到時就會知道這是一樣的;或者是認知以前認知過的東西,認知過的對象。它的表現是用已經領會過的特徵,去理解所緣,理解對象。就好比是一個木匠,他會在自己工作的木頭上作標記一樣,然後他在這個地方進行工作。所以我們說「想」就類似於作標記。這裡的想,也是很普遍的一種心理現象。我們理解:其實我們很容易知道,有時候我們可以記得一樣東西,這個就是屬於想的作用。大家為什麼知道每天來這裡?這個就是想的作用。因為在這裡你給它標記;這個是淨明佛學舍;它是怎樣的門;怎樣上樓梯。這些其實都是想在起作用。因為我們經驗過了之後,我們由經驗當中,我們可以提取出來。這裡的想其實也有我們的「經驗」;還有另外一種作用,它可以給我們體驗的「東西」作標記,這個稱為「想」。這裡的想跟平時我們說:「我想。」是不一樣的。平時說我想的想,這個是很複雜的心理過程,而這種心理過程所涉及的心所「尋」很強。尋,就是思考、思維;在想東西,這個也是尋。我們在講到雜心所的時候會講到。但是這裡的想,它是認出,有兩個作用,第一個作用是:第一次體會到的東西,它給它作標記,作標記知道這是什麼,好像我們記住一樣東西。然後第二次認出的時候,它就可把這種經驗、這種標記翻出來,因此我們由於有了想,所以我們看到的東西我們可以記得,我們可以認得很多東西,就是這種心理在起作用。「想」因為它非常重要,所以有些人會把想當成是永恆的,之所以人能夠記得很多的東西,就是因為想,會讓人認為:心是永恆的。他可以記得很小的時候,可以記得很久遠的事情,其實是「想」在起作用。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佛陀在五蘊當中,特別把想蘊提出來。佛陀提出想蘊,其實還有它的意趣,因為他要破當時很多的外道。當時有人把「受」歸屬於永恆的;有的人執著於「想」是永恆的;有些人執著於「心」是永恆的,是自我的。執著受,是有些修定的外道,他當時的心是非常強的喜受,或者一種非常愉悅的受在那裡。當他出定了之後,他會說:入定的時候的受,是屬於我。或者有些外道他們記得過去世很久遠以前,一直他的受都是屬於那種受,由於他們是從梵天裡下來的,所以他記得,他以為那個是自我。所以,佛陀為破當時那些外道執著「受是我」,有些人執著於想是我,我之所以能記得很久以前,這個能夠記得的,能夠認得的就是我。
七、思
「行」,就包括了我們所講的五十二種心所當中的五十種心所。其中最明顯的心所是思心所(cetanā),思心所的特點是意願。意願就是:因為這種心所,它能夠實現心可以認出、可以認知目標的這種心所。所以思是很重要的心所,作用是積累業;現起是聚合組織或配合敦促聚生名法對象進行造業。我們平時所說到的意志、意志行為,或者我們想要作一樣事情的這種想要力量,就是思心所在起主導的作用。思心所類似我們平時所說到的欲願、欲意,想要去做。思心所有兩項工作,它完成自己造業的作用,也就是只有在跟善或不善一起作用,一起發生的時候,思心所能夠造業,同時它也能夠敦促相應的名法完成他們的工作。就好像是一間公司的經理,做為經理的人,他不僅僅要做好他自己的工作,同時他也要管好他的下屬也做好工作。思心所,就是思這一種心它所起到的作用。他同時要管好自己;他同時也要管好其他的人做好工作。思心所除了自己造業,同時也敦促其他心所一起起作用。因此佛陀說:「諸比丘,我說思是業,由於思這種意願,思它具有那種想要東西的意欲。人們通過身語意而造業」,這是佛陀在《增支部》說的。在一個心識剎那裡面,雖然有很多種心理作用,但是其中只有思心所在執行造業的作用。造善的或造不善的業,能夠造業這種就是思心所。因此我們說他是意願,思是造業的最主要因素,因為思心所採取所有行動包括了身、語、意方面的善或惡,都是決定在思心所。
八、思與造業
為了要讓我們更清楚的了解,我們現在舉一個心路過程來作個例子,這心路過程,我們以後在講到心路過程的時候我們會更清楚,我們這裡為了要了解,所以在這裡講一下。一般上來說,我們執行看的過程,雖然說很快,但是它已經有很多個心識剎那生滅過去了。每一個心識剎那,我們在這裡用一個圓圈表示,這只是示意圖,真正的心它並不是這樣的,並不是說一個圓圈一個圓圈,但這只是表示心在生起跟滅去那一段時間,它所執行的作用。而每一個心生跟滅,它都個自執行不同的作用。這裡先看到的是離心路過程,離心路過程它等於叫有分心,稱為有分流。如果一個顏色所緣,撞擊到有分流跟撞擊到眼門,然後會有兩個有分波動,就是撞擊的那一剎那,會有兩個有分流波動;波動之後就生起一個眼門轉向心,眼門轉向心它所執行的作用,是把心流拉向、轉向顏色;然後生起一個眼識,眼識執行是看的作用;當眼識滅去了之後,就生起了一個領受,領受剛才由眼識所取到的顏色。然後一個推度;一個確定,確定這些心都有思。不過真正造業的是在速行,當確定心滅去之後,會有七個速行心生滅,生起又滅去,生起又滅去,生起又滅去,這個稱為「速行」。那我們平時所說造業的心,其實就是這七種速行心,造的不管是善的或是不善的,都是在這裡。那這些心裡面,它們有一種心所,就是心理作用,我們稱為「思」。這裡思心所所執行的,就是屬於造善跟不善的業。好像說如果是善的話,那麼速行裡面一共有三十四種名法,其中有一種名法是稱為思,就是造善業的。當七個速行滅去之後,就生起了二個彼所緣,彼所緣生滅了之後,心流又落入有分心,這個是心它運作的規律,就是我們在看的時候。當然我們現在看到這麼多心的生滅,其實可能不到千萬分之一,我們現在理解說,思心所造業是在速行的階段,這樣就可以。在意門心路過程也是這樣,意門心路過程就是;有分波動了兩下之後,就生起了一個意門轉向心;意門轉心滅去之後,就又七個速行;七個速行其中的善或不善的業,是在這個時候被造下,以及被加強,這裡的速行裡面也有一個思心所(cetasika),就是造業的作用,造業的心所;當速行滅去之後,又兩個彼所緣;彼所緣滅去之後,心又繼續落入有分流。我們再看下一個心所就是「心一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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